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環境通告(精選15篇)

小區環境通告 篇1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了落實《長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的生活環境,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區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從事各類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通告。

二、小區綜合整治範圍內的違法建築(包括空中外附陽台和其他附着物)及臨時建築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市規劃局下達的限期拆除通知為準),無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拆除。

三、各類單位、業户的牌匾、廣告和商業用房的門面裝飾,應當符合《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強化户外廣告牌匾管理的通告》的統一要求。

四、在小區及各住宅樓道內堆放的雜物的所有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下達的限期通知為準)自行清運,逾期未清運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清運。

五、各有關部門應當將小區內的各種垃圾及時清運,保持小區內良好的衞生環境。

六、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妨礙綜合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由市物業管理指揮部,會同規劃、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門組織實施。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年四月二十二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2

各位業主:

近期受非生活垃圾清運和消納限制的影響,小區裝修垃圾、枯枝樹葉和業主廢舊傢俱堆積越來越多,嚴重影響小區環境。12月10日,燕僑物業組織保潔、工程、綠化等50餘人,租用5台貨車對這些垃圾進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範圍涵蓋整個小區、中心大草坪綠地、商業街、四區底商臨朝陽北路輔路綠化帶以及羅蘭大道商業區等,共清理和轉運垃圾15車次,改善小區的衞生環境。

萬象新天家園業主委員會

年12月14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創造清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保障公共環境衞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和諧建設,推進“多城同創”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我區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導文明衞生,做文明市民。嚴禁亂搭建、亂張貼、亂停放、亂佔道、亂堆放、亂養殖、亂拋撒、亂扔亂溺等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管執法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處以1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

(二)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批准擅自在建城區內飼養犬、雞、鴨、鵝、兔、羊、豬、鴿等家禽家畜,影響市容和環境衞生的,責令飼養者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經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擺設攤點影響市容的,扣沒有關物品,並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經批准或經批准後不按有關規定堆放物料、渣土,或違章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污水,或亂扔動物屍體、隨意焚燒樹葉和垃圾的,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產生有毒、有害廢棄物未按有關規定處置的,處以200 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七)不按指定地點停放機動車輛的,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不按指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輛的,處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八)損壞草坪、花卉、樹木或城市綠化設施的,處以被損壞物價值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九)未經同意擅自佔用城市綠地的,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被侵佔面積綠化補償費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十)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或設立廣告牌的,責令其限期遷出或拆除,並處以1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一)損壞各類環境衞生設施及附屬設施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或雖經批准但未按規定繳納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又未及時修復清理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臨街工地不設護攔或護攔不符合要求,施工場地不及時整理或者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或施工場地的泥漿、污水外流影響市容環境的,處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十四)運輸液體、泥沙、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或車輛帶泥運行污染路面的,每輛(次)處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十五)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築垃圾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的罰款;

(十六)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

(十七)不履行環境衞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處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區範圍試行。

年月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4

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市機關各部門:

20xx年xx市城鄉環境衞生整潔行動和xx市第二十三個愛國衞生月活動開展以來,我市城區環境得到了明顯提升。為進一步鞏固創衞成果,解決小區內佔道、雜物亂堆放等問題,決定對小區環境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迎接國家衞生城市複查這個總體目標,以城市管理各項法規為依據,積極開展社區環境整治,為轄區市民創造和諧、安寧、整潔、舒心的居住環境,全面提升社區環境質量。

二、整治內容

(一)清除小區道路兩側佔道小燈箱、小廣告牌;

(二)整治小區內佔道經營行為;

(三)清理房前屋後雜物亂堆放。

三、整治措施

各街道以社區為單位分步推進和分區域實施的原則進行,具體實施階段和整治措施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4月20日—4月26日)

藉助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並採取宣傳單、宣傳欄、社區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小區佔道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進行大力宣傳。特別要深入到違章門店中進行宣傳、教育、發動,以使違章門店業主對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配合,降低和化解牴觸情緒,保證專項整治順利實施。同時由社區牽頭,對小區內佔道、亂設小廣告燈箱、小廣告牌、雜物亂堆放等行為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進行分門別類列表統計,為整治提供依據,並防止遺漏。

(二)依法告知,責令整改。(4月25日-5月2日)

