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禁噪通告

馬上就要大學聯考了,很多地區都發布了大學聯考禁噪通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大學聯考禁噪通告,僅供參考!

大學聯考禁噪通告

大學聯考禁噪通告範文一

為保證XX市考生在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會考、大學聯考期間加強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學聯考、會考期間(6月1日—6月14日)禁止影響考生的噪聲污染。

通知要求,中大學聯考期間,嚴格限制建築施工噪聲干擾學生學習,禁止夜間建築施工產生噪聲。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施工。在居民集中的地區和學校附近的工、礦企事業單位產生的噪聲也按此要求執行。

禁止餐飲業及文化娛樂場所噪聲干擾學生學習,在居民較為集中的地帶和學校附近,停止產生噪聲的營業活動。防止露天娛樂場所、室內娛樂、集市及室內外裝修等活動的噪聲干擾學生學習和影響學生休息。

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賓館,其娛樂場所在考試期間(6月6日—8日、6月12日—14日)停止營業。

禁止在城市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嚴格控制城市區域內機動車輛喇叭噪聲(救援車除外)。

大學聯考、會考期間,各區(市)縣要在考點周圍發佈通告,除緊急搶險和救護等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禁止產生噪聲干擾考場。違者堅決取締並依法嚴處。

市民在大學聯考、會考期間若發現噪聲污染影響考生學習、考試和休息,可撥打以下投訴電話:

XX市城市管理局:1XXX9

XX市建委:86XXXX15

大學聯考禁噪通告範文二

一年一度的中、大學聯考臨近。昨日,西安市環保局、市建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門發佈中、大學聯考“禁噪令”,為廣大考生和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休息環境。如果您的身邊有噪聲困擾着正常休息生活,您也可以撥打本報熱線88229999進行投訴,我們將與六部門一起,為中、大學聯考護航。

考試期間

考點周圍500米工地全天停工

環境保護部門在中、大學聯考期間停止夜間建築施工審批備案。除搶修、搶險和地鐵施工相關作業外,任何單位一律不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施工;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噪聲檢查活動,對違法施工單位從嚴查處。

建設主管部門督促建設施工企業遵守中、大學聯考期間噪聲管理規定,對違法施工的單位追究企業負責人相關責任。20xx年6月7日、8日、27日、28日考試期間,要求各考點周圍500米範圍內所有建築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公安部門加大巡查力度,嚴格控制交通噪聲及羣眾自發組織的各類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和鳴炮、鳴笛以及各類娛樂活動產生的社會噪聲等。配合有關部門對不聽勸阻、干擾考生學習休息的擾民行為進行制止。

城管執法部門加強對產生社會噪聲的公共場所、夜市及户外廣告宣傳、臨街商業門店音響噪聲等擾民行為的監督管理。

市容園林部門加大對渣土車的管理力度,嚴格控制渣土車輛的路線審批,加強巡查管理工作,在中、大學聯考期間停止除搶修、搶險和地鐵施工相關作業外的渣土車輛夜間運營審批。

教育主管部門應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時溝通,及時提供各考場周邊的環境信息,保證中、大學聯考的順利進行。

各建築施工、商業文化等單位及廣大羣眾要嚴格遵守各項環保法律法規及“禁噪令”要求,自覺停止建築施工作業、商業經營、娛樂活動等產生噪聲污染的行為,杜絕噪聲污染干擾他人生活環境,為廣大考生創造良好的學習、休息環境。

如被噪聲困擾,您可撥打本報熱線88XXXX99

大學聯考禁噪通告範文三

縣直相關部門,各建築施工單位,各娛樂場所,各位市民:

中、大學聯考即將來臨,為給廣大考生提供一個安靜的考試和休息環境。現將我縣中、大學聯考期間禁噪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大學聯考時間範圍:6月7日9:00—6月9日12:00;

會考時間範圍:6月13日9:00—6月14日18:00。

二、禁噪範圍

縣城區域。

三、禁噪時間及要求

禁噪時間: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6月14日。

禁噪要求:

(一)所有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控制施工場地邊界的建築施工噪聲,邊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不干擾附近學校學生學習、休息。

(二)所有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合理安排工程建設,調整施工作業方案和混凝土澆築時間,禁噪期間每日22時至次日6時不得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

(三)禁止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干擾學生學習,在居民較為集中的地帶和學校附近,禁噪期間每日22時以後停止產生噪聲的建設和營業活動。

(四)嚴格控制城區內機動車喇叭聲干擾學生學習和影響學生休息。

(五)禁止在學校附近、居民集中區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採用其它方式發出高噪聲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六)禁止露天娛樂、集市及室內裝修、室內娛樂等活動的噪聲干擾學生學習和影響學生休息。

(七)使用音響器材、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它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採取其它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八)禁止在學校附近、居民集中區燃放煙花爆竹。

以上要求請各單位(個人)認真遵照執行,在禁噪期間縣環保局、縣公安局將會同相關單位開展巡查監督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12369(縣環保局),5422110(縣公安局)。

特此通告。

會東縣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