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

國家憲法日定為每年的12月4日,標誌着憲法的重要性,也展現了憲法對於人們的深遠影響。同時今年是中國首個憲法宣傳週。 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給大家,歡迎大家閲讀!

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

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一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憲法在我心中》。

同學們,在我們這個社會大家庭裏,我們靠什麼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法”。法律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這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我們是生長在法制社會的中學生,我不知道沒有法制的社會會是什麼樣子。放眼看去,我們的社會有正常的秩序,我們能幸福快樂的生活,是因為我們有若干法律法規的保護,。從小就聽爸媽説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不知什麼是紀什麼是法,後來上學了,懂得了許多關於法律法規的知識,知道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法律,就會亂做一團,矛盾和戰爭就會源源不斷。法律是約束我們行為的一種規矩,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法律,瞭解法律,尊重法律。

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就是告訴我們凡事要講道理,如果我們人人不講理,那我們的國家將是怎樣一副場面,這個國家怎能稱其為一個國家呢?

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

也許有同學會認為:憲法是成年人的事,離我們還遠着呢!其實不然,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憲法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保障每個公民的人權,比如,它就規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有這樣一個案件:陳某和某都是九年級的學生,會考時,陳某冒用齊某的姓名,以他優秀的成績上了好的高中,並最終進入了銀行工作,而齊某卻因為落選,最後只得多走許多彎路甚至碌碌終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決最終給予陳某以嚴厲的處罰。這也讓我們意識到,憲法維護公民的姓名權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憲法來保護自己。

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遠不止這些。作為中學生,我們首先要掌握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具備守法、用法、護法的前提條件;其次,要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和道德修養。第三,我們要善於用憲法和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我們維護好了個人和集體的權益,就是維護憲法的尊嚴!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應該會有很多人同意我這個看法吧?有句古話説:“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點滴小事,積累成山。別看這“學憲法講憲法”,説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還是得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和覺悟的。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質修養的體現,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做了一個好公民,也或許在不經意間你就違反了規章制度。舉個再簡單不過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你有沒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呢?“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的規定你有沒有銘記在心呢?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體現我們的素質和修養。

憲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憲法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

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學憲法講憲法,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國家憲法日發言稿篇二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憲法講憲法"。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兒童受國家的保護。1991年制定通過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的保障進行了完善。憲法的意義在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普通法律的內容都必須符合憲法的規定,與憲法內容相牴觸的法律無效。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

學習貫徹實施憲法,要把握和深刻領會憲法的精神實質。我們學習憲法,要全面掌握憲法的基本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基本社會制度,準確把握國家的根本任務,準確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盡的基本義務,準確把握國家機構設置及其組織與原則等,並將憲法各項規定作為互相聯繫的有機整體,深刻認識憲法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是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是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基本主張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基礎,從而增強貫徹實施憲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國的家住在心裏,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為和平,因為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教書育人的教師,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我們心中最神聖的法典是憲法,憲法在我心中,只因為我愛我的國家,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憲法是社會和諧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價值在於實現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憲法的解釋結果具有唯一性,這並不意味着憲法的內容是一成不變的;相反,憲法內容是會隨着時代發展而變遷。憲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機械的,而是出於內心的真正渴望,出於對憲法中公平、正義、自由、民主等精神內核的嚮往,出於對憲法權威性的敬仰,出於對個人民主權利的追求,出於對國家、社會制度的疑惑,出於對憲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讓我們用憲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僅自己遵紀守法,還要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讓我們共同為祖國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三

王穩莊中學高一、1班 劉樹澤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為《憲法》重要性,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為12月4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xx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

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國無法則亂,家無法則衰。同學們,讓我們首先從校規做起,規範自己的日常行為;走出校園後不僅自己始終遵紀守法。讓我們共同為祖國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這次憲法日為契機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篇四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遵紀守法,人人有責”。作為一個公民,我們要遵守我們國家指定的法律。我們國家的法律越來越健全了,我們兒童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有《教師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商標法》《勞動法》等。我們要學習法律,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會不感情用事,不會做違反國家、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情。當我們的行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規範,我沒得國家就會和諧,大家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裏,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我們。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於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個鄰家的孩子,他小時候見到同學的東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據為己有,他在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拿了同學的鉛筆盒、尺子、橡皮、鉛筆等。後來,他膽子慢慢大了起來,就偷礦上的煤、鐵、銅等。父母知道了他幹這些事後,並沒有制止,反而投來了讚許的目光。他的膽子就更大了,長大了以後,居然搶起了銀行,後來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場之前,他最想見的就是父親母親了,他對父親母親充滿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鐵以後。他們沒有及時制止他,反而默許了他,讓他的膽子越來越大,導致了做了許多偷竊的事,最終走上了不歸路。

法律是約束我們行為的一種規矩,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得以和諧,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法律,瞭解法律,尊重法律,讓法律在我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