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協議書範本(通用3篇)

版權協議書範本 篇1

甲方: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版權協議書範本(通用3篇)

註冊地址:高新區二巷24號

通信地址:高新區二巷24號

乙方:

註冊地址:

通信地址:

鑑於:

1. 甲方是專業從事互聯網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3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大陸電信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用户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短信、彩信、IVR、WAP、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頻、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 乙方擁有音樂製品(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互聯網服務、增值電信服務、SKYP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製品、音樂視頻、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互聯網產品及增值電信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合作內容

1.1、雙方將在互聯網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2、甲方負責互聯網及無線信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與維護。

2.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台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台、合作電信運營商平台等供用户瀏覽、下載。

2.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2.5.1、過互聯網、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用户試聽;

2.5.2、通過互聯網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線卡拉OK應用;

2.5.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5.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2.5.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5.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信息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用户提供客户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户諮詢和投訴。

3. 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發佈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代碼、歌迷俱樂部專用代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信息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帳、代收手續費或信息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70%:30%,即甲方佔純收益的70%,乙方佔純收益的30%;因乙方為個人,甲方將為乙方代交個人所得税,具體明細按國家出台規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費收入-(全部信息息費收入*中國移動代收手續費比例50%)-(全部信息費收入*壞賬率)-(全部信息費收入*税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個人所得税所扣款)

4.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28日將上月結算對帳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税後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帳號。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4.4、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文件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5、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税務

5.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税款。

5.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税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税款。

6.聲明與保證

6.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6.1.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1.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6.1.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聲明、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僱員除外)泄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9.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9.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 協議期限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伍】年,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 其它條款

12.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20xx年 9月20 日

乙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20xx年 9月20 日

版權協議書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直以來,_________堅持原創文學發展的規範化、市場化。並致力於為原創作者提供良好的創作、刊發環境,提供應得的經濟利益,尊重、保護作者的相應權利。基於以上的認識,甲乙雙方就作品《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獨家擁有該作品在全世界範圍通過互聯網傳播、刊載漢文版(包括簡、繁字體)的專有權利;甲方授予乙方獨家擁有該作品在全世界範圍以電子、數字格式或軟件等形式傳播、銷售漢文版(包括簡、繁字體)的專有權利。甲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非電子版的,須事先取得乙方的書面許可。相關事項見本合同第四章。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上述作品刊載到其它網站,不得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通過網絡傳播該作品。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間,甲方不得將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章、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以互聯網方式另行出版。甲方若違反本規定,將適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七條 甲方應保證作品的情節、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八條 甲方應積極完成作品的創作,並保證作品的質量。

第二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乙方擁有對於作品的第一章第一條所述權利,並可以向第三方授予轉載權。其他網絡媒體如需刊登該作品,需經乙方授權。

第二條 乙方可以通過行使權利獲得經濟利益,同時擁有因宣傳、推廣、學術等行為而無償通過互聯網、電子、軟件等形式傳播該作品的權利。

第三條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對作品的優先非電子版出版權。

第四條 乙方擁有對作品的改編權,改編後的版權由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第五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因正當理由,對上述作品作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徵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 乙方應對作品積極宣傳,積極為甲方聯繫非電子版的出版、包括報刊、雜誌、實體書等。

第七條 乙方可以通過在乙方網站獨家刊載該作品的方式、發行電子書的方式以及其他方式獲取經濟利益,並依據具體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相關事項見本合同第三章。

第三章 甲方的收益

第一條 作品在乙方網站獨家刊載,按乙方現行《作品稿酬説明》的標準支付稿酬。

第二條 乙方對作品發行電子書,甲方獲得銷售額的40%作為報酬。

第三條 乙方對作品採用其他方式獲利,甲方收益由雙方協商。

第四條 作品稿酬支付時間、方式以乙方現行《_________》為準。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查詢作品收益情況的網址或其他方式。

第六條 乙方現行《_________》在乙方網站(_________)公示。

第四章 作品的非電子版出版

第一條 合同期間,作品的非電子版出版一年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第二章第一條所述權利;已經在互聯網刊登的章、已經發行的電子書或採用其他方式發行的章不予撤銷。

第二條 合同期間,作品的非電子版出版一年後,乙方可自由行使本合同所述權利。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得或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及其它技術和經營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並不得利用該商業祕密和信息謀取不當利益。因為對方的行為,使另一方遭受名譽或者利益方面的損失,則受損失一方可以視損失的情況保留對對方的處罰程度,並有權利追究所帶來的損失。

第二條 法律規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一方未遵守本合同條規的,另一方通知對方,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協調未果後有權中斷合同,並得到應有賠償。

第三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向_________司法機構提起訴訟。)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除上述規定外,合同的終止須由雙方同意。

第六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七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合同簽署之日起。到期後_________個月內如果雙方都沒有異議,則本協議的有效期自動向後順延_________年,直至有異議為止。

第八條 以上條款為雙方共同達成之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本協議的解釋權在乙方。

第九條 本合約壹式貳份、擁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協議書範本 篇3

協議編號: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受讓方):

法人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方是本協議所涉及音樂作品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獨家永久轉讓其個人創作並享有完全著作權的音樂作品《 》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作品信息

1、名稱:《 》(以下統稱“轉讓作品”,詞、曲內容詳見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證號:

詞作者: 身份證號:

(身份證複印件,見附件2)

二、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

1、轉讓作品的轉讓費用採取一次性買斷加後期無限彩鈴業務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買斷費用:人民幣 元整(¥ 元);乙方應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2)彩鈴業務分成:無線彩鈴中所得收益,乙方按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結算週期為歌曲上線日期後 日為準;乙方應在結算日後五個工作日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2、乙方應將上述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三、知識產權

1、甲方保證其享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完全著作權。

2、甲方向乙方轉讓該轉讓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全部著作財產權,直至轉讓作品保護期限屆滿。

上述轉讓作品的著作財產權轉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

3、乙方在使用轉讓作品時,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署名權(甲方網名只限在網絡上發表作品時使用,甲方真實姓名則在除網絡發表以外的製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編曲或傳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對轉讓作品的內容作適當修改和完善,並事前徵求甲方的書面同意,但應保證轉讓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單方歪曲和篡改轉讓作品。

4、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針對該轉讓作品所簽署的相關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時,甲方應協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許可協議及授權文件所涉及的有關義務。

四、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所知曉的對方的商業或個人祕密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2、甲乙雙方所提供相關資料僅供實現本協議目的使用,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或者協議履行完畢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保證享有轉讓作品的完全著作權且有權轉讓,同時轉讓作品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違約或侵權的情形,並且不得在轉讓後將該轉讓作品重複轉讓給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許可方式許可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包括一次性買斷費和已支付的無線彩鈴業務分成費用)的30%,並賠償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行政處罰金,墊付的賠償金,以及訴訟過程中合理的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誤工費、訴訟費、差旅費、通訊費等)。

3、乙方使用轉讓作品時應確保該轉讓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等著作人身權不受侵犯。

4、乙方沒有依照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每遲延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包括一次性買斷費和應支付的無線彩鈴業務分成費用)1% 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響本協議正常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洪水、暴風、地震、乾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事故;社會原因引起的,戰爭、罷工(乙方員工的罷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網站系統錯誤、駭客侵入、系統病毒等。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3、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附件是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