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十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十篇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物業項目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萬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樑、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户外牆面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信箱、避雷裝置、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四)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六)_____停放車位的服務與管理,特別是對未參加__________的_____有效制止停放;

(七)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等?;

(八)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第三條?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二)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三)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五)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六)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

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負責返修、完善;

(七)當本物業項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八)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四)對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六)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七)、負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九)、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十)、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_____以上;

2、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_____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_____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或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檔案和有關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有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平面引導圖;

3、封閉陽台、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_____%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設備運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的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五)、環境衞生: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綠化養護: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七)、_____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_____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_____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4、配備專職或_____消防管理人員;

5、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_____%以上,合格率達_____%,險情排除及時率達_____%,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由業主交納;

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由業主交納;

業主應在每月?日前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二)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投資方委託物業向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動_____: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2、非機動_____:

3、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三)、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託,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項總目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_____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物業管理驗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_____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等物業。

(二)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五日內整改,預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及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經濟賠償。

(四)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天津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十四條?合同附件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合同備案

(一)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責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街道)_____號。

管理界限: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佔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物業產權人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牆面、______、_______。

第五條房屋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糞池及化糞池以內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燈、草坪燈、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第八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條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場和由物業產權人出資建設的停車場地,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盜搶保險的車輛,乙方有權制止停放,不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區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門崗值勤、______ 、________ 。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條 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物業產權人和物業使用人檔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關財務帳冊及_______ 。

第十四條 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位於______位置計______?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由乙方無償或按____標準有償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有償使用費用於。

第十六條 位於_____位置計_____?的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委託乙方按下列約定經營(在所選項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

1.乙方無償經營,經營收入扣除經營成本後結餘部分,按規定專户存儲,全部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 ______萬元,剩餘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規定專户存儲,全部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

第十七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八條 組織開展社區便民有償服務活動。

第十九條 負責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_____。按委託協議代收電費、水費、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委託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二十一條 規勸制止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違反《物業產權人公約》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規勸制止無效的,報送物業產權人委員會批准,可採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條 其他委託項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物業產權人公約》並監督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遵守;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審議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及使用辦法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7.向物業產權人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攤情況;

8.監督檢查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經常聽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物業產權人公約》,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負責向物業產權人籌集;

5.向乙方提供建築面積____?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物業產權人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移交給乙方使用。

6.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物業產權人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移交給乙方使用。

7.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術資料和有關檔案資料,並建立交接手續;

8.當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催交無效的,由甲方做出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收繳,委託乙方實施;

9.調解處理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與乙方的糾紛,協調其之間的關係;

10.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建設及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辦屬於物業管理區內應完成的各項任務;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預算決算報告,經物業產權人委員會審定,提交物業產權人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3.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共同設備、設施、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物業產權人委員會審定提交物業產權人大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帳冊的管理;

6.規勸制止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物業產權人公約》的行為;

7.有請求物業產權人委員會協助管理的權利;

8.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利;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9.當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0.依法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委託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物業委員會和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應提交物業產權人委員會審議批准;

4.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5.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6.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業產權人委員會提交一份維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報告;每年1月份向物業產權人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8.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9.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0.定期對房屋設備設施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11.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終止7日內,必須向物業產權人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經雙方共同認可並委託審計機構審計後,向甲方移交有關財務檔案資料和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及物業辦公、經營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六條依據《大連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6號)和《大連市城市綜合大廈物業管理標準》(大房局發[1998]87號)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 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幢號、行政街號、管理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路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台、空調外掛機、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新建小區及主次幹道兩側房屋立面無曬衣架。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審計機構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執行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隊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 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鍋爐供暖嚴守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三、 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備設施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 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疏摟枯葉。

五、環境衞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隨產隨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紙屑、煙頭、塑料袋等雜物。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無馬路攤點、馬路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法、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值班巡邏制度。

2.保安人員值勤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保安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改裝管理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二十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業產權人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空閒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費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按調整標準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

