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固定資產報廢的請示(通用3篇)

關於對固定資產報廢的請示 篇1

教育體育局領導:

關於對固定資產報廢的請示(通用3篇)

近期我校組織管理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了徹底清查,發現部分設施、儀器因使用時間較長、自然損壞,已無修復使用價值,另有部分設施因新建項目拆除,特提出報損、報廢申請。報損、報廢固定資產數量:2985件,總價值:260474.29元。(具體項目詳見附件)

當否,請領導批示。

學校負責人: 學校公章

.3.16

關於對固定資產報廢的請示 篇2

明光市財政局國資股: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我局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了清查、核實,其中五節金屬櫃154套,電話機2部,辦公桌13張,椅子11把,檔案櫃2組,保險櫃1台,櫥櫃3個,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失去使用價值。我局經研究討論,決定將以上資產予以報廢(共計總價值72665.00元)。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覆

附件:申請報廢處置資產明細表

x年10月27日

關於對固定資產報廢的請示 篇3

環保局:

近期我分局對本單位固定資產進行了清查、核實,其中車輛:浙為x年10月購入使用,使用年限已達11年整,在x年度車輛尾氣排放檢測中鑑定為黃色標誌,根據市政府黃色標誌車輛使用相關規定,我分局經研究討論,決定將浙予以報廢,現將我分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上報,請審核。

特此請示,望批覆。

附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

x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