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幼兒園的提案

幼兒園發展一直廣大市民最新關心內容之一,人大代表甚至多次提建議,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幼兒園的提案,供大家閲讀參考。

關於幼兒園的提案
關於幼兒園的提案1

民辦幼兒教育是我省幼兒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幼兒園為社會提供了多層次的學前教育資源選擇,在緩解幼兒入園難、普及學前教育、彌補政府對學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我省民辦幼兒教育的基本情況

據統計,截至xxxx年底,海南全省有公辦幼兒園171所,能提供6.4萬個學位,佔幼兒園學位總數的21.4%;民辦幼兒園1596所,能提供23.5萬個學位,佔幼兒園學位總數的78.6%。民辦幼兒園作為緩解幼兒“入園難”問題的有效途徑,其辦園質量和發展狀況將直接影響我省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水平。為促進民辦幼教事業的發展,我省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xxxx-20xx年)>的實施意見》、《海南省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三年行動計劃(xxxx-xxxx年)》等重要文件,對扶持民辦幼兒教育做了重要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各級政府的長期投入不足和監管不到位,民辦幼兒園發展良莠不齊,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

二、民辦幼兒園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策層面缺失。《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為民辦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近年來國家關於民辦教育的法規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勵的少,規範的多、扶持的少。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門未能充分認識民辦幼兒園的意義和重要性,有關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的政策舉措較少。雖然我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民辦幼兒園在等級評定、教師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具有同等地位,在建設用地、減免税收、費用收取方面享有優惠,但仍比較籠統,缺乏操作性的指標和規範細則,不僅各地執行這些政策時存在差異性,也使得有些鼓勵優惠措施難以落實。目前,缺少地方性的扶持民辦幼兒園的系列配套法規和政策措施。

(二)監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市縣教育管理部門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基本上是政令式的,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轉發上級管理部門下發的文件精神;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取締未註冊園、校車安全等專項整治工作;對註冊民辦幼兒園開展年檢活動等。這種管理模式,對數量眾多,發展參差不齊的民辦幼兒園難以實現有效管理;對民辦幼兒園辦園行為和辦園方向、保教質量、內部財務管理,等級評估與指導等方面的監管難以有效落實。

學前教育工作量大面廣,管理難度大,而當前學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較為薄弱,很多市縣未設有獨立的學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缺乏有豐富幼教管理經驗的專職管理幹部,難以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職能。

(三)經費投入不足。長期以來,我省財政性教育經費總量中,學前教育經費所佔比例過低,對民辦幼兒園的投入有限。民辦幼兒園的建設和辦學經費全部來源於收費及社會力量投資,這給民辦幼兒園的規模壯大和提高質量帶來一定的困難。近幾年,在黨和國家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和改革的大環境下,我省加大了對學前教育的投入,xxxx年4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自xxxx年起,通過爭取中央支持和省財政配套設立獎補資金,對各市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獎勵補助。與外省相比,獎補資金數量有限,且覆蓋面不廣,例如,xxxx年省下達瓊海市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135萬元,獲得獎補資金的幼兒園有12所,僅佔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15%;省下達澄邁縣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資金48萬元,獲得獎補資金的幼兒園有4所,僅佔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10%。

(四)民辦幼兒園自身發展存在的問題。隨着我省學前教育的大力發展,社會資金投資學前教育的熱情高漲,我省的民辦幼兒園數量呈明顯上升趨勢,以海口市為例,短短兩年內,新批辦幼兒園達115所。根據現行《海口市民辦教育促進和管理辦法》要求,民辦幼兒園辦學規模不低於30人、校舍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等。但部分民辦幼兒園屬城區居民樓改造,辦學條件受限,硬件設施不理想、衞生條件差、膳食質量低、教學隨意性強。進城務工人員等流動人口數量增加加劇了學前教育學位供需矛盾,這為黑幼兒園的出現提供了土壤。部分民辦園為了爭奪生源,競相降低收費標準,以低價與其他園競爭,使其自身的膳食質量、保教質量難以保證。

師資是制約民辦幼兒園發展的瓶頸,受辦園規模和資金限制,少有達到國家規定的“兩教一保”標準;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普遍偏低,大多1500-20xx元/月,部分民辦幼兒園未為教師繳納應該繳納的各種保險。民辦園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不受重視,參加學習培訓的機會少,不少教師認為難以實現自身的價值,再加上工作壓力大,因而,跳槽、換崗等現象頻繁發生,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

三、扶持和規範我省民辦幼兒園的建議

(一)完善促進民辦幼兒園發展的法規政策。建議認真學習與研究民辦幼兒園發展較好的先進省份的做法,從各方面不斷調整和充實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的政策和法規,積極履行政府職責,堅持以靈活的政策調動社會力量辦學的積極性,以務實的措施引導辦學方向,為民辦幼兒園的生存與發展構築良好空間。

