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16篇)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通用16篇)

申請人:吉軍軍,男,1982年8月12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山西省和順縣隆華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山西省洪洞縣大槐樹鎮李堡村.

被申請人:山西省和順縣隆華公司

地址:山西省和順縣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具體如下:

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6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作業時腿部嚴重受傷。經和順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處軟組織擦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傷勢進行了治療及護理,同時認定為工傷。在被申請人的組織下,申請人於20xx年1月經榆次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九級傷殘。

由於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和順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20xx年3月25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劉,男,x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湖南省隆回縣司門前鎮大茅坪村4組20號。

被申請人: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房

法定代表人:羅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0元(4500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雙倍工資差額49500元(4500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4500元/月6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7月15日的醫療費36935.59元、交通費137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0元/天70%147天)、勞動能力鑑定費390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7600元(4100元/月30%12個月10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05000元(4500元/月75%12個月10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819198.59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劉於20xx年8月入職被申請人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00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1月4日上午9點上班時,劉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0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xx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6、7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 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20xx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20xx年7月29日,申請人經過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20xx年1月4日起至20xx年7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劉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男,x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縣xx鎮xx村x組x號。

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廣州市黃埔區路號房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0元(4500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雙倍工資差額49500元(4500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4500元/月6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7月15日的醫療費36935.59元、交通費137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0元/天70%147天)、勞動能力鑑定費390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7600元(4100元/月30%12個月10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05000元(4500元/月75%12個月10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819198.59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8月入職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00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1月4日上午9點上班時,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0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黃埔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6、7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 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20xx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20xx年7月29日,申請人經過廣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20xx年1月4日起至20xx年7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此致

廣州市黃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勞動局:

本人,男,現年42歲。本人於20xx年6月進入弘大康寶利建築器材搬運有限公司工資,期間與公司簽訂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規定工資是每年2萬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該公司於20xx年9月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欠本人工資。直到20xx年10月累計拖欠本人工資2萬元左右。

特此,向貴局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貴局根據我的實際困難,給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工作單位:

用工性質:

住址:

被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

具體如下:

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6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作業時腿部嚴重受傷。經和順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處軟組織擦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傷勢進行了治療及護理,同時認定為工傷。在被申請人的'組織下,申請人於20xx年1月經××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九級傷殘。

由於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附件:

1、申請書副本1份

2、身份證複印證一份

3、勞動合同一份

4、醫療證實材料及相關醫藥

xx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王,男,漢族,xx年4月27日生,住xx省睢縣蓼堤鎮蓼南村453號,身份證號碼411x59;聯繫電話:1x89。

被申請人: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下城區路號,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請求:

1,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療費8523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住院伙食補貼1455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0476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停薪留工期間工資38400元;

6,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3000元;

7,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2652元;

8,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2652元;

9,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鑑定費300元;

10,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交20xx年5月申請人進入單位後至20xx年9月6日的社會保險。

以上合計為:137458元。

事實和理由:20xx年5月左右申請人到被申請人單位從事空調維修,雙方約定申請人的月工資底薪加提成,但是最低不低於3000元(其中部分工資是通過銀行卡發放、部分是通過現金)。20xx年8月12日申請人在工作時由於不慎和空調室外機一併墜落至一樓公共通道,受傷後被送往xx市中醫院,經診斷為高處墜落傷,肝破裂、雙側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腕骨折、骨盆骨折等,並對骨折部位進行了鋼板內固定,20xx年11月8日病情穩定後出院。20xx年7月9日再次入院對內固定進行拆除,左側舟狀骨內固定未拆。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的部分醫療費用。後經認定為工傷。其後在20xx年8月27日被認定為八級工傷。申請人於20xx年9月6日依法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要求落實工傷待遇。

申請人在受傷後,多次要求單位落實申請人工傷待遇等,但是被申請人只是繳納了醫藥費等費用,對申請人其他要求未能達成一致。申請人現根據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貴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判裁如所請。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男,x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縣xx鎮xx村x組x號。

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廣州市黃埔區路號房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0元(4500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雙倍工資差額49500元(4500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7000元(4500元/月×6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1月4日至20xx年7月15日的醫療費36935。59元、交通費137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0元/天×70%×147天)、勞動能力費390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7600元(4100元/月×30%×12個月×10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05000元(4500元/月×75%×12個月×10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819198.59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8月入職被申請人廣州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00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1月4日上午9點上班時,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0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黃埔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6、7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20xx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20xx年7月29日,申請人經過廣州市勞動能力委員會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20xx年1月4日起至20xx年7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廣州市黃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身份證號:

住址: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鑑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818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並於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825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某某大道與某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863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並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後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後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人社工認字[20xx]第x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20xx年5月17日連雲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某勞鑑通【20xx】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後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男,48歲,住開封縣袁坊鄉張吳寨村5組。

委託代理人:王,河南遼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開封市中發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x,公司經理。

公司地址:開封市三裏堡90號。

申請請求:1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醫療費15690.5元,伙食補助費756元,交通費1000元,停工留薪期間工資13650元,護理費5178元,後續治療費6000元,以上共計:42283.5元。

2 賠償申請人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上述具體數額待鑑定結果出來後確定。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於20xx年承包了正陽小區1號樓施工工程,申請人自20xx年10月8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時許,被申請人強令申請人冒險施工,致申請人從三樓頂墜落,造成申請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請人於20xx年7月向開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9月被認定為工傷。

