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寫作——用事實説話

在新聞寫作中,要更好地用事實説話必須做到:第一,事實要具體。新聞中的人名、地名、現場、情節、數字、結果都要寫得具體。寫新聞只有交代清楚人物、時間、地點、原因、過程等,才能使讀者、聽眾和觀眾覺得新聞實實在在,可感可信。 事實要典型。要選擇那些最能體現主題思想的事實,最能反映事物本質的事實。這就要求我們在大量具體的事實中選取典型材料、典型事例。如果不作選擇,羅列一大堆材料,反而會沖淡或淹沒新聞主題,造成人物、事件不突出,觀點不鮮明,起不到應有的宣傳效果。 事實要生動。新聞事實本身要有新意,生動感人,同時還要生動地描寫情節和細節,要善於用巧妙的方法敍述新聞事實,避免生硬、刻板、老套。如可用再現某些場景的方法;渲染氣氛、加深印象、烘托人物、突出主題;也可用對比襯托的方法,使新聞事實更加鮮明、豐滿。此外還有點面結合、畫龍點睛等方法,可以使事實更好地“説話”,增強感染力。 新聞事實的獲得,往往帶有一定偶然性;一個用心的思索,善於思索的作者,得到有價值的新聞事實卻是必然的,而且,一旦獲得以後,就會抓住不放,緊緊跟蹤。 寫新鮮的事實是新聞寫作的基本要求。新聞姓“新”。只有新的東西,才能為讀者提供信息。新聞要指導實際工作、實際生活,而實際工作和實際生活總是在不斷前進、不斷變化、不斷髮展的,新事物、新問題層出不窮。我們在新聞寫作中,就是要突出這個“新”字,不斷地把客觀事物的最新變化、最新發展告訴讀者、聽眾、觀眾,給他們以啟發、教育和鼓舞。所以,新是實現新聞價值的一個根本條件。新聞界把現實生活中不斷變化、不斷髮展的新鮮活潑的東西稱為“活魚”,為人們提供新的情況、新的人物、新的經驗、新的問題、新的成就、新的知識。 新聞的“新”在於事實新、材料新。新聞要儘可能報道“第一次”發生的,“第一個”出現的事情。當然,這也要從全局的觀點看問題。有些事情在本地區、本單位是新發生的,但地、在全市、全國範圍內也許已不是新鮮事了。也有一些事因為有一定的思想性、針對性,需要經常不斷地報道,但這一類在報道時也要儘量選取新的典型、新的特點、新的角度。特別是一些需要反覆宣傳的主題,更要研究新的角度, 千篇一律就沒有新鮮感,效果也不好。

新聞寫作——用事實説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