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

不管是什麼樣的車,都是要做年檢的,而這個年檢和車輛的使用年限也是掛鈎的。你知道各種車輛的使用年限是多久嗎?你知道什麼是車輛報廢年限嗎,汽車報廢年限新規定有哪些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收集了車輛報廢年限規定的相關知識,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車輛報廢年限最新規定

什麼是車輛報廢年限

汽車報廢年限是國家交通部門指定出的一項制度,即汽車在使用期間,按照車座的數量與使用時期規定的安檢制度。

機動車使用年限

1.出租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 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年

6.半掛牽引車 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車輛年檢過期怎麼辦?

根據交通法相關規定,沒有年檢的車輛並不具備上路的資格,如果還繼續上路,查獲將處以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另外,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所以大家應該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90天內,向車輛所在地的車管所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如果你的車輛年檢的時間是9月30日,那麼,你可以選擇在7、8、9月份去辦理年檢業務。申領到檢驗合格標誌後,要按照規定貼在車輛擋風玻璃處。

對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將面臨扣留機動車、扣1分、罰款200元。

如果你意識到自己車輛已經超過了年檢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不再駕駛該車輛上路行駛,並儘快辦理年檢的手續。

對於超過年檢期一年以內的車輛,去車管部門辦理年檢手續時,不會面臨處罰。

車輛報廢常見誤解

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連續3年

上述規定中“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規定,並不是指連續3年未獲得檢驗合格標誌。現行機動車年檢規定是,非營運的全新機動車前6年是兩年一檢,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檢,15年之後就是半年一檢。按照這個計算標準,一輛全新的私家車,連續3次即連續6年未年檢就會被強制報廢。而對於超過15年的老舊車,連續3個檢測週期(即1年半)未獲得合格標誌,就將被強制報廢。

車輛報廢相關規定:

1、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註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2、據介紹,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於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3、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4、新規同時規定,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達到下列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其所有人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其中,私家車行駛60萬公里、正三輪摩托車行駛10萬公里、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報廢。

汽車報廢手續

如果汽車使用達到以上的年限條件,可到相關部門辦理汽車報廢手續。辦理汽車報廢可分為以下三步:

一、汽車報廢條件

凡領有正式牌證的機動車,達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車輛因事故等原因無法修理的,應辦理報廢手續。

二、報廢辦理手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機動車登記表(副表)》(到所轄區交巡警支、大隊車管部門抽取)。

(二)《機動車停駛、復駛/註銷登記申請表》。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獲得的除外)。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二塊車輛號牌。

(六)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輛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複印件(用“A4”紙複印,下同)、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個人車輛提供《居民身份證》和複印件。

三、汽車報廢辦理程序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於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註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報廢車輛都去了哪?

隨着家庭用車的普及和各種專業工程用車的增加,報廢的車輛也日漸增多,尤其在農村,車輛報廢后,由於送交報廢處理麻煩,且報廢回收無利可圖,故隨意停放在路邊或城市偏僻角落,常年無人問津,不僅佔用了公共用地,車輛中的機油及材料對環境產生了污染,而且還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所謂報廢車就是達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規定強制報廢的車。根據《報廢標準》及交警總隊文件規定,汽車報廢年限及可延緩報廢年限如下:

1、出租汽車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緩報廢。

2、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車、廠定總質量小於1.8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3、1990年7月6日以後註冊登記,廠定最大總質量大於1.8噸,小於或等於6噸的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註冊登記的,使用期限為8年,允許辦理最大不超過4年的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4、自用客車和總質量6噸以上的大貨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三個月檢驗一次)。

5、消防車、吊車、鑽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和檢驗情況延緩報廢,延緩報廢期間每年檢驗1次。

6、右置方向盤汽車不得延緩報廢。

7、延緩報廢參加特殊檢驗的各類汽車,當年度首次到總隊直屬檢測站檢驗,當年的其它次在支隊檢測站檢驗。

毋庸置疑,如果報廢車迴流到市場,勢必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規定,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禁止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和拼裝車進入市場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禁止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

此外,對常年無人問津的車輛進行集中公示,如無人處理,在公告後按無主物品由政府部門統一送交有資質的報廢車回收單位回收處理。費用由回收企業按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報廢車輛回收費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政府通過補貼方式提供。

最後善意地提醒各位車主:不按規定報廢車輛的車主,將會被公訟機關向法院提出訴訟,其相關信息將會被錄入個人或法人誠信檔案。因此,報廢車輛需要及時的送交有資質的報廢車回收單位回收處理。

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

汽車報廢年限新規定,辦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手續,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所需手續主要有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測表。車主提交申請後,車管所會根據申請材料對車主和申請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車輛進行審核檢測,如果情況符合要求,車管所會出具批准延緩汽車報廢年限的證明。

汽車報廢補貼多少錢

您可以參考下20xx年報廢汽車補貼政策:

一、適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根據補貼資金規模,繼續對達到汽車報廢標準、提前報廢更新的城市公交、農村客運車輛,以及提前報廢的重型載貨汽車給予資金補貼,以方便城鄉居民出行,推動貨運質量改善,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二、合理調整車輛使用年限。為體現資源節約,適當延長了補貼車輛使用年限,將城市公交、農村客運、重型載貨汽車等補貼車輛的使用年限分別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調整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

三、適當提高資金補貼標準。為增強補貼政策的吸引力,參照汽車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將城市公交、農村客運、重型載貨汽車的補貼標準分別由15000元、10000元、5000元調增到18000元、11000元、18000元。

四、保證補貼資金及時發放。20xx年補貼資金申請和發放繼續採用汽車以舊換新和財政部商務部20xx年20號公告的做法,符合補貼條件的車主,可按有關規定,直接到車籍所在地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