4.物業產權人、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應交金額的百分之0.3按日交納滯納金。

5.物業產權人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採暖費收費按現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場和由物業產權人出資建設的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的,由乙方對要求停放車輛的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下列標準收取停車場地有償使用費。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結餘部分的60%用於物業維修和綠地養護費用,40%用於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便民服務費用。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車庫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大連市城市住宅售後修繕資金計提及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大政發[1998]51號)及其配套文件執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根據有關委託,按政府定價代向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水費、電費、________ 。

第三十二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若委託乙方維修或提供服務,雙方應簽訂協議,乙方按約定收費標準向享受服務的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條甲方委託乙方簽訂利用物業管理區內房屋和共用場地、共用設施、設備設置户外經營性廣告和攤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並由乙方負責收費。户外廣告和攤亭、攤點等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後結餘部分的60%用於物業維修和綠地養護,40%用於彌補經甲方同意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便民服務。

第三十四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為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物業產權人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甲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自行辦理。

第三十五條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從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中提取管理者利潤。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導致失修失養,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四十一條 因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使用不當發生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由相關的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承擔。

第四十二條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由甲方負責籌集,因維修資金籌集不足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合同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按相關物業產權人擁有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由甲方負責於工程開工起15日內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0.3%按日交納滯納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為維護公眾、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漏氣、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有關各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根據委託管理事項,甲、乙雙方辦完成交接驗收手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做出是否續簽合同的決定。任何一方決定不續簽合同的,甲方即行組織招投標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第四十七條 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1.由大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衞生和秩序等管理。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x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着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户,認真回答客户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⑷公共環境衞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衞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衞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繫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x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x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職位: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下列條款: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進行有關(方面)的學習與培訓,為期天。

2、甲方為乙方提供學習(培訓)費用預計人民幣元。

3、甲方保證乙方在學習與培訓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學習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並對乙方在學習培訓中的不良表現進行懲處。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當期勞動合同終止日起必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務期內,如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應將甲方支付的39;學習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按“未履行月數服務期月數”的比例退還。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1、學習與培訓期間,自覺遵章守紀,努力學習,完成培訓任務。

2、若乙方因個人原因未能完成培訓任務,乙方須自己出資參加相同培訓一次,並作為記錄記入年底績效考核中。

3、一經簽訂本培訓協議,將嚴格按照培訓協議規定的年限為公司服務。乙方無論以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將依的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培訓費用和違約金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4、乙方學習培訓期滿,應將畢業證合格證交人力資源本部審核。如果成績不合格,應將甲方支付的學費按比例退還甲方。乙方一次退還有困難的,甲方斟情從其月總收入中扣除。

三、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文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雙方根據____市有關法規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牴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説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6

第一條、總則

1.1本項目的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項目類型:;

項目坐落:;

項目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佔地面積: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產權人,並向其負責,即向甲方負責。

1.3本酒店物業管理託人甲方現託乙方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受託人,以甲方之受託人的名義管理本物業,而乙方也同意接受任,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條款履行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託期間對項目運作有重要影響或涉及較多客户之事項,乙方須於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後,方可進行。

1.5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廣告媒體中,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惟甲方此項權利須嚴格限於乙方為本物業提供本物業管理期限內行使,否則乙方將追討任何非授權使用乙方或其相關機構名稱或標識之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權利,及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6資料保密

乙方不可於本協議期間或期滿後向第三者公開因被甲方作此託而獲得關於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經營及其它商業資料,除非此公開是獲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協議項下乙方之職權所需。

1.7分包

乙方應有權在事先知會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分包部分本物業專業管理工作內容給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將本業務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由於分包商造成的失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8本協議內之標題只是為方便閲讀而寫,並不影響本協議之結構和含義。

第二條、註釋:

除協議內容或文義需要另外解釋外,下列用語將具有如下意義:

2.1“產權單位”指甲方。

2.2“物業管理受託人”指乙方。

2.3“本物業”指本項目之整體,包括賓館、停車場及甲方書面同意的公共建築及場地。

2.4“客户”指本物業的全體使用人。

2.5“預算”指每年由乙方編制之本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甲方在協議執行期內對本項目之使用合理性進行監督。