從事故發生至今,被申請人拒絕賠償任何費用,無奈向貴院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公司待遇,請貴院支持申請人的申請請求,以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此致

開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24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訴人: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訴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__________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__________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_____月的工資賠償共計_____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_____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_____年_____月致_____年_____月的加班工資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應聘到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___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_____年_____月_____被__________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_______________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_____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_____勞鑑字[__________]_____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_______________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__________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__________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__________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_____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_____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_____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__________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楊某,男,漢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駕駛員,身份證號:32070319810202,住連雲區宿城鄉寶山村寶山組X號,

被申請人:連雲港寧海建材有限公司,住連雲港市宋跳工業區振興路X號 。

法定代表人:徐。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鑑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33818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並於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82509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黃海大道與242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86331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並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後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60000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後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連人社工認字[20xx]第499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20xx年5月17日連雲港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連勞鑑通【20xx】578號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後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此致

連雲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楊某

20xx年 9月 12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勞動者提起工傷仲裁申請時,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以此做為提出賠償請求的書面文書。

書寫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時,做為勞動者一定要清楚的表達和明確以下三項重要的內容:

一、雙方的情況。

仲裁申請書的第一個部分,就是要把雙方的以下情況寫清楚:

個人姓名、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工作單位及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電話。

在這裏説明一點,如果是受害人死亡的工亡賠償案件,在個人情況中,要將受害人的繼承人寫清楚,並表明與受害人的關係,如“系逝者妻子”等。

二、想要什麼權利寫清楚。

在這個部分,主要是明確在工傷賠償申請中的賠償項目和數額,常見的賠償項目包括:

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護理費、生活依賴護理費、外地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傷殘津貼、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如果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還可以主張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損失。

發生勞動者死亡的工亡案件,應當寫明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撫卹金等損失項目和數額。

以上具體的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的計算標準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具體情況確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各省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以及當年度的有關數據進行計算。

在賠償費用的計算事宜上,建議受害人或者家屬不要到處諮詢律師,即使你諮詢了多個律師,也無法將專業性的意見進行系統性的彙總。最佳的辦法是直接委託律師幫寫,並向律師提供諸如病歷、診斷書、醫療費票據、勞動合同、工資表等證據,由律師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相關賠償證據為你撰寫一份請求具體明確的法律文書,爭取賠償利益的最大化。

三、把事實寫清楚。

在仲裁申請書關於事實與理由這個部分中,要將以下幾個事項寫清楚,便於仲裁委員會在審理時確定案件的基本事實:

㈠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起始時間、平日的工作時間、從事的`具體工作崗位、勞動報酬標準等基本事實寫清楚。特別是勞動報酬是關係到多項賠償費用的重要參考數據,建議勞動者根據自身的收入情況如實書寫;

㈡將工傷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和結果寫清楚,特別是要與工傷認定決定書的記載結論相符,事實相符,並註明該文書的文案號和製作日期;

㈢將就醫情況寫清楚,主要是寫明事故發生後住院治療的醫院、診斷結果、住院時間和醫療費產生的數額等情況;

㈣如果工傷評定為傷殘等級的,要將等級標準寫清楚,並寫明鑑定意見書的文案號和製作日期等要素;

㈤如果是工亡案件,將繼承人與受害人之間的關係寫清楚,同時也要寫明工傷認定決定書的文案號和製作日期等要素。

㈥最後就是重審本次事故給受害人或者繼承人造成的傷害,並説明與被申請人即用人單位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才提出仲裁申請。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男,48歲,住開封縣袁坊鄉張吳寨村5組。

委託代理人:王,河南遼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開封市中發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x,公司經理。

公司地址:開封市三裏堡90號。

申請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醫療費15690.5元,伙食補助費756元,交通費1000元,停工留薪期間工資13650元,護理費5178元,後續治療費6000元,以上共計:42283.5元。

2、賠償申請人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上述具體數額待結果出來後確定。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xx年承包了正陽小區1號樓施工工程,申請人自20xx年10月8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時許,被申請人強令申請人冒險施工,致申請人從三樓頂墜落,造成申請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請人於20xx年7月向開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9月被認定為工傷。

從事故發生至今,被申請人拒絕賠償任何費用,無奈向貴院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公司待遇,請貴院支持申請人的申請請求,以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開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9月24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王__,男,___年5月11出生,漢族,__市朝陽區__公司職工,住__市__區__街道__樓__單元__號,電話:_________

被申請人:__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市朝陽區___街道___號

法定代表人:李__職務:董事長

電話:________郵編:____

申請事項和理由:

申請人王__訴被申請人_____有限責任公司工傷賠償一案,貴院於____年__月__日已審理完結,下達了[_____]_法民初字第___號民事判決書,並於____年__月__日發生了法律效力。該判決書規定,被告__市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決書生效後__日內賠償給王__工傷期間工資,醫療費、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共計___萬元。但是被申請人對貴院的上述判決拒絕履行,本應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歸還的__萬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應有的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6條、232條之規定,特請求貴院依法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限定期限內的款項,並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__市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王__

____年__月__日

關於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訴人:

被訴人: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__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____年2月致__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__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__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__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__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__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__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