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優表彰通報

通報是現有公文文種之一,主要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表彰、批評、情況説明三類情況。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20xx年度評優表彰通報,僅供參考!

評優表彰通報

20xx年度評優表彰通報範文一

各律師事務所:

為了展示和宣傳北京律師隊伍在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作用和貢獻,弘揚律師規範執業、維護正義、奉獻社會的職業風尚,激勵廣大律師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現將20xx年度評優表彰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活動指導思想

評選活動以貫徹落實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通過評選表彰活動,評選出一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積極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職責使命,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優秀律師,和一批具有卓越律師隊伍、高品質的服務、初具規模並有影響力的優秀律師事務所來展示和宣傳律師隊伍為實現xx屆三中全會精神、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和做出的突出貢獻,典型引路,樹立律師隊伍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評選原則

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做到程序公正、條件公平、結果公開,接受業內外的監督。

評優工作要真實反映北京律師業發展現狀、反映海淀律師業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情況。推薦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及優秀律師要真正代表行業水平,受到業內外廣泛認可,成為行業學習的典範。

三、評選機構

海淀律協成立表彰評選委員會,負責評定工作及相關政策的制定,負責對各律師事務所評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委員會成員由區司法局、區律協等相關單位組成。

海淀區律師協會負責本地區評選活動的開展。

四、表彰科目和基本條件

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執業律師,及按規定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均可參加此次評選。

(一)優秀律師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憲法,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2、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積極踐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職責使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自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3、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模範遵守《律師執業行為規範》;

4、積極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5、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執業;

6、具有堅實的法律理論知識,系統的律師業務知識和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在所屬主業領域發表專業文章產生重大影響或有突出的事蹟;

7、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執業經歷;

8、20xx年年度註冊通過,執業年度考核結果稱職。

(二)優秀律師事務所的基本條件

1、忠於憲法和法律;

2、模範遵守律師法律、法規、規章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

3、律師事務所成立3年以上(含3年);

4、律師事務所及該所律師在近三年內未受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5、律師事務所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合格。

五、評選數額

上述表彰項目實行限額制,共評出優秀律師100名、優秀律師事務所20家。

六、評選程序

表彰評選按照“申報、初評、審核、公告”的程序進行。

(一)申報階段(20xx年xx月xx日前)。參評律師、律師事務所需依據表彰的評選標準和要求,自行申報。申報材料應當嚴格按照表彰評選材料目錄的要求進行準備。各律師事務所應當做好本所的評優活動的宣傳工作,鼓勵、號召本所律師踴躍參評。

(二)初評、審核階段。海淀律協表彰評選委員會將嚴格按照評選標準和要求,對申報者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評、審核。報送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申報標準和要求的,視為不具備參評資格。

(三)公示階段。海淀律協表彰評選委員會對評選結果予以公告。

七、材料報送

各律師事務所要嚴格按照《優秀律師申請報告書》(附件一)、《優秀律師事務所申請報告書》(附件二)中材料目錄的要求,仔細審查申報材料,要求提供電子文本和照片的,應當按照要求的文本格式和照片尺寸上報,如未按規定要求上報材料的視為不具備參評資格。

八、評選要求

1、各律師事務所接此通知後,須向律師事務所負責人進行彙報,就本所開展表彰評選活動的方案、做好申報等具體工作的設想進行情況説明,確保表彰評選活動在司法局的指導下進行。

2、嚴格按照表彰評選標準和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公正推薦、民主評選、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做到優中選優,寧缺勿濫,真正推出一批具有示範性、代表性的優秀律師、律師事務所。

3、結合表彰評選活動加強律師宣傳工作。各律師事務所要在評選活動中,充分發揮內部報刊、網絡、板報等宣傳形式,宣傳律師制度和律師工作。

海淀律協表彰評選工作辦公室設在海淀律協祕書處。

聯繫電話:

聯繫人:王夢嬌

電子郵箱:

有關表彰評選申報事宜,請有意參評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與海淀律協表彰評選工作辦公室聯繫。

海淀區律師協會

二〇xx年十二月六日

20xx年度評優表彰通報範文二

各設區市質監局,省局各直屬單位,省局機關各處(室):

