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

政府越來越鼓勵支持創新創業的發展,並提出了相關一系列的工作意見。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

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範文一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教辦[20xx]3號)和《湖北省教育廳關於組織實施“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建設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勵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培訓和進行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建立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基地,進一步規範和引導我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提高我校人才培養質量,現就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是高校培養創新型人才的重要舉措,也是高校貫徹落實xx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要求,是實現我校高素質、強能力、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措施。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途徑,是提升人才培養質量的有機延伸和重要構成,是建設優良校風、學風、教風的必然要求。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視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的開展,努力營造濃厚的崇尚科學、追求真知、鋭意進取、大膽實踐的創新創業氛圍。

二、工作目標

構建創新創業教育平台,構築學校、學院、創新基地(實驗室)三級大學生科技創新體系,使大學生在大學階段就得到科研項目的訓練和科學素養

的培養,積極倡導和鼓勵大學生自主性學習和研究性學習,強化大學生創新精神、挑戰意識和團隊合作意識的教育,培養學生科技團隊的領軍人物和高水平的學生創新研究團隊,從而進一步推動我校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三大功能向縱深發展,形成高等教育多樣化創新人才培養體系,切實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創造能力和科研實踐動手能力。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三峽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李建林

副組長:何偉軍、譚志鬆、胡翔勇、田斌

成員單位:教務處(工程訓練中心)、科技處、校董會、校團委、學生工作處、人事處、財務處、經濟與管理學院、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學校成立“三峽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成員如下:

主 任:何偉軍、胡翔勇

辦公室主任:封林 責任單位:校團委

教學部主任:趙新澤 責任單位:教務處

學術部主任:許文年 責任單位:科技處

師資部主任:王炎廷 責任單位:人事處

學生部主任:李 瑾 責任單位:學生工作處

創業項目部主任:鄧曦東 責任單位:經濟與管理學院

財務部主任:阮傳文 責任單位:財務處

條件部主任:孟遂民 責任單位: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統籌規劃和落實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的建設工作;

2.指導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3.編制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的建設發展規劃;

4.制定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思路;

5.制定獲獎師生及相關單位獎勵辦法。

(三)辦公室職責

1.制定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定期向領導小組彙報工作;

3.負責組織專家對申請入駐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的項目進行評審;

4.負責對創新創業團隊進行輔導,並提供相關政策諮詢服務;

5.負責各團隊的年度考核和評價工作;

6.負責舉辦年度“大學生科技節”及校內外參賽和報獎;

7.負責受理創新創業團隊提出的申請及辦理團隊入駐實踐基地的手續;

8. 負責對創新創業團隊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防止其出現轉租或擅自改變申報項目等違規行為;

9. 策劃、組織大學生創新創業類活動;

10. 負責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各類材料的歸檔工作;

11. 負責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的宣傳及對內外聯繫;

12. 完成主任、副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教學部職責

1、將大學生創新創業課程和競賽活動納入人才培養方案;

2、負責組織發動三峽大學各項學科競賽;

3、認定教師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相應教學工作量;

4、建設各學院大學生創新基地;

5、制定相關獎勵政策如認定教師指導學生創新創業競賽獲獎相對應的教學成果獎;

6、修訂學生保送研究生政策。

(五)學術部職責

1、負責成立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專家組;

2、發佈三峽大學年度大學生科技創新選題指南;

3、組織決賽評審和校外報獎;

4、制定政策鼓勵科研項目負責人支持和指導本科生科研創新工作,把學校科研優勢轉化為學生的創新能力。

(六)學生部職責

1、負責學生綜合測評及獎學金評定辦法相關修訂;

2、組織大學生科技創新先進個人和優秀組織單位的評比;

3、營造校園創新創業氛圍,樹立創新創業典型。

(七)師資部職責

負責修訂教師職稱和個人考核辦法,制訂有利於鼓勵教師參與指導學生創新創業活動的考核、晉升及獎勵辦法;

(八)創業部職責

1、負責創業計劃大賽的指導和評審工作;

2、組織教師在全校開設創業教育公共課程;

3、為參加學校決賽的學生提供創業軟件測評;

4、為創業學生提供諮詢服務。

(九)財務部職責

負責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學校預算和“思源”基金。

(十)條件部職責

負責大學生創新創業設備保障,建設學院大學生創新基地、實驗室,制訂創新創業項目團隊入駐實驗室和基地的相關政策。

(十一)學院職責

1. 學院成立院級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組織協調機構,包括教學、科研、實驗室、學工團委等職能部門的人員,制訂切實可行的創新創業經費管理辦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撐條件。