2.6“本物業管理費”指按照乙方測算並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

2.7“管理公司”指經由乙方辦理工商登記註冊的本物業管理公司,專職管理本物業的日常辦事機構。

2.8“本協議”指本物業管理託協議。

2.9“公共設備”指本物業內消防系統、保安系統、空調系統、電信系統、電氣系統、電力系統、給排水系統等。

第三條、託管理內容:

3.1本物業建築本體及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於: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或基礎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場區。

3.2本物業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空調、暖氣幹線、供水設備、配電系統、建築內消防設施設備、供水系統、

保安監控系統、電力系統、衞星電視系統、電話系統、電信系統等系統。3.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於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設施。

3.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於:公共道路、商業廣告網點等設施。

3.5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3.6本物業公共環境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的收集與清運。

包括但不限於:公共場地、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業區域內交通、車輛的行駛及停泊。

3.8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維持本物業內公共秩序。包括區域內的'安全監控、巡視、消防管理、門崗執勤。

3.9配合項目開展甲方實施的各項活動。

3.10負責向本物業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費用:

(1)本物業管理服務費;

(2)能源耗用費(包括水、電、燃氣等);

3.11甲方單位面積內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甲方提出託時,乙方應接受託併合理收費。

3.12本物業內的空置面積部分的維護與管理。

3.13本物業內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整理與保管。

3.14其它託管理

(1)協調甲方與物業使用人處理工程的.質量問題;

(2)協調甲方所聘的施工隊或承包公司處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後遺漏的工程問題;

(3)處理所有對於本物業管理的投訴及維修申請。

3.15有關甲方託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四條、託管理期限:

4.1本協議的託期限暫為年,即由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4.2本協議屆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可延長期限。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長期限,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延長本協議期限的書面意向,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達成延長期限的書面協議。否則本協議在期限屆滿時終止。

4.3協議期滿時,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物業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並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五條、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5.1甲方的權力、義務:

(1)監督乙方在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擬定的本物業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本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託乙方對本項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進行鍼對性服務與管理。

(5)如本物業建築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對房屋質量負全部維修責任,如託乙方返修,由甲方負責支付全部費用。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積辦公用房(具體面積見本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物業的管理用房,並提供相應基本的辦公條件及設施。

(7)負責收集、整理本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移交。

(8)協調、處理本協議生效前發生的本物業管理遺漏問題。

(9)協助、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支持乙方為保障良好物業管理而進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權力、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制度。

(2)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業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第三者。

(3)為本物業管理部門編制合理的人事組織架構,並保證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

(4)制定本物業管理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程序與各崗位職責。

(5)招聘本物業管理公司各崗位員工。負責培訓各崗位員工有關本物業管理的專業技術,包括禮儀、禮貌、行為規範、業務訓練等。

(6)制定一切有關日常本物業管理所需的文件與表格,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等。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方案和中修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負責編制本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供甲方審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的原件或複印件,以備需要時查驗,並應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返還甲方或移交給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照乙方測算並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6.2本項目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為元/月.建築平米。

6.3空置面積管理費: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費標準全額支付乙方空置面積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和公共綠地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中修以上項目費用由甲方承擔。

6.5在本協議期限內,如與政府價格政策變動,協議中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照政府新出價格進行調整。

第七條、物業服務質量承諾:

乙方參照本項目所在地區同類項目政府頒佈之最高等級並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八條、管理費用的運作模式:

8.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物業管理實行包乾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項目預支酬金支出書面知會時,甲方未能及時回覆,給乙方在物業管理過程中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3在本項目正常管理期間,甲方應按所定標準繳納費用,乙方按預算執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監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支出報表,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九條、保險:

本物業的全部保險應向當地的、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登記的保險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等均按中國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本物業實際情況辦理。本物業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內,乙方負責購買本物業所需投保的保險,此項費用從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列支。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任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事項執行的,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均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2在物業管理中,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過錯,給物業使用人造身財產損失的,過錯方應負責進行賠償。

