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精選9篇)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楊某,男,漢族,1xx1年2月2日出生,駕駛員,身份證號:32x7x31xx1x2x2,住連雲區宿城鄉寶山村寶山組X號,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精選9篇)

被申請人:連雲港寧海建材有限公司,住連雲港市宋跳工業區振興路X號 。

法定代表人:徐。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鑑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x1x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並於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x年4月1x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x25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黃海大道與242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x6331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並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後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6x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後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連人社工認字[]第4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x2年5月17日連雲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連勞鑑通【x2】57x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後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此致

連雲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某

x2年 x月 12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胡

性別:男

年齡:37歲 身份證號碼:

民族:漢

家庭住址:xx市XX縣

通信地址:xx市XX縣

聯繫電話:152XX199827

被申請人:xx市機械設備製造有限公司

性質:股份制

單位地址:xx市XX319號

法定代表人:肖

聯繫電話:

公司負責人:肖 總經理 電話:

鄧 經理 電話:

辦公地點:xx市路32號

證明人:唐 電話:

住址:xx市XX鎮

職務:施工工地帶班員

申請事項

1、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因工傷事故出院後實施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動活動功能訓練等康復費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因工傷事故左跟骨內固定拆除手術費捌仟元(¥:8000.00元)。

3、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因工傷事故住院期間23天和出院後30天專人護理(共53天×150元)費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因工傷事故休息治療期限7個月工資(3600元/月)貳萬伍仟貳佰元(¥:25200.00元)。

5、申請被申請人支付胡因工傷事故營養補助費叁仟元(¥:3000.00元)。

申請被申請人合計支付胡因工傷事故總費用伍萬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實和理由

一、入職工作情況和工傷事故事實

本人胡,現年37歲,男,漢族,職業電焊工。住本市XX村。於x年4月受聘於xx市設備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後指派在金剛鞭炮煙花總廠和醴陵與大瑤分廠,以及煙花廠進行鋼結構陽光棚製作。日工資標準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負責。

x年11月7日上午9時左右,本人在金剛鞭炮煙花總廠擴建安裝施工中,不幸從近四米多高的鋼結構陽光棚上摔下,導致雙腿後跟骨粉碎性骨折。於當日進駐xx市中醫院骨科治療。在治療中醫院對右腳後跟實施石膏固定術。對左腳實施了切開復位內固定術加自體骨植骨術等治療23天。於(注:住院治療費用共213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於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進行蠟療、磁療、關節鬆動技術、關節被活動與功能訓練等康復治療。期間進行了二次複查,其恢復效果一般。

二、申請理由

本人在康復期先後多次與金和公司協商,請求對此事繼續負責,支付上述申請的各項費用。但金和公司態度不明,均無結果。故特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此致

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件:1、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2、被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網查打印)

3、被申請人公司企業代碼證(網查打印)

4、證人證明書(複印件)

5、申請人傷殘鑑定書(複印件)

申請人:

x年 6 月25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王,男,漢族,x年4月27日生,住xx省xx縣xx鎮xx村4x號,身份證號碼4x9;聯繫電話:1x9。

被申請人:杭州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區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請求:

1,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8523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伙食補貼1455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0476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薪留工期間工資38400元;

6,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3000元;

7,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2652元;

8,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2652元;

9,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鑑定費300元;

10,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交x2年5月申請人進入單位後至x2年9月6日的社會保險。

以上合計為:137458元。

事實和理由:x1年5月左右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單位從事空調維修,雙方約定申請人的月工資底薪加提成,但是最低不低於3000元(其中部分工資是通過銀行卡發放、部分是通過現金)。x1年8月12日申請人在工作時由於不慎和空調室外機一併墜落至一樓公共通道,受傷後被送往杭州市中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肝破裂、雙側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腕骨折、骨盆骨折等,並對骨折部位進行了鋼板內固定,x1年11月8日病情穩定後出院。x2年7月9日再次入院對內固定進行拆除,左側舟狀骨內固定未拆。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的部分醫療費用。後經認定為工傷。其後在x2年8月27日被認定為八級工傷。申請人於x2年9月6日依法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要求落實工傷待遇。

申請人在受傷後,多次要求單位落實申請人工傷待遇等,但是被申請人只是繳納了醫藥費等費用,對申請人其他要求未能達成一致。申請人現根據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貴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判裁如所請。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姚某某,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

被申請人:廣州某服務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法定代表人:。。。。。,電話:。。。。。。

訴訟請求:

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申請人醫療費4695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925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16000元(4000元/月×4個月)。

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申請人九級傷殘各項待遇共計86000元,(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共計19個月×4000元/月)。

請依法判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共計2x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處任地面服務保障部工作。x0年6月10日13時許,申請人在地勤服務部與付某因工作問題發生糾紛,在爭執過程中,付某將申請人推倒在地,導致申請人受傷。申請人當即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治療終結後。x1年3月25日,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作出穗勞社工傷訴認【x1】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所受傷害為工傷。x1年9月18日,廣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穗勞鑑初【x1】號《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鑑定申請人所受傷害為九級傷殘,停工留薪期為4個月。

事發至今,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不聞不問,沒有支付任何補償給申請人,亦未支付申請人停工留薪期工資。申請人無奈,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公正裁決。

此致

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3年 月 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楊某,男,漢族,x年2月2日出生,駕駛員,身份證號:,住xx區xx鄉xx村組X號,

