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決定書

製作《立案決定書》必須徵得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法院立案決定書,內容供大家閲讀參考。

法院立案決定書
法院立案決定書格式結構

文書是多聯式文書,一式兩聯,由正本和存根組成。

1.正本

正本聯是立案決定的依據和憑證,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1)首部。包括製作機關名稱、文書名稱和發文字號。

(2)正文。主要寫兩項內容,一項是法律依據,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83條和第86條。其中,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的,依據是第83條;公民報案、控告、舉報、扭送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依據是第86條。另一項是案件名稱。立案時能夠確定犯罪嫌疑人的,填寫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和涉嫌的罪名,如“李某涉嫌搶劫案”;有明確被害人的,填寫被害人和被害性質,如“李某被害案”;還可以以案件發現(發生)的時間、地點來確定案件的名稱,如“5·11搶劫案”、“武漢長江大橋爆炸案”等。

(3)尾部。應當填寫清楚成文時間(填寫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的時間,格式與行政公文的落款時間相同),並加蓋製作文書的公安機關公章。

2.存根

存根聯作為公安機關立案的憑證,用於公安機關留存備查。包括:案件名稱,案件編號,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和職業,批准人,批准時間,辦案人,辦案時間,辦案單位,填發時間,填發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明確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欄可以用橫線劃掉。

立案所需的材料

下面是部分案件在法院立案時,立案庭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及需要辦的一些手續

一、民事案件:

1.起訴狀(原件一份,幾個被告幾份複印件);

2.原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證據複印件一份(比如借條,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寫送達回證,當事人地址確認書;

5.受理案件通知書

二、刑事案件:

(一)、公訴案件:因為是公訴案件,所以在輸入信息時,只要檢察院的起訴書一份就可以了。

(二)、自訴案件:

1、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的複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證明覆印件。

3、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的複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證明覆印件。

4、受委託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託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律師代 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複印件。

5、證明刑事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的相關證據、公安機關的報案 材料或法醫鑑定等。

6、對於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決定的案件,原告應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 利的證明材料及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證明材料。

7、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執行案件:

1.原審法官簽字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2.送達回證簽字;

3.執行申請書;

4.被執行人財產狀況説明書;

5.執行風險告知書;

6.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書

對於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只需把上面“調解書”換成“公證文書”即可。

四、訴前財產保全:

(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和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各一份。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的複印件;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三)、受委託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託書。

1、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2、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複印件(後者有時不要了)。

(四)、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係的材料,如合同書、有關債權債務證明文書、結婚證等的複印件。

(五)、需查封的被申請人的具體財產線索及所有權證明和與申請查封的標的額相當的擔保財產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七)、送達回證簽字

五、鑑定、拍賣案件:

1、鑑定申請表或者是拍賣的評估報告書;

2、送達回證簽字。

另外,立案人員輸入信息後,打印出來的案件信息流程表、收案單(即承辦法官,如今都是電腦自動分案)、案件信息移送表等,這些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有的,並且要在各個庭拿走案件時,在案件移送表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