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遺失聲明

遺失聲明,是一種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丟失了某些社會性質的證件或者類似的東西時,為了補辦一份,法律上必須先確定遺失者所遺失的證件已經在法律上無效,這個過程就是遺失聲明。

內容

一般包括五個方面:1、遺失人名稱2、遺失時間3、遺失原因4、遺失的物品5、遺失物品的各種具體證號

登報格式要求

登報聲明格式非常重要,不規範的格式可能會導致聲明無效,浪費金錢事小,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事大,所以選擇登報格式一定要走正規的三種途徑:(1)證件補辦單位給出的格式;(2)報社提供的參考格式;(3)有強大格式數據參考的登報機構;同時登報時應遵循以下準則:(1)在滿足登報內容有效的提前下,儘量把登報內容簡單化,以降低成本。(2)在登報報紙字數限制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儘量多寫登報內容[1] 。

個人證件

登報格式一:聲明在*年*月*日不慎遺失證件,證號:,現聲明作廢。

格式二:聲明遺失證書,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年*月*日,現聲明作廢。

公司證件

登報格式一:聲明上海*企業在*年*月*日不慎遺失證件,證號:,現聲明作廢。

格式二:聲明上海*公司不慎遺失證書,證書編號:,發證日期:*年*月*日,現聲明作廢。

範例:

遺失聲明

税務登記遺失

上海驊格食品有限公司遺失税務登記證副本,税務登記證號:3101,聲明作廢。

營業執照遺失

上海清雨房地產經紀事務所一分店遺失營業執照正本,證照編號:2800000320xx01190035,聲明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