2. 學院要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指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科技創新項目。團隊指導教師由1-3人組成,有顯著的學生學科競賽輔導經歷或科研開發能力。學院要認定指導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制訂相應的激勵措施。

3. 學院的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各類開放實驗室和創新基地要向參與項目的學生免費提供實驗場地和實驗儀器設備。

4. 學院要積極營造創新文化氛圍,為參加項目的學生搭建學生交流平台,並制訂個性化培養方案和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學分認定、選課、考試、成果認定、保研、推優等。

四、創新創業教育主要工作內容

(一)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

1.宣傳、組織三峽大學各類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

2.實施三峽大學“求索”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每年學校創新創業教

育基地資助100項大學生創新項目,平均每個項目資助經費為5000元。

3. 組織參加全省、全國“挑戰杯”大學生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二)大學生創業教育計劃

1.開設“大學生創業教育”系列選修課,開辦創業培訓班(訓練營)。

2. 實施三峽大學“求索”大學生創業教育計劃。每年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基地資助20項大學生創業計劃項目,平均每個項目資助經費為5000元。

3.組織申報全省、全國“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三)每年舉辦“大學生科技節”

1. 舉辦年度大學生創新創業作品(成果)展。

2. 召開年度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個人(師生)”、“優秀組織單位”評選表彰大會。

四、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措施

1. 建立三峽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專項經費。在創新創業教育基地啟動階段,學校給予100萬元作為專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社會捐贈、創業回饋等渠道,不斷擴大專項經費規模。基地建成後,每年日常運行經費約100萬元,用於基地日常管理和創業項目監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資金扶持、聘請師資指導等。

2.制定《三峽大學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基地專項經費管理辦法》,明確經費申請條件、創新創業選項範圍、申請立項及審批過程、經費管理使用條例等多種經費使用規定,保證學生創新創業專項經費的合理利用及有效配置。

3、加大教師對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指導力度,修訂出台《三峽大學大學生學術科技活動獎勵及指導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三峽大學高校教師職

務任職資格評審管理辦法》等系列文件,從組織領導、基地建設、師資保障等全方位合力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

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範文二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省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xx〕36號文件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在落實好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基礎上,現就鼓勵支持我市小企業發展,制定如下意見:

一、創新服務小企業的體制機制

1.健全小企業三級公共服務平台。市級平台,重點依託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一線一網”(服務熱線、中小企業信息網),強化服務諮詢和投訴受理功能,市政府在服務場所等方面給予支持。對小企業的諮詢、求助和投訴,市直涉企部門、各區市政府要明確專辦機構和人員,實行直通車式服務。區市級平台,主要依託各區市小企業主管部門建立分中心,做好本區域小企業的服務,並與市級平台實現聯動。小企業特色產業基地服務平台,重點由特色產業所在鎮(街道),建設公共技術和信息平台。各區市政府要設立專項資金,加大對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的扶持。

2.建設小企業之家。組建市小企業協會,開展面向小企業的融資促進、管理診斷、技術轉移、產學研合作、教育培訓、市場開拓等專業服務。設立小企業法律援助中心,組建市小企業律師服務團,為小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勞動用工、知識產權等各方面的法律諮詢服務,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鼓勵引導小企業根據行業門類特點,靈活組建小企業協會內的各專業協會,通過開展同行業信息傳遞,加強行業技術交流、生產協作,反映企業呼聲和要求,促進行業自律和自我服務。

3.暢通小企業與政府的溝通渠道,開展“送政策進萬企”活動。依託政務網、中小企業信息網,設立小企業環境評價專欄,定期收集企業意見建議。依託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一線一網”,開設規模以上小企業政策信息短信羣發、政策信息自助查詢等互動機制。以市小企業協會為紐帶,政府建立涉企部門與小企業的定期對話機制。儘快使小企業對各級政策的知曉面有一個大的提高,政企之間形成比較順暢緊密的聯動機制。

二、提高對小企業的創業服務能力

4.廣泛開展創業輔導和技術技能培訓。進一步健全小企業創業輔導服務網絡,整合行業專家、創業指導師、優秀企業家等各類資源,強化小企業經營者素質和職工技術技能培訓。每年幫助1000家小企業進行免費創業培訓。與小企業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農民工,在簽訂合同後半年內參加專業技能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合格的,每人給予一定培訓費補助。小企業創業輔導作為公益性服務,政府對提供創業輔導成效突出的機構,給予經費資助和獎勵。

