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婚晚育假規定

“全面二孩”於今年1月1日起實施。新計生法出台之時,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一時引發大家對晚婚假取消的議論。婚假、生育假到底該怎麼休?各地的方案正在逐步明確,一些地方已經出台相關條例和徵求意見稿,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晚婚晚育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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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實施"全面二孩"?今年起將取消晚婚晚育假

20xx年,全面二孩正式實行。近日,北京市衞計委首次迴應北京如何實施“全面二孩”:今年起將取消晚婚晚育假,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的獎勵產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將按照即將修改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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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擬取消 增加配偶陪產假15天

8日,北京市級政府法制辦正式對《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徵集意見,截止時間為本月28日。

徵求意見稿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

這也就是説,如果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無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

產假至少為:

此前,產假時間其實並無變化。

但亮點是,

另外,草案刪除多條涉及“晚婚晚育”的條款,其中,刪除“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並刪除“生育間隔不少於四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於28週歲的規定”,這意味着,未來北京家庭可自主選擇生育兩孩的時間,同時,“晚婚晚育”也將畫上句號。

至於生育獨生子女的獎勵問題,同樣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針對“兩孩”時期自願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未來擬不再享受獎勵及優待。此外,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又再生育的也將不再享受獎勵,此前已經享受獎勵費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