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協議書(通用19篇)

仲裁協議書 篇1

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通用19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願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並適用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 篇2

仲裁協議書

我們雙方願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仲裁協議書 篇3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於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於

相關知識

仲裁協議的特點

仲裁協議,亦稱仲裁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將已經發生或將來可能發生的一定實體法律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意思表示。其法律特徵表現為:

1.自願性。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們將爭議提交仲裁的共同意願的體現。即仲裁協議的簽訂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2.廣泛性。在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既可以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也可以事先約定將他們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

3獨立性。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任意選擇他們共同認可的仲裁委員會,而不論該仲裁委員會是否與他們雙方及其所發生的爭議有任何聯繫。

4、仲裁協議具有要式性。即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仲裁協議書 篇4

仲裁協議書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仲裁地點在北京

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一九××年××月××日

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

當事人雙方願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事項)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年××月××日於北京

仲裁協議書 篇5

甲方:xx公司。

住所:x市西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男,45歲,系該公司總經理。

乙方:北京xx局xx公司。

住所:x市北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男,38歲,系該公司經理。

雙方於xx年3月1日簽訂並經xx市公證處公證了鬆散型聯營汽車運輸煤炭業務的《聯營協議書》,聯營的1年期限已經屆滿,雙方未獲得利潤;又實際聯營半年多,仍未見利潤。有鑑於此,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仲裁委員會確認聯營業務終止,解除聯營協議,分割聯營投資購置的固定資產,分擔債務,分享債權,徹底清算雙方的聯營業務。雙方一致接受仲裁委員會依據我國《仲裁法》和國家的示範仲裁規則以及該會自己的仲裁規則,對上述糾紛所作的一次性終局裁決結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10月28日簽訂於xx市xx區

仲裁協議書 篇6

1、住宿登記押金單,證明王是在無脅迫的情況下自願開的房間;

2、承諾書,系王與《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同時簽署,證明對當時簽署協議的認同及對所欠債務的確認,並且已經支付了部分欠款280萬元;

3、報警的110報警記錄,證明王對自己盜竊他人房產的行為是有所懼怕的;

4、揚州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書,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已經按照當時雙方的約定被仲裁委依法受理;

5、《港機合作製造框架協議》,證明合同約定與雙方各自投資的動產和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土地按50%分割。

經申請,本院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調取了下列證據:

1、終止偵查決定書三份;

2、蔣二權、胡軍訊問筆錄各一份、吳秀波訊問筆錄兩份;

3、張、王、洪金文、袁寶勇、黃士偉、邰紅霞、田麗麗詢問筆錄各一份。

本院經審查查明:20xx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與法定代表人張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協議書第七條約定“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投資、建房等相關一切爭議均由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同時,王出具歸還所欠張XX公司貨款的承諾,載明“今日下午還貳佰萬,明日最遲下午再還三百萬元”。

20xx年1月22日,王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正東路派出所報案,稱其受到非法拘禁,在張等人的逼迫下籤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20xx年2月18日,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立案,20xx年1月12日,以構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對涉案的吳秀波、蔣二權、胡軍三人作出了行政處罰,該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吳秀波糾約蔣二權、胡軍等人與張一起將王叫出,將其非法拘禁,逼迫王與張簽下房產買賣協議及付款承諾,後張、吳秀波等人逼迫其在協議上蓋章等內容。

《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簽訂後,據此協議向揚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xx年4月28日,揚州仲裁委員會向送達(20xx)揚仲字第134號案件仲裁通知書。20xx年12月17日,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效力異議書》。該案仲裁庭尚未開庭。

本院經審查認為:雖已提起仲裁,但仲裁庭並未開庭審理,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符合仲裁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認為訴請沒有程序法依據的主張不能成立。

關於雙方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中包含的約定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就法定代表人王簽字和蓋章是否受到脅迫,公安機關已經偵查並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了王系受到逼迫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及出具歸還貨款的承諾,該公文書證對於本案脅迫情節的確認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系王受脅迫簽訂的情況下,該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也自然系受脅迫簽訂,根據《仲裁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應當認定為無效。雖然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和歸還貨款的承諾簽訂及出具的第三日及以後向支付了兩筆共280萬元,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該兩筆款項與王出具的歸還貨款承諾相對應,因此尚不足以證明付款行為構成對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認可。