(二)強化政府對民辦幼兒園監管責任。市縣政府要合理規劃佈局所轄區域內的民辦幼兒園,統一將民辦幼兒園的發展列入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明確民辦幼兒園的准入標準和監管部門,規範登記註冊制度,從入口處保障民辦幼兒園的基本質量。逐步完善民辦幼兒園的管理體制與指導機制,配備專職的學前教育管理與指導人員,如每個教育局至少配備2名幼教專職管理人員; 另一方面要依據本區域民辦幼兒園發展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市縣幼兒園等級評定,建立對民辦幼兒園管理與指導的常規流程,定期對本轄區民辦幼兒園辦學質量狀況進行檢查評估,公開公佈評估結果和報告,引導支持鼓勵民辦園創建省市區級示範園、優秀園。

(三)設立扶持民辦幼兒園專項資金。對辦園規範、質量合格、收費合理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繼續做好一次性的獎勵補助工作,同時要求市縣部門也拿出一定數量的獎補資金,逐步增加獎補資金數量、獎補資金的項目和擴大覆蓋面。一是設立專門的獎勵資金,對民辦幼兒園的優秀創辦者、優秀園長及教師給予一定的獎勵;二是對現有辦園等級基礎上等級提升的民辦幼兒園給予一次性獎補。考評提升幼兒園等級,未入級升至三級園、三級升至二級園、二級升至一級園、一級升至省級示範園的,經各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後,分級予以一定的獎補資金。同時規範使用獎補資金,專項用於幼兒園的建設、購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改善辦園條件,及時登記固定資產,規範管理;三是建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發放教育劵、捐贈幼兒教具等方式對民辦園進行補貼。

(四)提升民辦幼兒園的師資力量。把民辦園的教師隊伍納入有關職能部門的管理範疇,要建立起民辦教師檔案,使其工齡、教齡、職稱等納入正常軌道管理,在其轉為公辦教師或在民辦園之間換崗時,保證其工齡、教齡、職稱的延續性。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免費培訓力度,建立保教人員准入制度,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對民辦園在教師工資、社保、醫保等方面的投入進行適當比例的補助,以減輕民辦幼兒園負擔並增加教師的收入和保障,穩定民辦園教師隊伍。

關於幼兒園的提案2

案由:

隨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我國的學前教育事業有了快速發展。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民辦園太貴上不起、公辦園“擁擠”不易進的現象。同時,很多城市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有很多集體或者街道辦園,這部分幼兒園既非完全意義上的公辦園,又非民辦園,身份不清晰,不僅師編制難以解決,體制性的障礙也妨礙其教育質量的提升。

本案提出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幼兒園的創辦主體屬於民辦,但收費相對低廉,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幼兒園。在目前難以實現學前免費教育的背景下,明晰普惠性民辦園身份,一是可以在硬件上要求其達到辦園基本標準,提升整個地區的學前教育水平,併為普通羣眾提供更多的入園機會,緩解“入園難”;二是可以在收費上實行政府定價或接受政府指導價,緩解“入園貴”;三是可以在教師編制及培訓等方面給予其公辦園的同等待遇,提升其辦園水平。

在這方面,成都市已經探索出創新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機制的路子。到目前為止,成都公益性幼兒園學位覆蓋率已經超過60%,對就近、方便入園感到滿意的市民達80%以上。成都市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限價收費。明確規定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為600元/生·月,其他區(市)縣由當地在不高於中心城區收費標準的前提下研究確定。二是建立“以縣為主”財政補助機制。一、二、三圈層(含青白江區)分別補助20xx元/年·生、800元/年·生、600元/年·生,市級補助比例分別為30%、30%、70%。區(市)縣對公益性幼兒園教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給予40%的補貼。三是建立傾斜扶持的獎補機制。市財政對三圈層縣(市)、青白江區自籌資金完成新建(改、擴建)的農村公益性標準化中心幼兒園,分別給予每所70萬元、50萬元的補助。四是按照“專業領辦,環境安全,配置達標,管理規範”的要求,建立起了市、縣、鄉三級辦園標準。制定下發《成都市公益性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成教發〔xxxx〕8號),從申報、認定、招生、收費、辦園、退出、監管等方面,規範了公益性幼兒園管理行為,初步構建起了公益性幼兒園准入與退出機制。

本案建議:

建議教育部推廣成都經驗,進一步推進公益性民辦幼兒園建設的步伐。建議如下:

一、推動各地進一步明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身份。加快梳理公辦園、民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並出台相應的政策法規,明確其公益性質,給予其與公辦園的同等待遇,掃除普惠性民辦園發展的體制性障礙。

二、出台鼓勵性政策,支持社會公益組織、慈善機構和個人創辦符合標準的幼兒園。並且通過免費提供場地、提供專項經費、補助建園費用、補貼生均經費、提供專業師資等辦法,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力度。

三、建議設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專項經費。在新增教育經費中設立專項經費或基金,一方面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讓一大批高收費的民辦幼兒園轉型為普惠性民辦園,滿足普通市民的上學需求,另一方面用於改善普惠性民辦的辦園條件,提升部分普惠性民辦園的辦園水平。

建議辦理部門: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