5.組建小企業“服務外包池”。實行小企業公共服務外包制度,對小企業急需的信用評級、品牌註冊、專利代理、法律會計、管理諮詢、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等服務,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一批在青的國內外知名中介機構,向小企業提供低費或免費服務。

6.實施創辦小企業考核獎勵制度。加大小企業創業基地扶持力度,各區市至少建設一處服務設施齊全、功能完善、政策優惠的小企業創業基地。市政府對各區市小企業創業工作進行考核,按照當年新增創業基地面積,新增個體工商户、新增註冊企業,為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數量和水平等進行加權計分排序,並給予評比表彰。

三、積極支持小企業創新發展

7.支持小企業開拓市場。支持小企業藉助電子商務形式開拓市場,對其產生的費用給予一定補助。對獲得名牌以上的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技術交流展覽會和市政府赴國內重點中心城市組織的“名優產品展銷會”,給予補助。

8.建立新辦新興產業小企業的財政扶持制度。加大對新材料、新能源、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領域內的初創期企業的投入,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根據企業成長和納税情況連續扶持2-3年,總額不超過30萬元。

9.實施小企業專、精、特、新“111”行動計劃。對符合全市“7+4”產業發展格局,研發投入和專利成果達到一定水平,產品市場佔有率進入同行業前列的小企業,由市政府委託國有投融資機構,採取靈活的扶持資金進入退出方式,進行重點扶持。三年內重點培育100户“專、精、特、新”標杆小企業,推廣1000項新技術,做大1000種新產品,打造一批行業隱型冠軍和小巨人。

四、多渠道緩解小企業融資困難

10.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大力引進城市商業銀行,爭取20xx年實現各類新型金融機構覆蓋全市。支持國有投融資機構開展小企業金融租賃業務。支持各銀行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簡化貸款手續,完善考核體系,建立健全小企業信貸人員盡職免責制度,不斷完善金融支持小企業的長效機制。

11.建立金融機構新增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設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金,對年度新增小企業信用貸款和小企業質押貸款給予一定風險補償,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投放。

12.擴大小企業免費信用評級和政策性還貸週轉金規模。繼續開展小企業免費信用評級,對經培育信用級別達到3B級及以上的小企業,實行“政策支持+財務(融資)顧問+優惠利率(擔保費率)”扶持。利用財政間歇資金和國有投融資機構,為小企業提供多渠道還貸週轉金服務,對為符合產業政策小企業提供的還貸週轉金服務,給予一定獎勵補助。

13.做大小企業融資擔保規模。對提供優惠擔保費率,且經認定符合我市“7+4”產業發展格局的小企業貸款擔保、針對產業鏈上下游小企業的應收賬款擔保、參加小企業統貸平台的擔保業務,對其年度增量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補助。

14.強化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國有龍頭擔保機構在開展小企業信用擔保方面的示範作用,通過增加資本注入等方式,強化再擔保機制建設。市政府自20xx年起,連續三年每年向市擔保中心出資20xx萬元,作為小企業融資擔保增信資金。增信資金無償使用,到期後足額收回,用於下一年度融資增信業務。

15.拓展直接融資渠道。設立小企業股權投融資平台,促進各類小企業產權流轉和併購重組。加快建立市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機構,對我市高成長型小企業進行戰略投資,加速其成長壯大。對利用集合信託、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方式實現融資的小企業,給予一定獎勵補助。

五、切實減輕小企業創業負擔

16.繼續清理整頓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能免則免、能緩則緩、能減則減、能停則停”的原則,繼續組織清理對小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由市政府另行公佈。有關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小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和亂評比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由行政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公開通報。

17.落實小企業税收優惠政策。落實好企業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小型微利企業税收優惠等政策。在保持税收穩定增長的基礎上,推行徵税便利計劃,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納税實行核定徵收。嚴格執行税收徵收法律法規,不得違法違規向小企業提前徵税或攤派税款。

六、大力營造支持小企業創業創新的良好氛圍

18.加強小企業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促進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加強對小企業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成員名單附後)。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小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區市政府也要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19.暢通小企業聯動服務機制。對小企業反映的各類問題,由市促進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分辦、督辦、檢查、評估,各單位要落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預約上門、限時辦結等工作機制,認真高效地為小企業提供服務。市促進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月通報小企業投訴受理情況、每季度組織涉企部門與小企業懇談會、每年組織開展“千家小企業評議政府部門”活動,有關情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

