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祕書長在世界人權日的講話

聯合國祕書長説:在我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個國際人權日,與我一起紀念這一天的最佳人選莫過於你們這些勇氣可嘉的世界各地的人權領袖。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了聯合國祕書長在世界人權日的講話,希望對你有幫助。

聯合國祕書長在世界人權日的講話

聯合國祕書長在世界人權日的講話

親愛的朋友們,

感謝大家的光臨。在我任職期間的最後一個國際人權日,與我一起紀念這一天的最佳人選莫過於你們這些勇氣可嘉的世界各地的人權領袖。

在所有人中,我無須向你們贅述,聯合國與在全世界促進尊重人權利益攸關,並肩負着這樣做的特別責任。但不那麼令人欣慰的是,同樣,我無須告訴你們,聯合國經常沒有擔當起這一責任。我知道,十年前,你們中的許多人幾乎不抱任何希望,一個由政府組成的組織可以發揮有效的人權捍衞者的職能,因為其中許多政府本身就是人權的粗暴踐踏者。

我擔任祕書長的優先事項之一一直是努力恢復這一希望,讓人權成為聯合國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但我不敢肯定我取得了多大成功,或者説,不敢肯定在多大程度上促使現實的聯合國符合我們願景,即人權成為聯合國同發展及和平與安全同等重要的“第三條支柱”。

發展、安全和人權彼此相關,缺一不可。的確,如果大談人權,卻閉口不談安全和發展,不談急需同赤貧作鬥爭,那就信譽掃地,一事無成。貧窮尤其仍然既是侵權行為的根源,又是侵權行為的後果。然而,如果要認真對待人的匱乏問題,我們就必須同時顯示我們也認真對待人的尊嚴,反之亦然。

你們是不是比十年前多了一點信心,認為一個政府間組織真能從事這項工作? 我擔心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我們大家苦苦力爭才得以建立的人權理事會邁出的頭幾步恐怕沒能給你們帶來太多的鼓舞。所以,今天上午,我建議大家一起努力,深思熟慮,我們真正需要什麼。

首先,我們必須賦予“保護責任”原則實際意義。

正如你們所知,去年世界首腦會議正式核准這一重大理論——其本質含義是,對國家主權的尊重不可再用作面對滅絕種族罪、戰爭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類罪毫無作為的藉口。但是一年以後,根據正在達爾富爾發生的情況判斷,自從波斯尼亞和盧旺達災難以來,我們的表現並未改進多少。在納粹死亡營解放60年,柬埔寨殺戮場結束30年之後,“絕不再次發生”的許諾正在成為空言。

迄今達爾富爾悲劇已歷時三年多,但仍然有大量報道,指出數以百計的村莊正在被摧毀,流散到鄰國的平民遭到酷刑。號稱捍衞人權的國際社會怎麼能夠允許這樣的恐怖繼續發生?

可以進行的指責不勝枚舉。那些把抽象的主權概念看得比活生生的家庭的生命更重者、那些習慣性站在政府而不是人民一邊的人以及那些擔心制止殺戮會傷害其商業利益的人均應受到指責。

實際上,其中任何一種説法甚至都不能成為大多數政府羞愧無為的藉口,更不用説這樣做的理由了。我們仍然沒有喚起解決這一問題所需的集體緊迫感。

一些政府將保護責任譏諷為帝國主義大國奪回前殖民地人民來之不易的國家主權的陰謀,試圖以此贏得全球南部的支持。這是完全錯誤的。

我們必須做得更好。我們必須將保護責任發展成一項不僅被引用,而且在必要時可隨時隨地付諸實踐的強有力國際準則。

尤其是,我們不能等到實際發生滅絕種族罪時才採取行動,因為到那個時候,通常採取任何有效的行動都為時已晚。兩年前,我宣佈了一項預防滅絕種族罪的行動計劃,並任命了一名特別顧問協助我執行該計劃。雖然他的工作極為寶貴,但是仍然需要做得更多。我希望我的繼任者扛起這面大旗,會員國將支持他。

第二,我們必須結束有罪不罰現象。

我們在追究那些對世界上最惡劣罪行負有責任者的責任方面已經取得進展。國際刑事法院的成立、聯合國南斯拉夫法庭和盧旺達法庭的工作、塞拉利昂和柬埔寨的混合型法庭以及諸多的專家委員會和調查委員會,均已昭示國際社會的意願,即這些罪行不能再逍遙法外。

