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放全區目標考核獎的請示

管委會:

關於發放全區目標考核獎的請示

根據元月27日下午區主任會研究意見,20XX年區目標考核獎項已確定,擬按下述方案發放區年度目標考核獎:

一、綜合獎(139.0279萬元)

1.處鄉場:一等獎為花果山景區管理處、花果山鄉二個單位,獎勵黨政主要領導各3萬元;二等獎為朝陽林場,獎勵黨政主要領導各2.5萬元;三等獎為雲台鄉、南雲台林場二個單位,獎勵黨政主要領導各2萬元。共計20萬元。

2.機關部門:一等獎為科技與經濟發展局、財政局二個單位,獎勵主要領導各2萬元;二等獎為社會事業局、旅遊發展局、規劃建設管理二局三個單位,獎勵主要領導各1.6萬元;三等獎為監察室、規劃建設管理一局二個單位,獎勵主要領導各1.5萬元。

機關部門副職按主要領導獎金70%發放,科員獎金基數8000元,一等獎按基數上浮40%發放,二等獎按基數上浮30%發放,三等獎按基數上浮20%發放。

辦公室、黨羣工作部二個單位獲優秀服務獎,獎勵主要領導各1.6萬元。二個單位副職按主要領導獎金70%發放,科員獎金基數8000元,按基數上浮30%發放。

合計119.0279萬元。

1、2項共計139.0279萬元。

二、爭先創優獎(6萬元)

花果山景區管理處獲“省旅遊景區二十強”和“省旅遊工作先進集體”二項表彰;花果山鄉獲“新農保經辦管理服務示範鄉”和“市先進基層黨組織”二項表彰;旅遊發展局獲“省旅遊特色節慶活動獎”表彰;社會事業局獲“綠色江蘇建設先進單位”表彰,每項表彰獎勵1萬元。

三、重點項目、重大事項推進獎(7萬元)

1.重點項目推進獎:規劃建設管理二局,獎勵2萬元。

2.重大事項推進獎(5項):花果山景區管理處、旅遊發展局(景區建設)、黨羣工作部(四城同創)、科技與經濟發展局(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社會事業局(森林防火)、規劃建設管理一局(房屋徵收),每項工作獎勵1萬元。

四、先進個人獎(4.5萬元)

共設重點項目推進等12項工作先進個人45名,每名同志獎勵1000元。

五、建設園區有功單位獎(8萬元)

公安分局、國土分局、城管大隊、工商分局四個單位,分別獎勵班子成員2萬元。

六、優秀服務單位獎(1萬元)

市重點工程監督辦、新浦區檢察院派駐園區檢察室二個單位,分別獎勵班子成員5000元。

七、突出貢獻獎(2萬元)

花果山鄉、國土分局二個單位,分別獎勵1萬元,主要獎勵有功人員。

八、領導班子獎金(67.65萬元)

按照連委〔20xx〕77號文件中市目標考核對我區獎勵標準,我區獲綜合考核二等獎;徐圩新區道路工程建設、廣播影視文化產業城建設、市體育中心“一場三館”建設獲推進二等獎;鹽河與航道整治及內河碼頭建設獲推進三等獎;並獲重大事項優秀服務單位。主要領導共計按10.25萬元發放,副職按主要領導獎金80%發放。

九、安全生產目標履職保證金返還(32.92萬元)

按照《關於下發雲台山景區(科教園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連景發〔20xx〕38號)文件精神,需返還繳納年度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單位及個人保證金及獎金共32.92萬元。

共需發放獎金268.0979萬元。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