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漲價通知(精選6篇)

電費漲價通知 篇1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於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電價的通知》(蘇價工【20xx】182號)和揚州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市區民用類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揚價工【20xx】1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從20x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費由2.77元/立方米上調為3.00元/立方米,對學校教職工住宅區的居民用電費由0.5283元/度上調為0.5483元/度。

電費漲價通知(精選6篇)

特此通知

後勤保障處

20xx年2月27日

電費漲價通知 篇2

根據粵價(20xx)245號文件要求,我市從20xx年6月15日 起調整電價。

因此我們z花園將補收20xx年7月-20xx年9月,3個月的電費。具體調整辦法為每度加收0.04元。你需要補交的費用為:

7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8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9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你需共補交7-9月份3個月共xx元。

請你在10月15日前到文華花園管理處補交以上費用。多謝合作!

通知人:

電費漲價通知 篇3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於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電價的通知》(蘇價工【20xx】182號)和揚州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市區民用類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揚價工【20xx】1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從20x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費由2.77元/立方米上調為3.00元/立方米,對學校教職工住宅區的居民用電費由0.5283元/度上調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電費漲價通知 篇4

根據粵價(20xx)245號文件要求,我市從20xx年6月15日 起調整電價。

因此我們z花園將補收20xx年7月-20xx年9月,3個月的電費。具體調整辦法為每度加收0.04元。你需要補交的費用為:

7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8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9月電費度,需補交 元。

你需共補交7-9月份3個月共xx元。

請你在10月15日前到文華花園管理處補交以上費用。多謝合作!

文華花園管理處

20xx年10月1日

電費漲價通知 篇5

因水庫原水價格的上調和水源地保護治理資金的收取,我市供水成本大幅上升。為有效解決成本上調因素,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經過成本監審、徵集意見、調價聽證等一系列程序,現就xx市區自來水價格調整標準通告如下:

一、水價調整的範圍和用水分類標準。本次水價調整範圍為市區自來水公司供水區域,具體包括安陽街道、玉海街道、錦湖街道、東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飛雲街道、南濱街道。水價分類按《浙江省物價局關於簡化水價分類規範執行範圍實行差別水價政策加快“騰籠換鳥”工作的通知》(浙價資〔〕1號)規定,由原先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經營性用水、經營性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4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3類。

二、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水價。為發揮價格機制對用水需求的調節作用,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從本次水價調整起對居民生活用水採用階梯水價。階梯用水量:第一級水量為17噸及以下,第二級水量為18-30噸,第三級水量為31噸以上。階梯水價比例為1:1.5:2。

三、水價調整的具體標準。全市平均水價上調0.30元/立方米。原非經營性水價上調1.10元/立方米,歸屬非居民類。調整後供水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水價為2.40元/立方米,第二級水價為3.60元/立方米,第三級水價為4.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水價調整為3.70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水價調整為6.8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按原標準執行。

四、居民生活用水中“總表制”執行基準水價。居民生活用水實施階梯水價後,村總表制、小區總表制、集體户總表制、學校等特殊用户執行基準水價。其水價執行居民階梯水價的第一級水價。

以上水價調整標準自x年7月1日(用水之日)起執行。

xx市人民政府

x年7月22日

電費漲價通知 篇6

根據xx省物價局《關於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電價的通知》(蘇價工【x2】182號)和揚州市物價局《關於調整市區民用類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揚價工【】1號)的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我校從x年3月1日起民用水費由2.77元/立方米上調為3.00元/立方米,對學校教職工住宅區的居民用電費由0.5283元/度上調為0.5483元/度。

特此通知

財務處

後勤保障處

x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