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申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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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申訴狀
國家賠償申訴狀

賠償申訴人:熊xx(在法院執行中死亡) ,匡xx(與熊xx系母子關係),男,xxx年*月*7日出生,漢族,居民,住xx市xx縣江口鎮進士東路468號3-4,公民身份號碼51232619******165X,電話:xxxxxxxxxxx

賠償申訴代理人:xx市xx江迎新開發有限公司

第一賠償被申訴人:xx市xx縣人民法院,法定代表院長:段xx,地址:xx市xx縣xx鎮xx中路xx號,組織機構代碼xxxxxxxxxx

第二賠償被申訴人: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定代表院長:鄒xx,地址:xx市x區x路xx號

賠償申訴理由:

我因不服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xxxx)渝三中法委賠字第00006號,特向xx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根據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xxxx) 渝三中法確監字和確字第00001號再審裁定,確定撤銷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於xxxx年8月26日作出的(xxxx)渝三中確字第8號民事錯誤裁定,確認xx市xx縣人民法院於xxxx年9月8日作出的(xxxx)武行非訴執字第562號非訴行政執行裁定違法。符合國家刑事自賠範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特向xx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共計摺合人民幣貮佰陸拾叁萬陸仟伍佰貮拾捌元肆角肆分(2636528.44元) ,特此申訴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賠償決定。

賠償申訴事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囯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三十六條,第<八>項和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xx市財政局關於xxxx年度社會保險工作適用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賠償申訴如下:

一.依法賠償我母親熊xx老人死亡金,人民幣玖拾萬零柒仟捌佰肆拾元(907840元) 。

二.依法賠償匡xx傷害金,人民幣玖拾萬零柒仟捌佰肆拾元(907840元) 。

三.依法賠償房屋損失款,人民幣貮拾貮萬柒仟肆佰伍拾陸元壹角(227456.1元) 。

四.依法返還安置房一套,地址:xx市xx縣江口鎮江黃小區A棟樓4-2房,如不能依法返還,應另依法追加房屋損失款,人民幣伍拾萬元(500000元) 。

五.依法賠償227456.1元房屋補償款未支付因十年來應得的利息,人民幣玖萬叁仟叁佰玖拾貮元叁角肆分(93392.34元)

綜上五項摺合人民幣共計貮佰陸拾叁萬陸仟伍佰貮拾捌元肆角肆分(2636528.44元) ,其中包括安置房一套。

賠償申訴事實:

xxxx年9月13日,xx市xx縣人民法院以(xxxx)武行非訴執字第562號非訴行政執行裁定,違法強制拆掉我母親熊xx,本人匡xx房產及非法奪走合法土地使用權,致使母親肝腸寸斷醫治無效含冤而死,本人也因母親的離去一氣之下而病倒,xxxx年四月四日(農曆清明節)這天,我拖着虛弱的身體在牀上痛哭流涕的開始為母親伸冤,為我伸冤......

xxxx年十一月十日,在xx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督促下,xx市xx縣人民法院重審此案確認本院(xx法院)的裁定確實存在嚴重違法,確定屬於司法賠償範疇並以(xxxx)武法執字第1號通知匡xx應向xx市第三中級人民提出申請國家賠償,xxxx年十一月十二日我們向重三中院做出了申請但無迴應,xxxx年一月十四日,我們再向重高院申請複議,三中院才於xxxx年五月十日上午08:30時進行聽證,但無迴應,xxxx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們繼續向重高院申訴,xxxx年八月二十六日三中院以(xxxx)渝三中確字第8號裁定書,不予確認違法,叫我們向重高院繼續提出申訴。但xxxx年八月二十六日,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xxxx)渝三中確字第8號裁定不予確認xx縣法院違法的錯誤裁定導致了此案成為今天久拖不絕使我繼續向xx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十多年來的艱難申訴之路,使我的身軀各個器官都受到了嚴重的損傷而賞失了勞動能力,從此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和發展也因此癱瘓無人打李而變得一無所有。我三上北京,數十次上市高院申訴,一輪紅日終於從東方冉冉升起!此案在中紀委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督查下,20xx年九月十七日等來了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再審裁定(xxxx)渝三中法確監字和確字第00001號裁定書,確認了xx市xx縣人民法院的強拆裁定違法,確定了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錯誤,應當予以國家賠償。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裁定中指示我應向xx市xx縣人民法院索賠,xxxx年二月三日我們向xx市xx縣法院提交了申請,xxxx年六月五日,xx市xx縣人民法院作出不予賠償決定,應該找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索賠償,理由是二審錯誤裁定,應為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我們於xxxx年六月十七日,向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交了賠償申請,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不依法作出賠償決定是再次錯上加錯,視法律當兒戲。

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錯誤:第一,xx市xx縣人民法院早在xxxx年十一月十日就以xx縣人民法院通知(xxxx) 武法執字第1號確認了自己的違法屬於司法賠償,可三中院二審裁定xx法院不違法,這就是三中院要承擔的法律後果。第二,本案是因為xx縣人民法院的違法行為直接造成被執行人一人死亡,一人嚴重受傷,財產的破滅和直接的經濟損失,怎麼沒有因果關係呢?第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項和第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法官們是認不倒裁定書中的違法和賠償那兩個字嗎?在開什麼玩笑呢?第<四>,我們xxxx年6月17日交來的賠償申請,請問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賠償官們為什麼叫寫成是6月12日呢?是挑戰法律還是蔑視法律呢?第<五>請問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賠償官們,你委(xxxx) 渝三中法委賠字第00006號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就在你委斷底了嗎?為什麼又不給申訴人留申訴的地方?留申訴的地址?這就是你委再一次的嚴重違法!

xxxx年六月五日,xx市xx縣人民法院作出不予賠償決定,應由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來賠償,理由是二審錯誤裁定,應為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我們認為此決定是正確的,至少也是共同被告人!共同賠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以及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所以xx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已經不予確認本案違法,經再審確認一審違法,確定二審錯誤,所以二審是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不含糊。所以,我們請求xx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一審二審的違法及錯誤行為依法及早作出賠償決定給予賠付。

此致

xx市高級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

賠償申訴人:匡xx

賠償申訴代理人:xx市xx江迎新開發有限公司

公原xxxx年十一月八日

國家賠償新標準:

最高檢公佈國家賠償新標準:侵犯人身自由權日賠242.3

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6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42.3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33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xx年5月13日公佈,20xx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3241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42.3元。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第2款規定,各級檢察院自20xx年5月16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