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通知書 篇1
:(計算機代碼:)
經審查,你(你單位)申請的減免税審批項目,不符合減免税的政策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批准。
不予批准的理由如下:告知:
你(你單位)對有關減免税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於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向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税務機關(簽章)
年月日
不予批准通知書 篇2
__________同志:
經審查,你户因存在(填序號)_______ 情形,不符合城市(農村)低保條件,對你的城市(農村)低保申請不予批准。特些通知:具有以下情形的,低保申請不予批准:
1、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依法具有贍養(撫養、扶養)關係,贍養(撫養、扶養)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贍養(撫養、扶養)義務;
4、家庭擁有正在使用貴重非生活必需消費品;
5、家庭有超出家庭人員居住面積需要並用於謀利的房產或不動產;6、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
7、家庭成員吸毒、賭博且不思悔改;
8、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不接受審批機關調查核實
9、其他原因:(此處註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年月日
不予批准通知書 篇3
_________有限公司:
貴單位關於利用 ____________ 舉行__________ 活動的申請我局已收悉。
利用人行道舉行活動妨礙行人通行和造成現場場面混亂,影響市容。商業性宣傳活動一般限制在幾大廣場,禁止在人行道上舉辦。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27條、第31條的規定,為了維護市容和保證行人通行的暢通,經我局研究決定,對貴單位申請不予批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