10.3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之過錯,造成存放於此方的管理文件、檔案、財務資料等的遺失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4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存在違法行為,致使對方解除協議的,違法方賠償因此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10.5甲方須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之規定承擔保修責任。若甲方不予承擔,乙方發出限期修改的書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予答覆,且情況緊急,則乙方可以代為保修,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按乙方要求及時足額補償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業時,若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提供必要技術檔案資料,因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10.7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故解除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解除協議方應賠償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的終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一方終止協議: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一個月內,仍不採取合理的補救措施,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須對乙方、乙方派人員在內的任何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因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管理責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損失;

(2)乙方未能按協議條款中所列收到本物業空置面積管理費時,有權給予甲方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後提前解除本協議,而無須對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對應收而未收的本物業空置面積管理費向甲方追討

11.2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於提前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在發出及收到終止通知後的一個月期間,甲、乙雙方仍需履行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就協議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對方作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

1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解除與交接手續: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內,乙方應積極騰退物業管理用房,並與繼任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礙繼任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物業管理的行為。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檔案材料交接清單,並向繼任物業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間的各類檔案資料、甲方提供的相關物資以及乙方受託擔任物業管理

公司期間利用甲方資金購買的財產。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與甲方和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核對所有財務帳冊,並將剩餘物業管理費用轉交給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必須用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送達或以預先繳付的郵遞方式或以電傳方式送達。

13.3完整合約

本協議己包含當事人之協議,並推翻所有先前協議當事人之間關於管理本物業的協議或溝通。若本協議任一條文在法律上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本協議其餘的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13.4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有關編制、審定和登記本協議之法律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3.6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的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13.7爭議的解決

凡因在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提請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如果調解不能解決,各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提起訴訟。

13.8修改協議

本協議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協議當事人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或增加。經修改之後協議須經雙方簽署後方為有效。

13.9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13.10本協議共10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 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 (略)

二、物業管理與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別

1、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2、物業管理服務是指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衞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3、法律性質不同:眾所周知,物業管理是派生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滅失、買賣、贈送而消失。而物業管理服務產生於服務提供者(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權利主體不同:新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切權利屬於業主,也就是説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和由其組成的業主大會,即使選聘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不過是一個義務主體罷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處於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員工則成了義務主體,業主承擔的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5、參與主體不同:物業管理活動的參與主體有建設開發商、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房屋認購人、租户、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和個人,如果有聘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專業服務企業,則兩者也屬於參與主體之列。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及員工,如有單項業務外包,專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也屬此列。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 本合同當事人

⒈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_x

電話:

⒉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_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_x

電話:_x

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_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_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範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24個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公共衞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衞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牆、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嘗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時,應為客户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託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牆(含玻璃幕牆)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户裝修指南)供租户作為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並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台服務,包括解答客户諮詢、接受客户投訴、處理客户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佈置。

14、聯繫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錶、電錶,並對數據進行統計、彙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製冷及冬季採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為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户諮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 財務管理原則

_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户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為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户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户預留三方印鑑,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並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鑑才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並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製冷費及採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有償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為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並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並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户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户代發繳費通知書,並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户,並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税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税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核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並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並簽署補充協議後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為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_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規的前提下,物業管理費主要但不限於以下開支:

⑴管理服務人員的招聘、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解聘費用及其他人工成本類費用;

⑵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能源及維護費用;

⑶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⑸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⑹辦公費用及法律訴訟、審計費用;

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及其它相關保險;

(8)該項目的供暖、製冷費用和公共區域的給排水費用;

(9)其他有關物業管理開支及臨時應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費用;

9、物業管理費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結束後,甲方派出中介審計機構對物業公司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視審計結果出具具體意見,如發現物業公司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將物業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轄物業處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並將每月的經營情況及資金收付情況上報業主備案,業主有權根據月度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物業費的使用情況。

㈢人事管理

為本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業管理人員,其勞動人事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等)隸屬於乙方,由乙方負責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並承擔全部人工類費用。並由乙方對各級人員擁有直接人事任免權。

㈣其他委託事項

⒈組織開展本物業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⒉可以與客户簽訂其它與物業有關的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乙方與客户另行約定;

⒊發現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㈠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⒈設備運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調供應時間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⑵冬季供暖時間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⒉其他服務標準及服務保證

