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協議書(通用15篇)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高空作業協議書(通用15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文明施工並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 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 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後必須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 未經有關人員批准,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 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後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文明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乙 方:

電話: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2

甲圓:

乙方:

替了搞差工程項綱施工作業的危齊治理工作,經單方充足協商簽署標協定。

第一條:標協定替農程名目分異(離共編號: )的附件。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

退場施工息業前錯乙方背責己入言隱場心尾的保險事項闡明,其內容非:項目標平安規章造度及對當工程名目無關聯的危齊留神事項。

第三條:乙圓保險義務

(一)乙方背責己替危齊師產義務己,煙囱內壁防腐,勝責當工程項目標夜常安全治理工息,嚴厲遵照平安熟產規章造度,並指定博我勝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動工前必需錯所屬職員退言安全留神事項、辦法接頂的安全教導,不部署已經安全學育我員入進作業場合。

(三)需應用業賓的機械、電器等裝備、設施,必需經失業次或甲方批准,並錯其平安防護辦法背責跟承當保險義務。

(四)教導跟監管所屬職員不失隨便入進是當施工作業名目區域裏的場合及觸摸、承靜機械、電器、把持閥等裝備,可則來由此而引伏的事變,乙方勝全體責免。

(五)對該工程項目標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加該工程作業的所應用的全體我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圓的免何職員均不失在施農區、生涯區挨架鬥毆、酗酒賭專。嚴禁酒前下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綱死產的全體安全責任,假如在師產外產生熟產安全事變,由乙方承當全部的事變責任跟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單方嚴厲遵照標分共條款,實行各從的職責,搞差文化施農息業。

第五條:利協議單方簽字前失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夜 年 月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3

總承包方(全稱):

分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衞生公約(中譯本)第167號公約》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分承包方”)與總承包方已經簽訂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為“分包合同”),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分承包方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准並不代表分承包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七、協議書的份數:

按分包合同一併處理。

八、有效期

同總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協議書的生效

協議書訂立時間:年月日;

協議書訂立地點:

本協議書同雙方總分包合同一併生效。

總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1.5‰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

6、確保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於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總承包方批准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分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具備常州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否則總承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因為分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承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應遵守總承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其它關於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6、分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5)《國家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7)《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

(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9)《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10)《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20xx版)jgj130-20xx;

(11)《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28-20xx;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

(13)《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14)《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92;

(1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7)《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18)《江蘇省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

(19)《江蘇省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分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江蘇省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總承包方批准後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分承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承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分承包方申報的所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類同方案必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於方案中詳細敍述施工期間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准後嚴格執行。

7、分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開工前必須建立風險評估體系,對本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進行風險評估,並將風險評估報告提交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准後嚴格執行。

7.2、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須執行總承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7.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總承包方通知召開的週六(或最終由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總承包方的同意,並委託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蔘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分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託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分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分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總承包方有權取消該分承包方的承包資格。

7.4、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4.1、分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經過江蘇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總承包方組織的入職培訓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後方可上崗。

7.4.4、分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江蘇省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4.5、分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須按照總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週六(或總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時間)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並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總承包方審批後嚴格執行。

7.5.2、分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承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5.3、分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且必須經過江蘇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內或國外正規廠家的產品,且具有相關合格證書,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捲揚機、機動翻斗車、砼攪拌機、切割機、電焊機、發電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承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垂直升降機械等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接受專業驗收;分承包方必須按規範要求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項目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7.7、分承包方須執行國家、江蘇省及常州市關於建設工程安全防護驗收等安全台帳規定的驗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檢驗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7.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總承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及安全主任,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承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分承包方必須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7.11.3、分承包方要積極配合總承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11.4、分承包方須承擔因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7.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總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承包方人員的,分承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承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承包方自負。

7.11.6、分承包方必須對每次因工傷亡事故進行深入調查,查出事故源頭並做出詳細事故調查報告報送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對發生的傷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須進行深刻檢討,修正錯誤,同時必須對分包工程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整改,對所有職工進行安全再教育培訓,否則總承包方有權勒令分承包方暫時停工直至整改完成並通過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驗收。

