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通用3篇)

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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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通用3篇)

單位於20xx年7月10日向本局提出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 ,經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本局決定批准你公司分兩期履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工商公處字[20xx]11號)中罰款的申請。你公司應當於20xx年7月20日前繳納罰款的50%,剩餘 50%的罰款應當於20xx年8月10日前繳齊。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可以每日按你單位應當繳納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印章)

二〇xx年七月十二日

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 篇2

經對你(單位)xx年 月 xx日提出的延期(分期)繳納罰款申請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批准你(單位)暫緩(分期)繳納我局xx年x 月 x日作出的《税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税罰〔〕號)中所處以的罰款(大寫) (¥ )。

(以下內容區分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的情形選擇性填寫)

經批准暫緩繳納的罰款,限你(單位)於xx年x 月 日前繳清。

經批准分期繳納的罰款,限你(單位)於xx年x 月x 日前分x 期繳清。

具體繳納時限和金額為:

(一) x年x 月 x日前繳納(大寫) (¥x );

(二)x 年x 月x 日前繳納(大寫) (¥x );

(三) x年x 月 x日前繳納(大寫) (¥x );

税務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 篇3

工商xx字〔〕號

你(單位)於xx年 xx月 xx日向本局提出分期(延期)繳納罰款的申請,經研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本局決定批准你(單位)至,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可以每日按你(單位)應當繳納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