⑴物業外觀:保持統一外觀,禁止違章建築並確保外觀明亮整潔,禁止違規設立各種廣告、招牌等;

⑵設備運行:確保直接管理的機電設備運行順暢,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無故中斷;遇檢修停運時,需提前兩天書面告知全體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專業公司定期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運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單元內二十四小時有償急修服務,排除故障,解決問題。小修:參照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⑸綠化維護:保持草坪春夏常綠及進行保養,四季時節定期更換時花;

⑹環境衞生:保持物業環境優雅、整潔、美觀;

⑺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保證24小時的門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保證物業內交通暢通無阻,保證車輛停泊行駛合理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

⑼消防管理:確保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現嚴重事故;

⑽電梯運行維護:確保主梯運行順暢,不得無故中斷,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日常維護由專業公司負責;

⑾裝飾裝修管理: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⑿在公共區域安裝及擺放與物業管理無關的裝飾品、擺件、掛件等物品須經甲方同意;

⒊物業管理服務量化指標(如乙方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5%—10%並每月上報甲方以下9項報表):

⑴辦公室管理:督促指導各類文件處理,急件催辦率95%;做好公司內外部關係的協調,重大失誤率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率99%;

⑵人力資源管理:做好員工崗前培訓,上崗合格率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⑶質檢管理;各項檢查內容計劃落實實施率95%;不合格處理率及跟蹤驗證及時率100%;

⑷財務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95%;繳費通知單發放率、正確率100%;

⑸秩序維護及消防管理:秩序維護管理範圍內無責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統24小時值班;車輛專人疏導,排放整齊;無責任丟失、責任盜竊、治安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人員傷亡;無責任火警、火情;火災報警通知率達100%;

⑹工程管理: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8% ;無重大責任事故;設備返修率低於1%;不發生人為責任事故,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零維修及時率98%,合格率100%;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管理;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⑺環境保潔管理:大廈內公共區域衞生達標率98%;綠植養護達標率99%;

⑻客户服務管理:規範服務,儀容儀表及言行舉止符合要求;業户投訴及報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訴及維修事件回訪率100%;本合同期內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客户滿意率調查,且保證客户滿意率80%以上,並統計投訴率且客户投訴率低於1%以下;

⑼催繳租户租金:大廈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過2月以上;

五、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業服務費

⒈物業管理費為辦公樓人民幣32元/m2/月,首層商鋪為人民幣35元/m2/月;裙房商鋪為人民幣30元/m2/月。注:以實際租户簽約租賃合同為準;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內容及標準詳見雙方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合同;

⒊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或根據本物業實際管理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適當調整;

⒋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應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而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標準應

在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中加以約定並遵照執行。如出現物業使用人欠繳物業服務費嚴重情況,乙方應通過法律途徑或其它正當措施,保持和保證物業管理維持正常服務內容和標準。甲方給予充分配合;

⒌按國家有關法規,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大、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獲批准後實施;

大修標準: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修理或更換不符合計劃標準的零部件,將設備調整到規定的功能狀態。

例如:建築結構、玻璃幕牆、室外廣場損壞,防水層老化失效,室內裝修大面積破損,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因使用年限達到大修標準,末端設備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換以及因技術發展和使用需求進行的設備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層老化失效,採取局部堵漏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需重新做防水;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主機和電控設備磨損嚴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時,應進行大修,大修時間宜定為5~6年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當故障率升高,電氣線路、零部件達到嚴重損壞時應做更新工程。大修時間宜定為3年一次。

中修標準:只對設備的某些分系統、分機、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進行,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故障、調試性能,使主要技術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設備某些技術狀態惡化時進行。

例如:室內牆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積空鼓、脱落,室內裝修重新粉飾,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重要部件磨損嚴重、性能下降達到中修標準,末端設備零配件批量更換等。

1、瓷磚空鼓、裂縫、風化、有脱落危險時應修補或重作。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部分重要部件磨損嚴重,運行性能下降要進行中修,中修時間宜定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需更換部分損壞的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中修時間宜定為2年一次。

