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推廣策劃書範文

廣告媒體是進行廣告活動的物質技術手段。廣告媒體策劃,就是對廣告媒體的恰當選擇。廣告媒體的種類很多,有報紙、雜誌、電視、廣播、錄像、影碟、網絡等。廣告媒介不同,其廣告效果亦不同,在制定廣告媒介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廣告媒介的收費高與低;2. 廣告媒介的影響層和影響力;3.廣告媒介的發佈時機和效率;4.各種媒體的配合;5.商品的特殊性和銷售範圍;6.宣傳對象。

產品推廣策劃書範文

台灣“可口可樂”廣告策劃對廣告媒介進行了詳盡的分析,對所選擇的媒介在“理由”上進行了詳盡的陳述,現轉錄如下,在策劃媒介時可作重要參考。

廣告種類之選擇

在地區方面,根據客户之意見,以台灣北部為主,中部及南部為次。

在種類方面,我們根據兩項原則作為取捨標準。

第一、要能為“可口可樂”找到推銷之對象。

第二、能最有效地表達“可口可樂”之廣告特色及主題。

根據上述兩項原則,我們建議,“可口可樂”之推銷廣告應綜合利用以下四類方式:

(一)電影:台北市首輪西片或國語片電影院。

(二)電視:台灣電視公司。

(三)電台:選擇“台北中廣電台”及“正聲”兩電台。

(四)報刊:選擇中文報三家,英文報兩家及兩份暢銷雜誌。

第一類電影廣告

以台北市首輪電影院為“可口可樂”廣告之主幹。理由為:

·首輪電影院能吸收我們所需要之對象。

·首輪電影院能以完備之“聲”及“光”,將“可口可樂”廣告片中之美麗色彩,活潑形象,動聽樂曲,以及廣告主題,完全表出來。

故此類廣告,非但能為“可口可樂”找到所需要之上等或中等收入之家庭成員,而且綜合發揮“視覺與聽覺”之美感,直接、有效地將我們之廣告目的,傳達於觀眾,並使留有深刻印象。

第二類電視廣告

電視與電影性質相同,而且擁有電視之家庭,必然屬於上階層,正是我宣傳之對象。

惟台灣只有一家商業電視公司,既不能舉辦特約節目,且其廣告時間早已排滿,我們能利用者不多,故電視只能作為電影之輔助。

第三類電台廣告

此類廣告優點,在於能利用音響,以樂曲形式,加深聽眾對“可口可樂”廣告主題之印象,並使易於記憶。

我們選擇“台北中廣”及“正聲”兩電台,因其聽眾較多。

第四類報刊廣告

以上電影、電視、電台為“可口可樂”廣告主要方式。此外,在上市時期,再以報紙及雜誌作輔助宣傳,且“可口可樂”在台灣上市,亦屬有價值之新聞。

我們為使外國僑民及能説英語之中國人士(上等收入階層)得知“可口可樂”經已上市,選擇英文報兩份:一為中國郵報(china post),每日發行額3,000份。二為中國日報(china new s),每日發行額8,000份。

在中文報方面,共選三份:一為中央日報,(發行額115,000份)二為聯合報(發行額高達200,000份),三為徵信新聞(發行額130,000份),此三份日報,均在全省發行,故 台灣中部及南部讀者亦能看到我們之廣告,且其擁有之讀者,大都為上等或中等收入階層。(包括商界、自由職業者、學生以及公務員等)。

此外,我們亦須利用彩色印刷之優點,以增強報刊廣告之效果。

因此我們選用最暢銷之兩種雜誌,即讀者文摘中文版(發行額71,000份)及台灣電視週刊,使“可口可樂”之廣告,能進入上等收入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