確認XX有限公司與xX有限公司20xx年1月21日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第七條無效。

申請費400元,由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代理審判員

代理審判員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書 記 員 封亞輝

仲裁協議書 篇7

1、20xx年1月21日《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被張等人脅迫簽署嚴重損害利益的不真實、不公平協議,協議將解決糾紛的管轄強行規定在揚州市仲裁委;

2、公安機關對王詢問筆錄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向公安機關控告自己被非法拘禁的事實;

3、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公安機關依法立案並進行了相關的偵查,最終認定三被處罰人對法定代表人進行非法拘禁,在此期間對法定代表人進行漫罵、毆打,並脅迫簽訂了所謂的房產買賣協議及貸款付款承諾書;

4、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證明與簽訂的所有轉讓協議中的資產,所有權本身就是所有,拿錢購買屬於自己的東西是不符合情理的,也充分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在受脅迫之下籤訂的。

被申請人答辯稱:1、《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簽訂的,稱此為脅迫所為違背客觀事實。《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特別約定的糾正對於雙方20xx年8月8日合作協議中有關房屋產權的錯誤登記的合法行為,條款經過充分協商,沒有任何脅迫的因素和行為,第二天及日後的付款足以説明其對該協議及承諾的認可,且有法定代表人王簽名和加蓋公章,程序自願完備,而所涉王被非法拘禁案已被公安機關撤銷。2、對於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起的仲裁,未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管轄權異議,仲裁程序未終結,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無程序法依據。

仲裁協議書 篇8

甲方:福建省惠一建設有限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後,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並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癒,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後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仲裁協議書 篇9

申請人:,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省X縣X鎮X村號,系死者之子。

被申請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於20xx年7月3日在X省X市路X鎮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 篇10

甲方:張三,女,28歲,x年7月 日生。

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xx市長江中路X幢X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 。

甲方於x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於x年11月至x年3月期間擔任客户經理工作,月薪20xx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x年3月至x年9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3000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x年9月14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張三與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張三補償金等合計7500元,與 年 月 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張三自願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後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相關知識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請注意是“約束力”,那麼“約束力”是一個什麼樣的效力?調解協議是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相當於合同,應當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它又是在調解組織參與下達成的,調解員代表調解組織參與調解,幫助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調解員要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調解組織也得在調解協議上加蓋印章,調解協議才生效。因此,調解協議不同於一般的民事合同。調解是當事人自願選擇解決勞動爭議的一種形式,調解協議是雙方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能否得到雙方的自覺履行,主要看調解協議的內容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的反映,如果調解協議反映了雙方的真實意思和利益,協議內容公平合理,絕大多數情況下,協議是會得到履行的。本法確立着重調解原則,強化調解的作用,主要是從完善調解制度本身加強調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賦予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調解協議的效力和性質,可以參考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對民事調解的相關規定。

該《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也就是説可以理解調解協議具有勞動合同性質,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勞動爭議案件的重要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調解協議無效或者是可撤銷的,可以作為仲裁組織裁決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據。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調解的目的是要用一種靈活、簡便的機制,儘快解決勞動爭議,因此,調解要講究效率,要及時。為了防止久調不決,有的意見建議法律應當明確規定調解的期限。因此本條規定: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也就是説,調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內未達成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協議書 篇11

甲方(單位):_____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乙方於XX年XX月XX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

3、本協議簽訂後__日內,甲方通過銀行卡匯款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乙方賬户號:________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時間:時間:見證人: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仲裁協議書 篇12

一、由二被訴人補發申訴人從19xx年8月1日至庭審之日的崗位工資20xx0元並由第一被訴人*公司從庭審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訴人支付崗位工資。

二、由被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原系第一被訴人下屬單位x廠的職工,因當時的政策需要借調到*廠,在該廠一直在管理崗位,後期申訴人的崗位一直是該廠的第三產業鄉鎮企業負責人。在1996年8月申訴人到第一被訴人的下屬單位辦理內退手續,該單位卻把申訴人按照待崗職工處理,按照下崗職工的崗位工資38元/月計發,不認可其應有的崗位工資。20xx年12月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時,也沒有認可其正式崗位的崗位工資待遇。