然而,仍有這類罪行逃避懲罰的情況。姆拉迪奇和卡拉季奇以及上帝抵抗軍領導人——現僅列舉其中一些人——仍然逍遙法外。除非將這些受到指控的戰爭罪犯送上法庭,否則,就不能嚇阻那些企圖效仿他們的人。

一些人説,有時為了和平利益必須犧牲正義。我對此表示懷疑。我們在塞拉利昂和巴爾幹地區都看到,恰恰相反,正義是和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事實上,正義會讓那些對和平構成最嚴重威脅的個人非法化和不敢招搖,從而通常會鞏固持久和平。這就是為什麼絕不應對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和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進行大赦的原因。那樣只會鼓勵今天的屠殺羣眾者以及明天的屠殺羣眾者繼續其惡行。

第三,我們需要的反恐戰略並不僅僅口頭上捍衞人權,而是建立在捍衞人權的基礎之上。

所有國家去年達成一致意見,“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無論其為何人所為,在何處發生,為何目的而為”,“都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最大威脅之一”。這些國家沒錯。恐怖主義本身是對最基本的人權、首先是生命權的攻擊。

但是各國在履行這一義務過程中本身不能侵犯人權。因為那樣做就意味着放棄道德制高點,從而讓恐怖分子受益。這就是為什麼祕密監獄在我們的反恐鬥爭中沒有立足之地,為什麼拘留恐怖嫌犯的所有地方必須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開放的原因。人權的主要倡導者不遵守這些原則會損害自身的影響。

我們必須按照國際法來打擊恐怖主義,其中規定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給予任何違背其意願而被拘留者適當程序和經法庭審判的權利。一旦我們採取的政策規定可免於遵守這些規則或為破壞這些規則提供藉口,不管這種口子有多窄,我們都會處於一個滑坡之上。我們不能維持半截標準。我們必須堅持捍衞人權的高標準。

第四,我們不能為冠冕堂皇的原則聲明感到滿足。我們必須進行努力,使人權成為每個國家中的現實。

當然,保護和促進人權首先是每個國家自己的責任。聯合國的每一個會員國都可以根據本國的歷史來形成自己的維護普遍人權的方式。但是,很多國家在這項努力中需要幫助,而聯合國系統則可發揮重要的作用。

過去十年來,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的能力以及提供發展援助和人道主義援助的能力迅速擴展。我們保護和促進人權的能力現在需要迎頭趕上。

世界各國領袖們在去年的首腦會議上意識到這一點。他們商定在今後五年把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預算增加一倍。由於這項決定,該辦事處現在正迅速擴充。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正在幫助各國進行能力建設,向其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並促請國際社會注意緊急局勢。在一些國家,例如在柬埔寨和尼泊爾,該辦事處的監測團正在為解決衝突作出非常重要的貢獻。

但是,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能力仍然遠遠不敷需要。我希望鑑於該辦事處的優良工作表現,各會員國將批准在今後幾年進一步增加其資源。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實現人權理事會的潛力,迄今為止,該理事會顯然未能證實我們許多人對其寄予的希望。

人權理事會現已決定在下星期舉行一次關於達爾富爾問題的特別會議,這無疑是令人鼓舞的。儘管希望不大,我仍期待理事會為解決這一燃眉之急找到一個有效的辦法。

但是,我對人權理事會過分注重以色列的侵權行為感到不安。這並不是説應該讓以色列為所欲為。絕對不是。但理事會應該對其他國家的嚴重侵權行為予以同樣的注意。

我還對人權理事會的某些成員試圖削弱或廢除特別程序制度感到不安。這個制度是一個就特殊類別的或具體國家的侵權行為提出報告的獨立機制。

特別程序是整個制度的最寶貴的組成部分。這些程序與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及其工作人員結合在一起,為切實保護人權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獨立的專門知識和判斷力。一定不能使特別程序政治化,一定不能使其為政府所控制。

與此相反,我們應該擴大人權理事會的議程,以反映在世界上的每一個角落實際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這意味着,理事會將在明年開始的對各國人權表現進行的定期審查必須更進一步,超出各條約機構當前的工作範圍。

當然,普遍審查不能取代為處理具體國家的情況所進行的工作。很多國家仍將需要得到技術援助或建立國內監測機制,或同時需要二者。某些國家仍應受到譴責。對人權的侵犯不是發生在紙面上,而是實實在在的人在具體國家對有血有肉的受害者犯下的罪行。

世界需要一個政府間機構來處理人權問題。世界需要一個真正發揮作用的政府機構。只有通過更廣泛的領導作用才可以做到這一點。全世界所有那些真正信仰人權的國家都必須共同努力,超越狹隘的利益,使人權理事會不負眾望。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機會,我們如果坐失良機,將不會得到歷史的寬恕。

事實在於,僅僅有了正確的原則並表明我們認為應該怎樣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問,將由誰來把這一切變為現實。我們可以指望誰提供支持? 將由誰不斷促使把這些原則付諸實施?

