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限行通告範文

為了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會對道路進行限行,當進行限行時,需要發出限行通告。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道路限行通告,供大家參考!

道路限行通告範文
道路限行通告範文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規範車輛通行停放秩序,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文明、安全、暢通和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潮陽區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決定:在汕頭市潮陽區管轄區域內部分路段對機動車輛實施限制、禁止通行及禁止停放,並使用固定、移動監控設備記錄交通違法行為。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單向行駛路段:石珠路,全天禁止機動車輛由西向東駛入棉西路,即只准機動車由東向西駛入棉新大道。

二、禁止大型貨車通行路段:水門路、中山路、亭腳路、中華路、南中路。限行時間為每天7:00至22:00。

三、禁止運載危化品車輛通行路段:潮陽區城區範圍內道路(324國道和234省道除外)。

四、禁止車輛停放路段(有停車泊位除外):城西大道從北關路口至中信華庭路口路段、東山大道、河西街、中華路、北關路、北中路、柳園路、棉新大道(北)、南中路、長春路、水門路、中山路、亭腳路、五舉路、公園路、城北一路、城北二路、平北路段、平西路段、城北四路、實驗學校和東鳳華庭門前橫路、蓮花路、教授巷、文昌街、西環城路、石珠二路、石珠路、城西一路、廈深鐵路潮陽站進出站路、廈深鐵路潮陽站站前循環路。禁止車輛長時間停放路段:城北五路、城東大道、棉新大道(南)、城南一路、城南二路、棉西路等道路。

五、交叉路口80米範圍內禁止車輛停放:1、324國道:棉田路交叉路口、東山大道交叉路口、揭海路交叉路口、棉北街道交叉路口、棉西路交叉路口、社通(南門)路交叉路口、工交(職教)路交叉路口、梅園路交叉路口、梅花農場路交叉路口、大峯醫院門前路交叉路口、237省道(谷饒路口)交叉路口、老和惠路交叉路口及新和惠路交叉路口;2、237省道(灰田線):興富路(銅盂路口)交叉路口、谷貴路交叉路口、東明交叉路口;3、234省道(揭海路):西臚鎮綜合市場路口交叉路口、谷關路交叉路口;4、谷貴公路深坽大坑路口;5、大坑臨時紅綠燈路口;6、饒新路與廈深鐵路潮陽站進出站路交叉路口。

六、每年大學聯考期間(六月六日17時至九日17時)禁止車輛停放路段(包括有停車泊位在內):中山東路、城東大道、東山公園門前橫路、公園路、城北二路、城北三路、實驗學校和東鳳華庭門前橫路、蓮花路、新鎮二國小門前路、桃園路。

七、禁止公交車、出租車以外的車輛,在公交車、出租車停車泊位停放。

八、在允許車輛臨時停放的道路停車,汽車類須按規定順向靠右側停放,(有停車泊位的須停放在停車泊位內)、二輪摩托車和自行車須按規範停放在步道臨路肩一側,車頭須向外並與路肩石對齊。遇公安機關實施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通行停放或車輛停放影響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時,駕駛人必須及時將車輛駛離。

九、限行、禁行、禁停的車輛不包括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十、實施車輛限行、禁行和禁停期間,敬請廣大市民密切配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注意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聽從交通警察指揮,做到按規定行駛,按規定停放。由此帶來的不便,請給予理解和支持。

十一、原來發布的與本通告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凡違反本通告的,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處罰。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潮陽分局

年十月二十日

道路限行通告範文篇二

為了加強我市暑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秦皇島市公安局制定了《20xx年暑期道路交通限行通告》(徵求意見稿),並於20xx年4月6日至5月8日,在省市各新聞媒體、互聯網網站、微信、微博廣泛徵求了各界羣眾意見,並在此基礎上進行了修改,經報請市政府批准,決定自20xx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對我市城市區、旅遊區道路,依法採取交通限行措施,具體措施通告如下:

一、北戴河區單雙號限行區域及措施

(一)限行時間

每週六、週日8:00至22:00。

(二)限行區域和道路

濱海大道山東堡立交橋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駝峯路(不含)以東區域內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國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莊立交橋以東路段)。

