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3篇

處罰,指依據法令規章,加以懲罰,即使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經濟上的損失而有所警戒,那麼關於當場處罰決定書又是怎樣的呢?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供大家參考!

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3篇
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一

當事人:

(個人)姓名: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單位)名稱: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執法人員: 、 經查,你(單位) ,上述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構成了 行為,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作出如下第 項處罰:

1.警告;2.罰款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1.當場繳納;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日內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印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二

( )城管( )當罰字【 】 號

被處罰人(單位): 住(地)址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警告 □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當場收繳 □於 年 月 日前繳至銀行(賬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白

銀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範文三

( )質技監當罰字[ ]第 號 :企業代碼(身份證)號: 你單位(人) 。 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現決定處罰如下:

1、

2、

3、 罰款按下列第 項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納 地址: 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於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名和押印) 行政執法人員:(簽名) 處罰地點:

(行政機關印章) 正本(副本)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委託人存檔,一份由受委託人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