在宣傳發動、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執法局按法定程序向存在違章行為的門店業主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責令違章業主在限定的時間內自行拆除、清理雜物,並告知逾期後將被強制拆除、清理。社區協助執法大隊一起送達。

(三)拒不整改,依法強制。(5月2日—5月10日)

責令限期自行整改的期限過後,由各執法大隊會同社區,對佔道小燈箱依法予以查扣,對佔道經營依法予以清理。考慮到小區內水果店經營實際,可以根據各小區道路實際施行水果店1米線或1.5米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街道辦事處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共同組織,各社區和轄區執法大隊共同實施。此項工作列入創建第二季度考核。

(二)機關各部門要到聯繫社區參與此項工作。

(三)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小區佔道專項整治後,要結合“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組織框架,要加強日常監管管理,做到每條小區道路有人管。同時,要建立長效管理及監督機制,社區、執法大隊每月聯合開展一次整治,實施有序長效管理,以鞏固專項整治的成果。

年月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5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了落實《長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的生活環境,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區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從事各類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通告。

二、小區綜合整治範圍內的違法建築(包括空中外附陽台和其他附着物)及臨時建築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市規劃局下達的限期拆除通知為準),無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拆除。

三、 各類單位、業户的牌匾、廣告和商業用房的門面裝飾,應當符合《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強化户外廣告牌匾管理的通告》的統一要求。

四、 在小區及各住宅樓道內堆放的雜物的所有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下達的限期通知為準)自行清運,逾期未清運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清運。

五、各有關部門應當將小區內的各種垃圾及時清運,保持小區內良好的衞生環境。

六、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妨礙綜合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由市物業管理指揮部,會同規劃、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門組織實施。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6

各小區住户、各單位宿舍住户:

為紮實有效的推進歷城區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總體要求,歷城區創衞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對轄區內居民小區的環境衞生進行專項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標準

1、小區內無衞生死角,無亂塗亂畫,無亂搭亂建,無垃圾、渣土暴露,無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小區內做到乾淨、通透、整潔、有序。

2、小區內道路全面硬化,路面平整無破損;行道樹無缺株,路燈設施完好;綠地整潔衞生,無暴露垃圾;綠地、行道樹上無亂掛、亂曬的衣物及其他物品;無毀綠種菜現象。

3、小區內車輛劃位停放,整齊有序,無亂停亂放現象。

4、小區內經批准定點設置的攤點管理規範,攤點排列整齊,嚴禁溢攤超範圍經營。

5、小區樓道內無亂堆亂放、亂塗亂畫現象;在道路上視野範圍內看不到陽台內亂堆亂放現象。

6、小區內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保持環境清潔,保持垃圾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

二、時間要求

1、從即日起,各住户對在小區及公共區域內堆放的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將作為無主處理。

2、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街道辦事處將聯合執法,對不積極配合、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辱罵、威脅、毆打執法人員者,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專項整治結束後,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強巡邏檢查,堅決遏制反彈,對發現破壞環境衞生的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4、全體居民要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和公德意識,倡導文明、衞生、健康的生活理念,自覺維護小區內的環境衞生,積極制止和舉報損害環境衞生的不良行為,保持整治成果,為順利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7

根據區、街、村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為保證全體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和諧歡度春節,防止被盜、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安全工作管理是目前小區物業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全體業主提高自身安全保護意識。一旦發生不安全因素,及時報警、通知物業、妥善應對確保人身安全。

一、節日期間嚴禁在公共區間,樓道內燃放煙花炮竹,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樓內消防設施及滅火器嚴禁私自挪動。

三、小區實施24小時全程監控,一旦發生偷盜及不安全時間的發生將被全程錄像,送交公安機關處理,追究法律責任。

四、希望全體業主提高安全自身保護意識,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警處置,發現可疑人員進入及時通報物業處理。

五、嚴禁私自動用樓內電、水、暖管道及設備,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物業處置。

六、1月13日起小區啟用智能化電梯,使用及領取使用卡請與物業聯繫。

以上通知請全體業主遵守執行,並祝全體業主節日快樂。

物業

1月8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8

尊敬的小區全體業主、居民

你們好:

我們是20xx年竣工的一個商品房小區,當時在清河地區首屈一指。由於當時安寧莊西路工程未實施,業主入住以後,小區東邊人、車主要出入口沒有完全按照當初的設計規劃實現。小區封閉管理的硬件設施沒有達到要求,人、車分流這一設計理念至今沒有真正實現。物業公司在20xx-20xx年物業合同中承諾修築東側圍牆實現封閉管理。該合同在原業委會組織的20xx年第四次業主大會上獲得通過。物業公司曾於20xx年和20xx年先後兩次在小區紅線內動工,都被街道城管部門叫停。至此,小區東側圍牆封閉一事被擱置。

20xx年11月安寧莊西路改造工程開工,正值新一屆業委會剛剛成立,業委會聯合居委會、物業公司與道路施工單位、工程管理單位、街道管理部門多次溝通,商議解決小區的車輛出行問題,多方達成共識:小區南北兩側分別有丁字路口,在東門正面為小區開設路口已經不可能。一旦道路修好,小區出入車輛勢必有一半方向需要到紅路燈路口調頭,在高峯期容易造成車輛擁堵。經與街道協商並查看小區原規劃圖紙,我小區現在車輛出入口實為人行出入口,原規劃設計的車輛入口在東北側(一直未啟用)。街道建議:向南側調整出入口的位置,使小區車輛出入口直接對着紅路燈路口,避免出入調頭。在街道的協調下,道路施工單位已經為小區開好規劃的路口。

現在安寧莊西路的道路已完全修好,上週道路的分行線已畫出,解決小區車輛出入問題已經迫在眉睫。廣大業主再次強烈的要求東大門封閉工作要儘快啟動。經業委會、居委會、物業公司與街道溝通,爭取到政府對我小區封閉管理、車行出入口改道的支持。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決定啟動這項工作。8月25日施工人員對東門外北側紅線區域內的基礎進行清理。當日下午街道城管執法分隊以有人舉報為名來叫停清土工作。8月27日業委會向街道城管科提交小區規劃資料。8月28日城管執法分隊再次現場執法,令物業公司停工,且同時小區內會所(原煤炭四廠)書記帶領員工將已清理的渣土填回。這一起城管與當事企業勾結不當執法的行為引起了業主的極大憤慨。當業委會得知情況後,帶領業主去城管分隊質疑其執法依據,並要求其秉公、依法執法,業主將對其進行監督。8月30日上午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召集業委會和金泰恆業公司(原煤炭四廠)負責人召開協調會。會上,金泰恆業公司以影響底商經營為由反對小區封閉圍牆的方案。街道要求雙方協商。8月31日晚業委會召開了業主代表和樓門長會議,彙報上述情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致表示:小區封閉是符合大多數業主利益和要求的,是通過業主大會決議的,是合法的,小區內業主應當共同遵守。業委會應當儘快推動物業公司完成此項工作。週日貼出公告,告知全體業主,週一動工。並且號召廣大業主積極參與小區建設,維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現將此方案公告給全體業主。東門(正門)前沿小區紅線砌築圍牆,外觀與形式依照原有小區圍牆。保留兩個人行出入口,與小區內樓道門禁系統聯網,實現進出小區的門禁管理。機動車出入走東北門與路口正對,避免進出小區的調頭現象。附彩圖

對東門封閉方案有意見的業主請往業委會辦公室打電話,82758446反映您的意見。我們將在最短時間給予答覆。(18號樓地下室)

在施工過程中,給業主及居民帶來的不便請給予理解,並服從物業公司的交通引導,積極配合協助施工單位共同將此項工作圓滿順利完成。

xx小區業委會

20xx年9月2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9

園業主委員會於 xx年6月23日14:30在會所多功能廳舉行第八十二次會議。會議符合《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法定人數。

會議決定向園區業主公告如下:

1、園業主委員會代表、物業管理處代表、空置底商投標人於xx年6月18日下午14:30於園區會所多功能廳進行一期空置底商現場開標工作;

2、本次招標園區兩業户參與,共計回收標書兩份;

3、以xx年第三次業主大會一期業主表決通過的《關於園一期底商招商方案的決議案》以及《園底商招標書》為依據進行評標,中標結果為:

商業位置 面積(平米) 中標人租金(元/平米/月)