申訴人在借調之前的工作崗位為批料員,在借調之後的工作崗位是鄉鎮企業的負責人。x廠現在是第二被訴人的下屬單位。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被訴人關於退休人員、其崗位工資在退休時應當享有的有關規定,申訴人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x年xx月xx日

仲裁協議書 篇13

甲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願將此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寫作要點

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仲裁協議書”。

2、當事人的簡況。當事人是個人的,寫明個人簡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法人或組織名稱、處所、,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處所、另行寫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稱呼,各方當事人可用原合同中的稱謂,也可主要重新標註甲乙丙丁各方稱呼。

正文:

正文重點是有關仲裁條款的內容,按《仲裁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有下列三項:一是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仲裁事項;三是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尾部:

1、雙方或幾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訂立協議日期。

仲裁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的勞動關係處理及XX市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X勞仲案字(20xx)辦字第號《裁決書》的履行及訴訟情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 ),作為最終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補償後,甲方自行向XX區人民法院提出勞動爭議撤訴請求,XX市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X勞仲案字(20xx)辦字第號《裁決書》裁定不再執行。

三、自本協議簽訂後2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協議中所列的款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賬户: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四、本協議中所列的款項和金額構成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終的解決,包括所有與勞動關係有關的法律規定的必要的款項,如社保費用、公積金、加班費、違法解除賠償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款項後,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違反約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訴或仲裁、訴訟,均視為違約,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六、甲方未按約定支付補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七、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均已對協議內容審慎閲讀,且已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予以認可方簽字確認。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仲裁協議書 篇15

申請人:,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省X縣X鎮X村號,系死者之子。

被申請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於x年7月3日在X省X市路X鎮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着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七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章 調解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繫羣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仲裁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就乙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慎受傷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賠償協議如下: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已由甲方全部付清。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辦結和賠償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給予的全部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2、上述款項當於乙方簽字確認後先行支付________元,餘款元待乙方提供甲方報保險所需的手續、證件及協助辦理後一次性支付。

3、乙方須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傷殘保險金理賠手續,且基於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賠償金,乙方將其在保險公司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全部轉讓給甲方。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本。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均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所有約定項目與內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乙方(手印)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仲裁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主動申請辭職,甲、乙雙方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

二、甲方一次性補助乙方各種費用 元,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社會保險或綜合保險、值班很加班工資、補貼、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補償費等。

三、上述費用中, 元為甲方應為乙方補繳的社保費用,現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以個人身份,自行補繳社保。

四、在本協議簽訂之後 日內,甲方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將上述款項支付後,雙方關於勞動關係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全部終結,今後不存在任何糾紛。

六、甲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投訴等)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投訴等)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八、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除將 元退還甲方,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九、本協議內容乙方應嚴格保密,不得對任何人泄露。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工會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章):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 篇18

申請人:劉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時左右,申請人劉_______在被申請人哈_______開辦的_______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_____餘元。哈_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劉_______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哈_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_________元;

2.劉_______與哈_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哈_______一次性支付劉_______現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哈_______為劉_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________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傷勞動仲裁協議書模板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甲乙雙方當事人就於x年*月**日上班時意外受傷一事,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此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除甲方已墊付的25000元醫療費外,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含治療期間所產生的持號費、住院費、藥費及交通費及經濟補償金、工傷待遇等),乙方以後不得在以本次事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承諾:對此次工傷事故不需要進行工傷鑑定,並認可本協議工傷待遇可能與實際的工傷待遇不一致的客觀情況。

3、經乙方申請,依其意願,甲方亦同意,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

4、乙方承諾:乙方不因勞動關係存在的任何問題主張權利。如乙方違反,則乙方需雙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費用外,還需支付上述費用的雙倍利息。

5、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為,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 篇19

甲方:xx市xx醫院

乙方:李

鑑於患者李曾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經×市醫學會鑑定,本病例構成×級×等醫療事故,雙方均願通過協商解決有關賠償問題;

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中相關數據如下:

(l)xx市20xx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元。

(2)xx市20xx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 元。

(3)xx市20xx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市xx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