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

1、申請條件

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

1) 具有加拿大國籍的留學人員;

2) 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和新布倫瑞克省公立大學和社區學院註冊學習畢業並取得大學專科以上文憑者。

3) 已決定赴華工作並擬在華申請長期居留身份;

4) 已在我館教育組網站上登記註冊。

5)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被中國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聘為校級或院所級領導職務者,或被聘為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員(含特聘、講座、名譽、客座等)者;(2)與中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簽有一年以上執行其他教學、科研、學術活動合作協議需經常回國者;(3)在國內企業或國內本人創辦的公司內擔任高級管理(副總經理以上)職務者;(4)執行中央和地方政府與國外簽署的國家級、省、部級科技項目、重點工程協議者;(5)來華投資數額為本地投資額中上線者;(6)赴西部地區從事教學、科研、創辦企業等為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服務者。

2、申請程序和材料

1) 在教育組網站上登記註冊;

2) 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材料包括:(我組只接受郵件申請)

——《海外留學人員證明》申請表(點擊下載) ;

—— 護照的照片頁複印件。如護照延期亦請提供延期頁複印件;

—— 提供學位證書複印件和學校密封成績單原件;

—— 提供符合申請條件第四條的聘書或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 回郵信封。請貼好郵票並寫好回郵地址。請注意:(1)建議用canada post系統的信封和郵票;(2)以掛號快件為好;(3)回郵地址應保證《證明》寄達時有效;(3)信封右上角註明“辦理證明”字樣。

3) 將上述材料郵寄到我組。郵寄地址:

office of educ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and cultur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ontreal

2100 st. catherine west, 8th floor,

montreal, quebec, h3h 2t3 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

我組在收到齊備的材料後將在20個工作日以內將開具的證明寄回。

3、 注意事項

1)有關材料請使用a4紙或letter size紙複印、打印,並按順序整理好。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 以避免因無法辦理而造成材料遺失。無論申請是否通過,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回,請自留必要的複印件。

2)已回國的留學人員,如在加期間已在教育組網站註冊並辦理報到手續可申請補辦,申請材料同上。

3)對已完成學業或雖未完成學業,但已離開加拿大,留學期間沒有在中國駐蒙特利爾總領事館教育組辦理登記註冊者,不予補辦報到登記和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事宜

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