創業創新工作意見建議範文三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年10月12日和年2月1日兩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58號)、《中共委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創業創新促進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119號)精神,結合小型微型企業(以下稱“小微企業”)發展實際,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重要意義。小微企業是民營企業的主體,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特色優勢。加快促進小微企業再創新優勢,對於深入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促進民營經濟大發展大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小微企業佔企業總數的97%,吸納了55.5%的就業人員,是創造社會財富的重要源泉,是羣眾創業就業的主要渠道;城鄉居民收入連續多年保持全國前列,主要就靠小微企業;全省創新投入近年來的高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賴於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是增強區域經濟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很多大中型企業都是從小微企業發展壯大起來的,塊狀經濟都是由小微企業集聚形成的。小微企業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促進工業化與城市化融合互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等方面已經而且還可以作出更大的貢獻。

但與發達國家和新的市場需求相比,小微企業的自身素質和發展水平還不高,有些優勢在喪失,新的優勢又沒有完全形成。因此,必須促進小微企業再創新優勢,這是小微企業自身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實現民營經濟大發展大提升的需要,是不斷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和後勁的必然要求。

(二)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促進民間創新創業為重點,以優化發展環境、破解“融資難、盈利難、提升發展難、成功創業難”為保障,統籌破解體制性、結構性、素質性矛盾,不斷加大財税扶持、融資促進、組織領導力度,全面推進創業服務、創新支撐、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着力推動小微企業提升發展、創新發展和集約發展,促進小微企業再創新優勢,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二、引導小微企業提升發展

(三)優化小微企業行業結構。支持小微企業通過改造提升,發展技術先進、附加值高、節能環保、清潔安全的先進製造業。圍繞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培育和發展一批專業化水平高、產品特色明顯、協作配套型的小微企業。鼓勵小微企業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和拓展,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大力發展工業設計、金融、信息、會展、科技、教育培訓、現代物流、建築設計、工程建設諮詢等生產服務型小微企業。積極發展社區服務、便民商業、文化創意、旅遊交通、體育衞生等提升生活品質的生活服務型小微企業。支持農業專業户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高效生態農業,鼓勵發展農技推廣、貿易營銷、農資配送等農業產業化配套服務小微企業,推動農產品加工小微企業向精深加工發展。

(四)鼓勵“專精特新”發展。引導小微企業從低價格、數量型的粗放式發展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高附加值質量效益型發展轉變。引導企業適應市場變化,加強產品創新、服務創新或“產品+服務”的商業模式創新,以更新的產品、更專業有效的服務來更好地滿足消費者需求和產業升級的需求。引導製造企業改善工藝和裝備,加強企業質量管理,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衞生、環保、能耗、可靠性等標準,提高產品品質。引導服務企業提升服務隊伍素質,健全標準化服務體系,加強業態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提高服務品質和競爭力。

(五)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引導企業健全管理制度,加強生產、物流、營銷、計量、財務、人力資源等基礎管理,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開展管理創新,建立精益化管理模式。深化信息技術在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的應用,推進從單項業務向多業務綜合集成轉變,從企業信息應用向業務流程優化再造轉變。支持企業獨立或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宣傳推廣、客户服務、供應鏈管理和電子商務應用。引導小微企業創業者和經營者全面增強經營管理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企業加大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提高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比重。

三、引導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六)積極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鼓勵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加大投入,不斷提高科技研發費用佔營業收入的比重。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產品,實施產業化。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主導並吸引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參與,進行合作創新與協同創新。支持企業參加產業聯盟、技術聯盟、標準聯盟等新型產業組織,共同攻克行業關鍵技術。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並做大做強研發機構,實現對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的率先突破。

(七)大力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把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作為當前發展的重點,實施初創期的創業服務支持與創業資金政策支持的結合,促進民營資本、民間資金、創業資金與科技成果、專利及創業人才的成功對接,創辦一批科技型小微企業;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的科技人員自主創業,創辦一批科技型小微企業;吸引國內外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來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

(八)重點發展高技術服務業小微企業。按照“分類指導、市場驅動、創新發展、開放合作”的原則,突出高技術的延伸服務和相關科技支撐服務,以本地生產、生活服務需求為基礎,有重點地培育發展研發設計服務、知識產權服務、檢驗檢測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節能減排技術推廣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網絡數字內容服務、電子商務服務、生物技術服務等高技術服務小微企業。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小微企業協同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產業集羣。引導和支持高技術服務企業與製造企業互動發展,依託優勢產業集羣,完善配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