近年來,全省各級質監部門建立健全質量分析報告制度,向各級黨委、政府提交了一批高水平的質量分析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好評。為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提升質量分析報告的質量和水平,省局年初決定在全省質監繫統開展20xx-20xx年度優秀質量分析報告的評選和表彰活動。經各單位推薦共收到參評的質量分析報告67篇,省局組織7位專家進行評審,評選出一等獎5篇、二等獎8篇、三等獎10篇(詳見附件),其中福州市局、廈門市局推薦的質量分析報告質量較高,福州市共獲一等獎1篇、二等獎2篇、三等獎1篇,廈門市共獲一等獎1篇、二等獎2篇。省局決定對上述獲獎的質量分析報告撰寫單位及主要起草人員進行表彰,對主要起草人員頒發獎金,一等獎1000元/篇、二等獎800元/篇、三等獎500元/篇。(請獲獎者於9月13日前提供其中一名起草人的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工商銀行卡號,聯繫電話等信息的excel文檔發送至郵箱,以便匯款發放獎金。聯繫人:餘美文,電話:0591-87851414)。

希望以上獲獎的單位和個人再接再厲,開拓創新,進一步做好質量分析報告工作,不斷提升宏觀質量管理水平,努力為實現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附件:20xx-20xx年度全省質監繫統優秀質量分析報告表彰名單

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度評優表彰通報範文三

關於做好梧州學院共青團系統20xx年度“五四”評優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分團委;學院學生會、社團聯合會:

為表彰先進,激勵全院廣大團員和團幹部立足崗位,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為學院的建設和發展做貢獻,努力營造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推動學院共青團事業再上新台階。學院團委決定,在20xx年“五四”青年節期間,表彰一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項目 先進分團委、先進團支部、優秀專(兼)職團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青年志願者、宣傳積極分子、文藝積極分子、社團活動積極分子

二、評選條件(一)先進分團委 1.班子建設好。班子配備齊全,按時換屆、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作風紮實,開拓創新,廉潔自律。2.組織建設好。認真做好團員發展、團員教育管理、“推優”和團費收繳工作,團工作制度健全有效。3.為團員青年服務好。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創造性地組織開展各項文化、科技、藝術、體育活動,為廣大團員青年的成長成才提供舞台,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成績優良。(二)先進團支部1.組織機構健全,集中換屆工作規範,團支委全部符合任職資格,支委分工明確,熱愛本職工作,富有責任心。2.嚴格遵守有關制度,支部組織生活、團員證管理、團員註冊、團費收繳、團務記錄等工作執行正常。3.團幹、團員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團章》和學院各項規章制度,關心、支持並積極參加學院、系的各項活動,體現出團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4.班風、學風端正,互幫互學,遵守紀律,無一團員受紀律處分。5.建立黨章學習小組,“推優入黨”工作有成效。6.支部團員青年積極參加青年志願者活動(含社會實踐活動)。(三)優秀專(兼)職團幹部 1.堅持堅定的政治方向,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3 2.熱愛共青團事業,密切聯繫廣大團員青年,竭誠為團員青年服務,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勇於開拓進取、作風紮實、成績顯著; 3.在進一步增強團員意識主體教育活動中認真組織積極參加; 4.羣眾基礎好,在本部門受到領導和羣眾的好評,在團員青年中有威信; 5.擔任專(兼)職團幹部半年以上。(四)優秀學生團幹部1.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貫徹落實黨、團各項精神,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和創新精神,自覺服從、服務於學院工作的中心任務;2.團的業務知識豐富,能將理論與實際工作相結合,能創新性地開展工作,成績顯著;3.能正確領會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工作意圖,並將團的工作與本單位、本部門的中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卓有成效地、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在開展各項工作時,能夠充分調動廣大團員青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並積極研究新情況,實施新舉措,總結新經驗,探索共青團新的工作方式方法;4.能經常深入同學中間,瞭解廣大團員大學生的需求,工作作風過硬、正派民主,工作認真務實、以身作則,富有開拓精神,能代表和維護廣大團員青年的利益;5.學習成績良好,上一年度無補考科目;6.遵守校規校紀,未受任何處分;7.擔任團幹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