首先,我希望非洲發揮牽頭作用。

非洲發生的很多衝突幾乎毫無例外地伴隨着對人權的大規模侵犯。非洲除非真心承認人權不可侵犯,否則其為實現安全與發展所進行的鬥爭就不會成功。

正如我於1997年在哈拉雷首次對非洲國家元首發表講話時所説的那樣,如果把人權視為工業化的西方國家強加於人的觀念,或者視為一項對於非洲言之過早,現僅屬於富國的奢侈,是貶低每一個非洲人在內心對人類尊嚴的渴望。根據定義,人權也是非洲人的權利。每一個非洲國家政府都必須保證使非洲人可以享受人權,將此作為頭等大事。

納爾遜·曼德拉和德斯蒙德·圖圖這些南非的英雄已經指明瞭方向。在保護人權的責任方面,非洲聯盟在各國際組織當中發揮了牽頭作用,其《組織法》宣佈:“聯盟有權……針對嚴重局勢,即戰爭罪、種族滅絕和危害人類罪,在一個成員國進行干預”。此外,非洲聯盟比任何其他方面都作出了更大的努力,爭取在達爾富爾貫徹這一原則,並把乍得前獨裁者侯賽因·哈佈雷繩之以法。

這是令人鼓舞的,但還有很多事情有待去做。實際上,仍有很多非洲國家的政府抵制保護人權的責任。很多國家,甚至一些最民主的國家,都不願在人權理事會發揮自己的作用,公允地譴責所有侵犯人權的行徑。這些國家可以而且必須發揮更大作用。

第二,我寄希望於婦女力量的不斷增加,這意味着我們必須把婦女的權利擺在優先地位。

《聯合國憲章》在61年之前所保證的“男女平等權利”仍遠未成為現實。聯合國能夠而且必須在增強婦女的力量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而為了這樣做,將需要加強聯合國處理性別問題的機制。我強烈促請各會員國將此作為一項真正的當務之急。

第三,我寄希望於民間社會,包括你們!

我們需要富有獻身精神的個人和活躍的人權維護者來對政府實行問責。必須根據國家作出的承諾來判斷其表現,必須使國家既接受本國人民的問責,也在國際社會接受同儕的問責。萬幸的是,過去十年,隨着人權領域的非政府組織的增加,這正在成為現實。據估計,全世界各地現在有26 000個人權領域的非政府組織,專注於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既包括非法販運,也包括酷刑,既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也包括兒童和移徙者的權利。

這些組織在捍衞人權的鬥爭中是聯合國及其會員國必不可少的夥伴。如果沒有你們收集的信息,各條約機構將束手無策。如果沒有你們引起的注意,侵犯人權的行為將不為人們所知。作為回報,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來保護你們,使你們免於騷擾、恐嚇和報復,從而能夠繼續自己的重要工作。

親愛的朋友們,

我在整個任職期間首要關注的問題,是使聯合國成為一個為人服務,並把人當作人的組織,這就是説,把人當作實實在在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或僅僅是一個國家的成員。

當然,我知道,每個人並不是在真空當中生活。人是政治動物和社會動物,每個男子和婦女都通過自己所屬的集團來界定自己的身份。這就是為什麼必須總是把集體自我表達的權利包括在人權之中,這對於少數羣體來説尤其重要。

但是,不能把任何人的身份降低為只是某一個集團的成員,無論這個集團是種族、國家、宗教還是別的什麼。我們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各種特點的獨特結合,這些特點構成了我們的人格。我們必須保護和尊重的,正是這樣一個具體的人的權利。

確保使這成為現實的任務是聯合國使命的根本核心。在我們的所有任務中,唯有這項任務放在政府手中或者一個純粹的政府間組織手中最不安全。為了執行這項任務,聯合國比在任何其他任務方面都更需要你們這樣精神自由的人,需要你們填補領導才能真空,責成世界各國領導和聯合國承擔責任。

因此,我在説我把聯合國人權工作的未來放在你們手中的時候,絕不僅僅是打個比方。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