5#寵物店 45.86 z 95

5#攝影室 43.34 z 95

4、現將上述情況在園區進行公示,公示期十天;業主可在公告期內提出書面意見。

園業主委員會

xx年6月28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0

縣各物業管理企業: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節即將來臨,為維護節日期間社會安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讓廣大人民羣眾過上安樂、祥和、平安的節日,春節期間各物業管理公司要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安全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縣各物業管理企業要安排、落實好春節期間的各項工作,制定重大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加強隱患部位的防範查險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2、負責承擔二次供水和小區供熱的物業管理企業要做好供水、供熱設施的檢修工作確保節日期間正常供水、供熱。

3、做好春節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工作。各物業公司要對住宅小區的防火設施、設備、防火通道進行專項檢查,要做到及時報告,積極維修,保證防火設施、設備的完好和防火通道的暢通。

4、加強保安管理,確保住宅小區安全。各物業公司在春節期間要增加保安力量,加強巡邏。一是要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及車輛,保證小區正常生活秩序;二是節日期間要嚴格檢查鞭炮燃放情況,及時處理鞭炮燃放引起的失火、傷人等緊急情況;三是要對春節期間外出旅行、探親無人居住的住宅進行重點巡視,確保業主財產安全。

5、合理安排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宿工作。各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人要24小時確保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保證無脱崗、漏崗現象,值班人員對節日期間的業户報修要及時處理,遇有緊急或重大事件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户的利益,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生活和居住的環境與安全,希望物業管理行業的廣大幹部職工,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春節期間的物業管理工作,以無私奉獻的精神服務於廣大業主,用實際行動體現物業管理的價值,讓黨和政府放心、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滿意。

特此通知

平鄉縣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年1月30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1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户、裝修人員:

春節臨近,為加強小區消防安全管理,管理處將在國信嘉園內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主要檢查內容包括:

1、損毀挪用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誌的行為。

2、佔用、堵塞小區內任何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疏散口,將消防通道和防火門上鎖的行為。

3、在樓宇公共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等涉及安全疏散的場所堆放雜物、堆料或者搭設棚屋的行為。

4、在家中、地下室、儲物間、陽台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行為。

5、在電梯內抽煙,隨意將煙蒂或火種扔在窗外、公共樓梯間、易燃物堆垛上的行為。

6、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經防火處理的材料進行裝修的行為。

請小區內業主、住户及裝修人員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於20xx年1月16日前對各自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管理處將於20xx年1月17日起陪同相關單位對小區公共區域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屆時對於發現的消防問題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堆放在消防通道、電梯廳的物品將視為無主物品一律予以清除。請業主、住户及裝修人員及時收回私人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望見此通知相互轉告,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詳詢0571—86984073客户服務中心

杭州合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國信嘉園管理處

1月12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2

尊敬的各位業主:

近期業主反映小區門崗執勤力度不夠,車輛檢查不夠嚴格,車輛亂停放和佔用他人車位情況嚴重,車輛刮蹭偶有發生。為加強小區的安全性,方便各業主,營造一個讓業主放心的和諧小區,物業公司定於11月17日起實施車輛管理和通行證制度:

一、小區車輛憑《中海xx莊園專用車證》進入小區。

二、沒有本小區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未經核實不允許進入小區。

三、所有訪客和車輛需在門崗與業主核實後方可進入。

四、裝修送貨車輛憑裝修出入證進出。

五、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和佔用他人停車位。

六、請不要為非本小區車輛代辦出入證。

未辦理車證的業主請您到物業辦公室登記辦理,沒有領取車證的業主請您儘快到物業辦公室領取,已有車證的業主請您在進出小區門崗時放在車輛明顯位置以便於安管人員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車輛通行制度將於本月十七日正式實施!