7.12、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懲罰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7.13、分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對分承包方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7.13.2、分承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7.13.3、分承包方在現場所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7.13.4、施工現場內,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7.13.5、總承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承包方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承包方的書面同意。

7.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13.7、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總承包方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及增收15%的總承包方管理費從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對不同崗位工種的職工還須配備該工種必須的其他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如:安全鞋、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

7.13.9、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否則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進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對總承包的工作聯絡及落實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須按所有入場員工總人數的4%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且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對分承包方罰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江蘇省政府、江蘇省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承包方應嚴格按總承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承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承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承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應在總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承包方的要求,總承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承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承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3、凡由於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以外)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承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承包方負責賠償,總承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承包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關於總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體員工的工作服由總承包方統一訂購,且分承包方必須保證現場所有員工夏、冬季節的服裝每人至少2套。總承包方將依據分承包方為入場員工辦理的《出入證》花名冊向分承包方供應服裝,費用將從分承包方當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價格為¥65元/套,冬天工作服為¥75元/套)。

2、分承包方員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現場的機械設備等物品(包括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標語、警示牌),不得出現分承包方的任何標誌、廣告標語等。標誌、標語等具體由總承包方決定。

3、分承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負責。

4、分承包方應按照總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嚴禁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分承包方入場前必須依據總承包方的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人員辦理《出入證》、《上崗證》,否則不得入場。

7、分承包方在施工現場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承包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8、總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點,分承包方必須按總承包方的編制安排負責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點的垃圾每天清理並運往上述指定堆存區,再由總承包方負責安排外運,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鋼筋砼結構廢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類垃圾由責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運,禁止堆存在工地內,分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500元/次的罰款,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時用水必須嚴格按總承包方“現場臨水管井平面佈置圖”上的説明進行。分承包方現場臨水的使用歸總承包方統一調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責任保護好現場的臨水設施,如現場的給排水管道、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龍帶、水龍頭、閥門井、污水井、沉澱池、雨水篦子等。嚴禁亂動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水龍帶等。

11、分承包方必須注意節約用水,嚴防水資源浪費:

11.1、需要長期使用的用水點必須設節水龍頭;

11.2、所有管道相接處要嚴密,嚴防漏水;

11.3、現場的灑水降塵或混凝土養護,應先使用沉澱池內的水;

11.4、用水時應有專人負責節水,不用時要及時把閥門關上,發現水管或閥門跑水要立即維修,如維修不了須及時通知總承包方進行解決。

12、嚴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傾倒剩飯、垃圾等易堵物體,嚴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災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為預防颱風、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分承包方須在分承包工程(包括臨時設施)開工前向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提交預防此類自然災害、減少損失的措施,經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審核批准後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分承包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範圍內或工地附近遇突發性事件(如死亡、火災等)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並及時的有針對性的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識。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現場及工地附近不得進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動。如有爆破施工時,分承包方必須具有相應的爆破資質,並事先已取得國家、江蘇省及常州等各級政府、公安部門的相關許可,否則分承包方須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4、分承包方入場工作人員在接受總承包方醫療室的服務時,須出示經總承包方核發的《出入證》或《上崗證》,並遵守總承包方醫療室的規章制度,醫療室僅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一般輕微傷害的免費服務,如有重傷等嚴重傷害時,分承包方須按《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計劃實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開工前須向總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將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計劃報總承包方和監理單位備案檢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違規處罰規定》

三、《建築工程成品保護及違規處罰實施細則》

四、《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處罰管理流程》

五、附件:《罰款通知單》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對所購期房的善後事宜,經過充分的協商,根據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確認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公司簽訂的《_________》,是甲乙雙方與_________ 公司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該《_________》約定雙方購買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園_________ 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該房為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諾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於甲乙雙方。

二、雙方確認該房屋首付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元),系乙方______個人支付,餘額全部由甲方______個人支付;另為購此房,甲方______個人又向銀行貸款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該貸款系甲方_________個人逐月償還。

