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政府關於胡××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經研究,決定: 胡××任××縣物資局副局長; 遊××任××縣物資局副局長; 張××任××縣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主任(兼); 張××任××縣多種經營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 邱××的××縣廣福初級中學校副校長職務; 陳×的××縣桂興初級中學校校長職務; 李××的××縣白馬鄉初級中學校校長職務; 王××的××縣花橋鎮初級中學校校長職務。 特此通知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