請廣大業主予以理解和積極配合!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年十一月十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3

尊敬的業主及使用人:

由於我小區內道路狹窄,地面進出和停放的機動車輛過多,嚴重影響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時也影響了部分業户的正常休息,給小區帶來了一定的不安全隱患。時逢汛期,為了避免意外情況的發生,保證小區內道路(消防通道)暢通和廣大業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1、 從20xx年XX月XX日起,禁止所有機動車輛進入小區,特殊情況的車輛除外(如:執行任務的急救、火警、110、工程搶險的車輛等,接送危重病人、搬家的車輛等);

2、 如需辦理地下停車的業主及使用人,請在20xx年X月XX日前到開發商客服部(諮詢電話:)辦理相關手續後,再到物業公司安保部(諮詢電話:轉XX2)辦理相關手續;

3、 請在地下停車場停車的業主及使用人自覺的將自己的機動車輛按規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規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車位外的車輛,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該車輛自行承擔。

4、 請業主及使用人(包括外來人員)自覺的將自己的自行車和三輪車(包括機動三輪車)停放在各樓地下一層的停車處並擺放整齊;

為了維護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機動車輛的業主及使用人不要將車停、堵在大門口側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損害其他業主的正當權益;如在小區內出現緊急情況時,因車輛停、堵在大門口,至使救援搶險的車輛(如:急救、火警、110車等)無法及時進入小區,而延誤時間,所造成的嚴重後果,由停、堵住大門車輛的車主負全部責任。望廣大業主及使用人積極配合,共同維護小區的秩序,創造更加和諧有序的小區環境。

北京市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苑項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創造清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保障公共環境衞生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促進和諧建設,推進“多城同創”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我區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導文明衞生,做文明市民。嚴禁亂搭建、亂張貼、亂停放、亂佔道、亂堆放、亂養殖、亂拋撒、亂扔亂溺等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管執法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處以1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

(二)在城市建築物、構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經批准擅自在建城區內飼養犬、雞、鴨、鵝、兔、羊、豬、鴿等家禽家畜,影響市容和環境衞生的,責令飼養者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四)未經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擺設攤點影響市容的,扣沒有關物品,並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五)未經批准或經批准後不按有關規定堆放物料、渣土,或違章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六)不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污水,或亂扔動物屍體、隨意焚燒樹葉和垃圾的,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產生有毒、有害廢棄物未按有關規定處置的,處以200 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七)不按指定地點停放機動車輛的,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不按指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輛的,處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八)損壞草坪、花卉、樹木或城市綠化設施的,處以被損壞物價值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

(九)未經同意擅自佔用城市綠地的,責令其限期恢復原狀,並處以被侵佔面積綠化補償費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十)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或設立廣告牌的,責令其限期遷出或拆除,並處以1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一)損壞各類環境衞生設施及附屬設施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十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或雖經批准但未按規定繳納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又未及時修復清理的,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臨街工地不設護攔或護攔不符合要求,施工場地不及時整理或者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或施工場地的泥漿、污水外流影響市容環境的,處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十四)運輸液體、泥沙、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或車輛帶泥運行污染路面的,每輛(次)處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

(十五)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築垃圾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的罰款;

(十六)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

(十七)不履行環境衞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處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本通告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城區範圍試行。

年月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15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户

你們好!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客户服務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隨着小區入住業主的增加,一些不文明養犬行為越來越多,例如寵物隨地大小便、遛狗時不使用牽引帶而驚嚇他人、在樓層公共區域養寵夜間犬叫影響其他業主休息等。這些行為不但會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也有損小區的文明形象。為了營造一個人犬和諧相處、共享自然的一個綠色家園。在此,御灣客户服務中心向全體業主倡議:

1、依照政府規定飼養犬隻,及時給愛犬上户辦證;

2、 堅持定期給愛犬注射相關防疫疫苗,並進行常規檢查;

3、 不帶愛犬進入小區人羣密集的區域;

4、 遛狗使用牽引帶,尤其是有傷人等不良記錄的犬隻,外出時儘量避免近距離接觸老人、孩子、孕婦等人羣,不影響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5、 不讓愛犬在公共區域隨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請及時清理並妥善處理,保持園區整體環境衞生;

6、深夜、清晨避免因愛犬叫影響他人生活,保持睦鄰友好;

7、尊重服務人員為綠化小區、美化小區做出的辛勤勞動,遛狗時請不要踐踏草坪、花壇、保持園區整體美觀;

8、客户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如在小區內發現有上述不文明養犬行為的,將進行現場提示,如業主不予採納,今後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將由犬主全部承擔。

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客户服務中心24小時熱線0769-22787303、22787182、22787310。

物業東莞分公司

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