三、現乙方_________自願放棄購房人的權利,自願將上述購房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移給甲方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承諾協助甲方_________將該房小產證辦在何的名下,可向有關單位和政府部門出具放棄產權的書面聲明;若該房小產證只有辦在甲乙雙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諾將通過轉讓、更名、贈與等手續放棄該房屋的產權,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張任何房款並協助甲方 _________辦理房地產管理部門需要的過户手續。

四、雙方商定,在該房屋的小產證辦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_正式從房地產管理部門拿到房地產證書之日,甲方_________將乙方_________個人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還給 _________。

五、以上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若一方違約,則應向守約方每日支付房屋總價款額千分之十的違約金。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及見證律師三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5

中華人民共和國汕頭海關

行政處罰決定書

汕關緝違[20xx]68號

當事人:汕頭市德財毛織服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樹遠,企業海關注冊編碼4405132265,地址:汕頭市外砂鎮蓬中管理區迎賓南路。

當事人在執行C60195350001號進料加工貿易手冊過程中,在手冊備案的保税料件“棉混紡線”實際沒有進口的情況下,使用國內購買的非保税原料“棉混紡線”生產加工成針織女棉混紡衫(針織,非起絨/開襟衫/女式/53%棉47%滌綸)5737千克,於20xx年8月6日以“進料對口”貿易方式向汕頭海關申報出口,報關單號6044333。上述出口貨物貿易方式申報與實際不符。

以上事實,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及隨附資料、C60195350001號加工貿易手冊、國內購料增值税專用發票複印件、查問筆錄、企業營業執照等複印件、陳述報告等證據為證。

據此,認定當事人出口貨物申報不實,影響海關統計的準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1000元的罰款。

當事人應當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上述處罰決定。罰款到汕頭市迎賓路1號中國工商銀行汕頭市分行繳納,繳納罰款帳號為:20xx020xx120xx30176。

當事人不服本處罰決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海關總署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本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可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海關可以將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依法變價抵繳,或者以當事人提供的擔保抵繳;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0xx年5月25日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瀋陽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衞,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 /□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 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户,通過該帳户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税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 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面試網)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________ 點,甲方因________ ,致使乙方________ ,後在________ 市中心醫院治療。現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 支付醫療費及各種人身損害賠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 元整)給乙方。

二、乙方 今後出現其他問題甲方再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________ 年後,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出租通用孵化樓事宜,簽定《通用孵化樓租賃預約協議》。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協議。

第二章 雙方法律地位

第三條 甲方系經中國政府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園區的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條 乙方系經國家批准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要從事_________.

第三章 孵化樓及租期

第五條 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園_________號樓,建築面積共計約為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_________的經營場所。(實際面積以有關部門出具的面積勘測表為準)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通用孵化樓,租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 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 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通用孵化樓的租金為: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年內,孵化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 本預約協議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帳户作為履約定金辦公樓租賃協議辦公樓租賃協議。待雙方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後,此定金可轉為租房押金。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通用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三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協議,並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乙方的通訊地址為:_________,傳真號碼為:_________.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本預約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預約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與本預約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 本預約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0

甲方:北京市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產品進入甲方商場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手續: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技術質量標準的合格展示台(櫃)及產品,並承擔由於技術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

2、 乙方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及允許的產品及銷售有關手續(如:執照複印件、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證書、客户登記表、經註冊的產品合格證等),一併報到公司經貿部各相關部門經理處,經審批通過後,協議方可生效。

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乙方法人簽字的乙方業務人員授權書,遇有人員調整,應立即更換。

二、 收費:

1、 乙方產品在進入甲方賣場時,需根據產品的性質收取質量保障金5000-50000元。此費用在清場時不退還,在清場一年後全額退還。如在一年之內發生技術質量保障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2、 乙方產品在甲方分店銷售時,未能達到該店月單位面積創利水平時,應補足其面積應收差額。

3、 乙方用電須應在甲方提供使用的標準範圍內,用電負荷超標時,需另承擔補充費用,收費標準應依照甲方相應的收費執行。

三、 管理:

1、 乙方產品在甲方各分店銷售中,銷售額連續三個月排列於同類產品後三名,與其它品牌的競爭明顯處於劣勢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在甲方向乙方開出終止合作通知書後,甲方對乙方展台、展品等不再負保管責任並有權處理,其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在一週內與甲方清算帳目清退貨物,撤出甲方場地。如甲方發出終止合作通知書後二個月內,乙方仍不將餘貨取走並繼續佔用甲方庫房,甲方有權自行作價處理,此款扣去佔地費,手續費後返還乙方。

2、 乙方按甲方訂單要求把貨送至甲方指定的總庫或各分店。

3、 售前商品有殘損問題的,乙方需每週進行鑑定並在7日內更換。

4、 廠家促銷員需由乙方業務人員陪同持本人身份證、廠家介紹信等有關證件到本公司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經確認後,店部門經理對乙方派出的促銷員進行筆試考核,達標後方可上崗。促銷人員在甲方賣場工作時應服從甲方管理。如經教育無效,繼續違反甲方制度者,均按公司《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處罰,對有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規定處罰,對有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勸退,並承擔相關責任。

當乙方派臨時促銷員到本公司銷售時,應在相關部門交納200-300元管理費,應按公司管理規定上崗服務。乙方促銷員負責營業期間商品保全,如發生丟失或損壞,由促銷員負責賠償,在促銷員未賠償前,由乙方先行賠付。

四、 違約責任:

1、 對帶貨安裝商品的單位,雙方合作期間,如發生店外銷售等情況違約行為,損害甲方利益,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對違規單位處以5000-30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清除出場,並扣除當月貨款。

2、 乙方保證甲方供貨價在甲方所在地區市場具有最強競爭力,遇到消費者價格投訴,乙方應予以補償。

3、 乙方從甲方經營場所中撤出後,為了防止清貨後發生的退、換貨現象,乙方應以最後一筆貨款(不低於 ),作為服務保證金給予妥善處理,甲方依據情況延期三個月至十二個月後確認無遺留問題的予以結款。

五、 其它:

1、 本協議未涉及之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協議自乙方產品進入甲方賣場之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並根據國家法律的變化,隨時增減有關條款。

六、 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北京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1

協議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與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個子女,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別無其他子女。________與________夫婦共同建造(購買)了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 。現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上述位於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三、________、________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四、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五、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年 月 日

(備註: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2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

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

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

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

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

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3

甲方: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

乙方: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整(即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 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 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 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位於鄭州市管城區塔灣路的 學校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確認其為所轉讓的學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轉讓給乙方該學校100%股權。

二、股權轉讓價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三、雙方在達成股份轉讓協議後,乙方即當場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後三天之內(含節假日)甲方及對學校進行資產清點並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證資產清點時所出示的資產清單與實物相符,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無第三人向學校主張債權,學校無税款及其他行政事業收費項目的拖欠、無員工工資及福利拖欠,如保證與實際情況不符則視為甲方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四、在雙方轉讓協議簽署後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事宜未完結前學校以及甲方與學校有關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應立即進行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國家職能部門相關文件及證照變更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變更手續完成(變更手續完成指政府職能管理部門審核公示變更結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乙方),乙方給付甲方現金或轉賬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如果無法辦理變更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甲方需要雙倍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並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六、 本協議簽訂後,如有學生與學校存在培訓教育關係或者有教師與學校存在勞動關係,甲方應在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解除與學生、老師的法律關係,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 學校辦公所在地的場地租賃費用問題,雙方協商如下:

八、轉讓協議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學校債權債務由甲方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學校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生效後學校所有的收費和支出由乙方負責。乙方擁有對學校的所有權和決策權以及經營權。

十、 本協議的附件有以下三個:附件1《固定資產表》,附件2《在校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在校教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十一、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學校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十二、 凡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時生效。

十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高空作業協議書 篇15

根據公司的經營需要,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董事會成員做如下變更:現任變更後董事長:(留任)副董事長:(留任)董事:(留任)董事:董事:董事:

全體新老董事會成員簽名:

上海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