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質量索賠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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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質量索賠協議書
供應商質量索賠協議書1

1 目的

本協議是根據公司《採購控制程序》(KH/QM-7.4-B)《不合格品程序》(KH/QP-8.3-B) 品質保證協議制訂,目的是確保進入本公司用於加工生產和製造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 料,維修零件的品質的穩定性,生產顧客滿意的產品。

2 適用範圍

本條例適用於為本公司產品配套供貨的所有供方。

3 職責

3.1 各供方應按照品質協議的要求為科訊公司提供合格的原輔材料,確保生產合格的產品。

3.2 品質保障課應以公平、公正、負責的原則對待每一批零件材料的檢查,對進貨檢查及工序使用中發現的不合格零件、材料做好統計資料提供給資材課。

3.3 供方所交物品在被品質保障課通知判定為不合格時必須迅速交涉確認,當收到賠償通知書後必需經貴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並在十天內將簽字通知書交科訊公司資材課轉財務便於帳務確認。

3.4 資材課根據品質保障課將每週統計的檢查數據開具賠償通知書並交給相應的賠償供方,並督促賠償供方將貴方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賠償通知單交科訊公司財務。

3.5 賠償供方在月末開發票時扣除賠償金額,科訊財務入帳時根據賠償通知確認發票金額。

4. 實施規則

4.1 送檢批次不合格的賠償

4.1.1 供方在規定的時間所交物品經檢驗不合格影響科訊公司正常生產處賠償金500元整

4.1.2 生產工序上出現的不合格零件、材料由品質保障課判斷確定造成原因,因科訊操作不當造成由本公司承擔,因供方造成由供方按提供給科訊的開票價回收,並承擔由此造成後果的損失費用1000元(停工待料、延遲交貨、多支出的運費等費用)。

4.1.3 如出現無法確定哪一方造成零件、材料不合格原因的,那麼不對該材料進行賠償處理。

4.2 市場批量不良損失的賠償

4.2.1 在市場出現品質批量不良需要更換或返工及翻修時,造事供方同時還需承擔由於返工或 翻修而發生的費用(人工費、差旅費、出差津貼費運輸費、交際費、賠付費等)以及牽涉相關零部件更換所發生的費用(通過計算後另行通知)。

4.2.2 每月市場退回的不良品零件將以供方提供的價格退回給零件生產的供方。

5 相關文件

5.1 品質保證協議書委外加工協議

6 相關表格

6.1 供方品質不良賠償通知書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供應商質量索賠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光伏系列產品,由於甲方提供的部分產品與乙方的具體要求有偏差,且存在一定的質量問題。為妥善處理甲乙雙方之間存在的爭議,減少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根據誠實信用、公平互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 合同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因 產品質量問題,同意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質量賠償金後,對於《》項下產品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承諾免去甲方因該產品所產生質量問題的一切責任。

三、甲方賠償乙方後,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如維修、檢查、排除危險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擴大。乙方同時應當為甲方提供切實、有效的協助義務。

四、本協議具體最終法律效力,如之前有與本協議相牴觸的約定,按本協議約定為準。

五、有關或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2、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