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總代理協議書範例

總代理是指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並可以將有權指定地區內細分地區,委託下放給區域代理,從事一般商務活動和某些非商務性事務。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產品總代理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產品總代理協議書範例

產品總代理協議書範文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代理商,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____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

2.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2.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2.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認定金牌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1.9 與_________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1)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2)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3)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甲方如非_________授權代理,則不得以_________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相應損失。

2.1.13 甲方有權在本協議期滿時,與乙方續簽本協議的優先權。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規範。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三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3.1 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3.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3.3 甲方成為乙方金牌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金牌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5.4 在5.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5.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5.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5.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七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7.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7.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八條 附則

8.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8.3 本合同任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8.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總代理協議書範文二

甲方名稱: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項目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乙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絡的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規範,經甲方初步審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備條件,雙方同意簽署本代理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代理體系,保證乙方銷售或提供的甲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本協議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為自己全權代理人的權限。本協議的任何條文不得解釋成乙方獲得了甲方的全權代理權,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義面對任何層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甲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信息解釋甲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但不得對外宣稱自己是甲方的全權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網絡產品代理商資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銷售甲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積極宣傳推廣相關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2.1.2 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户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乙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甲方有權不提供。

2.1.3 依照甲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乙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要求中止協議的,帳上餘款可以退還。

2.1.4 依照甲方規定,乙方享受甲方產品的代理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公開報價。

2.1.5 向甲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甲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網絡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甲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絡”與乙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地區代理的字樣。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全權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1.8 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1.9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乙方與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1 本協議所稱“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甲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12 乙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絡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2.1.13 乙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乙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乙方的行為,甲方將直接向乙方追究責任。

2.2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乙方與客户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乙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户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甲方不與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2.2.2 乙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乙方遞交,甲方便視為乙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甲方將在乙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乙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乙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2.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後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户。

2.2.4 及時將與乙方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2.2.5 向乙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2.2.6 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2.7 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2.2.8 對於乙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户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2.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管理規範;乙方保證接受甲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相關管理條款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甲方會提前______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甲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約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3.1 甲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主動提出與乙方客户(以下稱“客户”)建立直接的經濟關係。

2.3.2 應客户的書面要約,甲方可以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建立服務關係,尤其在下述情況下: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為域名、網站、服務器的所有權人的證明;

(二)客户有證據證明乙方提供的服務不能達到乙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要求。沒有合同要求時,不能達到本行業一般人士認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經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的通知書。

2.3.3 甲方不對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終止承擔任何責任,由合同簽訂一方直接向對方承擔責任。

2.3.4 甲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向該客户提供服務的所有約定自行終止。

2.3.5 甲方與客户簽訂服務合同後,對乙方就該客户的服務向甲方交納的費用作如下處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約定,乙方未繳納的部分不再繳納;

(二)乙方已經繳納給甲方的費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實際提供服務的時間佔合同約定的總服務時間的比例計算的相應費用後,作如下處理:a.客户書面提出請求,要求將該部分費用轉為與甲方簽訂合同中規定的應交服務費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將此費用自動轉為該服務費;b.客户向甲方出具書面同意書,同意將此費用退還乙方的,甲方將此費用退回乙方。

第三條 對代理商的獎懲

3.1 依據美滿網絡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產品價格優惠。

3.2 乙方成為甲方代理後,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四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5.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認可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認可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甲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稱、商標、域名的用途僅限於對其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的描述,不得進行使人聯想銷貨方或服務提供商為甲方的任何行為。

5.2 乙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甲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甲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乙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5.3 乙方承諾,若與甲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甲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權代理商。

5.4 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六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6.4 在6.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6.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訴。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電信原因等。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9.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9.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協議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總代理協議書範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權限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營銷管理,權限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營銷網絡;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並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户意見反饋等市場信息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權限。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託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權限。

(二)應把產品保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保存與委託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信等重要商業文件,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衝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絡。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並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後付餘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泄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祕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章納税。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

②;

③。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用户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文件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由於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