⑵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中修費和大修費用、更新費用及其它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45天內支付。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的清單及規定時間見附件。

㈡空置費

⒈定義:空置單元係指物業全部可租售面積減去已租售面積,空置費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按買賣或租賃合同的約定時間將物業交付於首位物業使用人使用當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積的物業服務費用,簡稱空置費,以維持本物業的正常運轉。無論該單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該費用屬甲方履行產權人付費的責任,並享受其它產權人應有的權利。

⒉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空置費(如空置期在15日內,免收空置費,超過15天,按一個月收取),確保乙方能維持大廈的正常運轉。

⒊如甲方不能在3個月內支付乙方空置費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進行本物業的管理服務,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

㈣停車場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開支、實報實收的原則管理停車常

⒉涉及乙方停車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包括停車場經營、管理及交付使用後的運營費用、臨時停車費的處理等,甲、乙雙方已於停車場交付使用前簽訂協議,詳見雙方停車場管理合同。

3.現停車場管理公司“北京陽光海天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停車場管理事宜。

六、雙方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⒈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各階段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內容及時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列明應收取的費用。

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⒋甲方有權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⒌審核批准乙方呈報的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權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⒍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承接查驗標準的規定向乙方交接物業,並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入夥工作。

⒎甲方負責對外招標並簽訂本物業所需要的各類對外承包服務、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負責監督各類服務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後訂定三方合同。相關費用經過甲方審核後由乙方直接以轉帳支票方式對外支付。

⒏當客户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乙方進行催交。

⒐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租售及本物業管理宣傳的廣告媒體中,按乙方的標識使用規定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⒒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物業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業資料,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如有違反並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⒔協助乙方對酒店的設備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14.若本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出現較重責任事故,甲方有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20%—50%;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有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㈡乙方權利義務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主動優質地在合同期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向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客户提供物業服務。協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業服務費,包括通過必要途徑催收欠繳費用。

⒊有權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⒋乙方需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做出調整和建議,並針對改善本物業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甲方遞交報告及做出建議。

⒌對租

户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仲裁或起訴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產權人合法利益和物業正常管理。

⒍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⒎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⒐乙方每季度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租户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⒒遇客户投訴服務質量問題時,須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釋及解決。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以備需要時查驗,及時蒐集與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統計資料,並應在本合同屆滿時將上述資料及全部用房、所購物資、所餘資金及全部檔案資料,如數歸還甲方或下一任物業公司。

⒔及時向甲方呈報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核准後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⒕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業的名義向外貸款、擔保或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凡涉及甲方權利或權益問題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⒗對於甲方提出的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見與建議,乙方應予以接受,並在合理期限內改正。對於乙方不接受或限於條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及時做出合理解釋,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⒘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在管理工作範圍內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

⒙甲方商業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經營和物業管理的制度執行狀況自行檢查並向甲方出具經濟分析報告。

20.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等工作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21.乙方對業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可另行協商和另行收取費用。

22.乙方將按照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報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制訂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七、其他事項

㈠ 物業的承接查驗

⒈ 驗收標準:乙方按照國家房屋交驗的相關標準和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⒉交付: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須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驗收文件進行填寫,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交接。對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的遺留問題或需進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須認真及時的進行解決。

㈡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做相應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滿(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亦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完成各自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費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規、規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 ⒊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用途。

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業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

㈥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構成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

㈦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如因客觀原因仍不能撤場並交接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善意態度友好協商過渡階段服務和計費辦法,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但最長不超過合同終止後三個月,雙方應將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在交接期間,甲、乙雙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物業營運暢順。

九、違約責任

㈠因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並與甲方協商有關解決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根據損失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㈡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違約方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應當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㈣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公眾、本物業客户的切身利益而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別約定

㈠乙方不負責酒店管理的設備設施審批;根據函〔_〕44號約定,甲方代表寫字樓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合同的執行並繼承合同內約定責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不得長時間拖欠協議規定款項。

十二、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乙方須繳納甲方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100萬元。

附件:1.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規定時間表

2. 設備設施和建築大中修清單

3. 保潔衞生標準

4. 秩序維護服務月評估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