注:京哈高速方向車輛可經太平莊立交橋——海北路(向北,此段出城方向不處罰)——205國道方向行駛。

(三)限行原則

每週六、週日8:00至22:00,上路行駛的本市號牌機動車(冀C號牌機動車)在上述限行區域內道路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車牌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已核發通行證的貨運機動車,除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外,雙休日執行單雙號限行措施。

(四)特殊通行需求

1.以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

(1)公共汽車、長途客運班車、客運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運輸管理部門核發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中型以上通勤班車;

(2)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3)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城管、工商、交通執法、環保監察監測、保險公司現場勘查、銀行運鈔及救援、清障等確需通行的專用車輛;

(4)環衞、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

(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6)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且已經申領了正式號牌的小客車)。

2.通行證申領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管理大隊或支暑東山大隊申領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

(1)執行暑期保障工作任務的市縣(區)黨委、政府、人大、政協及所屬各委辦局、事業單位,各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車輛原則上按照公車改革後核定的公車數量的1/3的比例核發,經辦人應持機動車行駛證、單位出具申請函或介紹信,申領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

(2)因生產、生活確實需要,需在限行區域內道路通行的各駐秦單位、企業等,按照最低保障的原則,可持機動車行駛證、單位出具申請函或介紹信,申領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

(3)户籍所在地為北戴河區的殘疾人的代步汽車,可持本人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殘疾證申領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

具體由北戴河區殘聯負責統一申報。

(4)户籍所在地為北戴河區的市民,因家庭成員患病且行動不便,確需乘私家車定期到醫院就診、治療(如尿毒症患者需要定期透析治療等)等特殊原因的,可持户籍關係證明、醫療診斷書、行駛證、駕駛證,申領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

二、其他機動車限行措施

(一)重點限行道路

1.北戴河區西海灘路(劍秋路至西六路段)、中海灘路(保二路至東三路段)、保四路、保五路、保六路、七橋南路、東一路、東二路,禁止機動車通行(指定的公交車、持暑期專用通行證機動車除外)。

2.北戴河區中海灘路(保五路至東二路段),設置為步行街,持專用通行證機動車實行由西向東單向通行。

3.海港區西環路全線(西環路與河北大街交叉口至西環路與102國道交叉口)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通行。途經車輛可經102國道或205國道繞行撫南連接線(SL17)。

4.北戴河新區沿海公路全線(戴河大街、濱海新大道)每天7:00至22:00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通行,途經車輛可繞行青樂公路(S261)。

(二)中型以上載客汽車限行規定

9座以上(不含)中型客車、大型旅遊客車(黃牌照載客汽車),禁止在北戴河區東經路(東三路以西路段)、西經路、西海灘路、劍秋路(聯峯路以南路段)通行。

(三)其他車輛限行規定

1.貨運機動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輪式自行機械、拖拉機、低速貨運汽車、畜力車,除205國道外,禁止在北戴河區城市道路範圍內通行;運送生鮮產品、生活垃圾及其他生活必須品確需通行的貨運機動車,可到市交警支隊五大隊辦理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2.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摩托車)、人力三輪車,禁止在北戴河區聯峯路、東坡路以南道路通行。

3.禁止運輸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廢棄物的車輛在北戴河區城市道路範圍內通行;運送燃油、燃氣及其他生活必須的民用危險化學品車輛,需到交警五大隊辦理北戴河暑期道路通行證,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三、法律責任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限行規定的,依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2條、第79條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違法代碼7011),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限行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89條之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違法代碼20xx),處以30元罰款。

xxxx

年月日

道路限行通告範文篇三

為保證“聖誕節”前夜西開教堂地區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現將有關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西寧道(營口道—貴陽路)禁止各種車輛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對以下道路實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長沙路)、岳陽道(長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陽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寧路)、南寧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寧路—營口道)、營口道(貴州路—貴陽路)、貴陽路(營口道—南京路)範圍以內道路(含上述路段,但營口道的貴州路至貴陽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貴陽路的營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蒼梧路的潼關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蒼梧路(潼關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關道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四)營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峯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五)營口道(貴州路—南京路)、寶雞東道(貴陽路—營口道)、陝西路(哈爾濱道—長春道)、河南路(哈爾濱道—長春道)、山東路(哈爾濱道—長春道)、遼寧路(哈爾濱道—長春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請廣大市民和車輛駕駛人提前選擇繞行道路,並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維護好活動期間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