被申請人:連雲港建材有限公司,住連雲港市工業區振興路X號 。

法定代表人:徐。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鑑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818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並於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x年4月10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黃海大道與242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並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後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後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連人社工認字[]第499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x年5月17日連雲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連勞鑑通【】578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後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此致

連雲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某

x年 9月 12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王,男,漢族,1xx7年4月27日生,住xx省xx縣xx鎮xx村x3號,身份證號碼4x5x;聯繫電話:1。

被申請人:杭州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下城區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請求:

1,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x523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伙食補貼1455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x476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薪留工期間工資3x4xx元;

6,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3x元;

7,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2652元;

8,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2652元;

9,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鑑定費3xx元;

10,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交x2年5月申請人進入單位後至x2年x月6日的社會保險。

以上合計為:13745x元。

事實和理由:x1年5月左右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單位從事空調維修,雙方約定申請人的月工資底薪加提成,但是最低不低於3x元(其中部分工資是通過銀行卡發放、部分是通過現金)。x1年x月12日申請人在工作時由於不慎和空調室外機一併墜落至一樓公共通道,受傷後被送往杭州市中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肝破裂、雙側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腕骨折、骨盆骨折等,並對骨折部位進行了鋼板內固定,x1年11月x日病情穩定後出院。x2年7月x日再次入院對內固定進行拆除,左側舟狀骨內固定未拆。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的部分醫療費用。後經認定為工傷。其後在x2年x月27日被認定為八級工傷。申請人於x2年x月6日依法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要求落實工傷待遇。

申請人在受傷後,多次要求單位落實申請人工傷待遇等,但是被申請人只是繳納了醫藥費等費用,對申請人其他要求未能達成一致。申請人現根據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貴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判裁如所請。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謝仕X(又名謝X),男,漢族,1963年9月21日出生,貴州省桐梓縣人。住貴州省桐梓縣XX鎮人民政府旁。聯繫電話:XX9,

被申請人:貴州省金沙縣水泥廠。住所地:貴州省金沙縣小河村。

法定代表人:王開X,該廠負責人。電話:X8

仲裁請求:

1、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由被申請人自用工之日起,至實際解除勞動關係之日止雙倍(每月6000元)支付申請人工資,以及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7500元(2.5個月);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490元(不含被申請人已付的部分)、住院生活補助費(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30元/天計算×住院99天)2970元、住院護理費(按貴州省服務行業工資標準61.79元/天計算×99天×2人)12234.42元、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從受傷之日起計算至評殘最長12個月×2621.50元/月)31458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二級25個月繳費工資2621.50元/月)65537.5元,鑑定費1520元,交通費6520元,後續治療費120xx0元;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長期待遇(二級為14年×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平工資31458元/年)440412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謝仕X系被申請人金沙縣水泥廠的燒窯工人,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繳納工傷醫療保險。20xx年2月8日上午9時許,申請人謝仕X被臨時安排到金沙縣X心水泥廠負責水泥煅燒工作,當晚21時許,謝仕X在檢查窯內水泥原料煅燒時,發生噴窯事故,造成謝仕X被窯內噴出的高温水泥灰燒傷全身多處,傷後送到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經過為期99天住院治療,被診斷為:1、全身多處水泥灰燒傷(淺Ⅱ-Ⅲ度),面積22%;2、吸入性損傷(中重度),且仍需後續治療。謝仕X出院後,經申請事實勞動關係仲裁及工傷認定,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xx年7月18日將申請人之傷認定為“工傷”。對於該工傷認定,被申請人不服於是向金沙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現該案已經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審結,維持了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20xx年7月30日,申請人之傷經遵義醫學院附院司法鑑定中心評定為:目前仍需後續治療費用12萬元。20xx年9月14日,經畢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傷殘二級。申請人在住院治療期間,被申請人僅支付了前期部分住院治療費用,對其他費用未作賠償,也未支付申請人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為此,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35條之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33條,35條,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省總工會黔勞社廳發(20xx)21號《關於大力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意見》第7條、第8條之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

此呈:金沙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謝仕X

20xx年5月12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楊某,男,漢族,1xx1年2月2日出生,駕駛員,身份證號:,住連雲區xx鄉xx村組X號,

被申請人:連雲港建材有限公司,住連雲港市宋跳工業區振興路X號 。

法定代表人:徐。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鑑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x1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並於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x年4月1x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x25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黃海大道與242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xx331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並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後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x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後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連人社工認字[]第4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x2年5月1x日連雲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連勞鑑通【x2】5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後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此致

連雲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某

x2年 x月 12日

2022年工傷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劉,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縣xx鎮xx村x組x號。

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廣州市xx區路號房

法定代表人:羅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x元(45xx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x年x月至x1年x月)雙倍工資差額4x5xx元(45xx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x元(45xx元/月×x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x1年1月4日至x1年x月15日的醫療費3xx35.5x元、交通費13xx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x元/天×%×14x天)、勞動能力鑑定費3xx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x元(41xx元/月×3x%×12個月×1x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x1x元(45xx元/月×1x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x5x元(45xx元/月×x5%×12個月×1x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x元(45xx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x1x1.5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劉於x年x月入職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xx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x1年1月4日上午x點上班時,劉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x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xx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x、x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 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x1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x1年x月2x日,申請人經過廣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x1年1月4日起至x1年x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此致

廣州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