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品收購合同(通用3篇)

廢舊物品收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廢舊物品收購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希共同遵守。

二、甲方將___________廠舊廢木材(包裝箱、木棧板)由乙方負責處理。出售給乙方價格___________元/噸。總價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知悉,以免耽誤廠方的安排。

四、乙方必須遵守厂部領導的現場管理制度,保持廠區場地整齊衞生。

五、甲方承諾本合同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能將木材私自賣給其他人。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收取乙方押金為:__________元,合同期滿後,押金無條件退還給乙方。

八、本合同雙方如某一方未能按合同行事,按違約處理,對方有權須求賠償。

九、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廢舊物品收購合同 篇2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產生廢舊物品(以下簡稱“廢品”),乙方有意收購該等物品,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廢舊物品出售與收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

二、提貨

1、乙方上門提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或者甲方指定的時間自行組織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廢品倉庫提貨。

2、乙方提貨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廢品進行計量:

2.1按件計量物品:由雙方共同點數,雙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2.2按重量計量物品:在甲方監管下,乙方裝車後到甲方地磅房雙方共同過磅,確認數量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3、乙方自行負責廢品的裝卸、運輸和安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裝卸、運輸途中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1甲方不負責廢品的包裝。

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品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裝運需求。

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廢品損毀、滅失或給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3.2乙方裝運廢品時,不得違反甲方廠區管理規定及作業要求,不得裝運本合同約定標的以外的物品。

4、廢品計量完畢,乙方繳納廢品收購款後,憑甲方開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將廢品運出廠,出廠時應接受甲方門衞的檢查。

5、乙方上門提貨人員限於乙方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或乙方書面授權的員工,乙方如需變更授權人員,應提前【1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權書應加蓋乙方公章,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貨。

三、結算  乙方應在提貨之前預付廢品收購款至甲方指定賬號,每次乙方上門提貨,雙方對廢品計量無誤後,以書面形式確認廢品收購款金額,否則,乙方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如乙方以現金交付廢品收購款,應在確認廢品數量後,將廢品收購款交至甲方財務單位並取得加蓋公章的收據,否則,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四、廢舊品處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出售給乙方的廢品均為已經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品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或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品用於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廢品上有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前應確保該等標識已經銷燬去除,確保廢品在外觀上不能被辨認為甲方產品。

3、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品,乙方應承擔在廢品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乙方將廢品加工後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賠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不得將廢品加工後以食品方式進行銷售;

3.2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加工後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應確保出售前已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並經碾磨等特定程序;

3.3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非食品類的,乙方應在轉讓廢品前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

4、甲方有權派專人自廢品出廠時起對乙方銷燬處理廢品的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如發現甲方所派監督人員有違反合同約定或甲方規定流程的行為,應及時向甲方舉報。

五、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後【3】天內,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

2、乙方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應有的行政許可及相應處理能力,並保證在甲方工廠裝運廢品時,遵守安全作業規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作業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物損壞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工廠作業時,必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和協調,不得損壞甲方財物,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並保持廢品倉庫和廠區的清潔,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開。

5、乙方保證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將未去除甲方標識的廢品直接轉讓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知識產權。

6、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於掛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營業證照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按時到甲方工廠提取廢品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批廢品價值的【0.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日或合同期內逾期超過次的,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

2、乙方提取廢品時將其他物品帶出甲方工廠的,按所帶物品的雙倍價值賠償甲方,並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裝運廢品時,混裝兩種以上廢品的,統一按價高的廢品結算廢品收購款,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時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規行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知識產權或違反保密承諾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將廢品出售給第三方,乙方除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格的差價損失。

8、乙方違約情形已構成行政或刑事違法的,承擔違約責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責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  【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補償責任。

九、禁止商業賄賂

1、為保證廉潔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對於員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業賄賂  之要求,併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業賄賂機制。

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與本合同項目相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處(包括但不限於餐飲宴請、娛樂活動、旅遊或任何形式的饋贈),或上述人員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類似要求而乙方照辦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乙方的商業賄賂行為,並將被認為已經對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構成實質性的損害。

基於上述實質性違約行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有形、無形之損害賠償。

甲方還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上述商業賄賂之行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員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認為係為圖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類行為均視作乙方行為。

十、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執行,積極照辦。

未盡事宜應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後附《廢品招標會説明》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

3、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對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人工填寫的內容不得塗改或添加,如有塗改或添加,該塗改或添加無效,但合同雙方認可或均蓋章確認的除外。

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寫的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為準。

5、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6、其他約定:

簽署雙方: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年月日

廢舊物品收購合同 篇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產生廢舊物品(以下簡稱“廢品”),乙方有意收購該等物品,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廢舊物品出售與收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

二、提貨

1、乙方上門提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或者甲方指定的時間自行組織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廢品倉庫提貨。

2、乙方提貨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廢品進行計量:

2.1按件計量物品:由雙方共同點數,雙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2.2按重量計量物品:在甲方監管下,乙方裝車後到甲方地磅房雙方共同過磅,確認數量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3、乙方自行負責廢品的裝卸、運輸和安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裝卸、運輸途中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1甲方不負責廢品的包裝。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品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裝運需求。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境污染、廢品損毀、滅失或給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3.2乙方裝運廢品時,不得違反甲方廠區管理規定及作業要求,不得裝運本合同約定標的以外的物品。

4、廢品計量完畢,乙方繳納廢品收購款後,憑甲方開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將廢品運出廠,出廠時應接受甲方門衞的檢查。

5、乙方上門提貨人員限於乙方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或乙方書面授權的員工,乙方如需變更授權人員,應提前三、結算  乙方應在提貨之前預付廢品收購款至甲方指定賬號,每次乙方上門提貨,雙方對廢品計量無誤後,以書面形式確認廢品收購款金額,否則,乙方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四、廢舊品處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出售給乙方的廢品均為已經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品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或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品用於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廢品上有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前應確保該等標識已經銷燬去除,確保廢品在外觀上不能被辨認為甲方產品。

3、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品,乙方應承擔在廢品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乙方將廢品加工後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賠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不得將廢品加工後以食品方式進行銷售;

3.2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加工後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應確保出售前已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並經碾磨等特定程序;

3.3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非食品類的,乙方應在轉讓廢品前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

4、甲方有權派專人自廢品出廠時起對乙方銷燬處理廢品的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如發現甲方所派監督人員有違反合同約定或甲方規定流程的行為,應及時向甲方舉報。

五、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後【3】天內,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

2、乙方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應有的行政許可及相應處理能力,並保證在甲方工廠裝運廢品時,遵守安全作業規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作業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物損壞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工廠作業時,必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和協調,不得損壞甲方財物,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並保持廢品倉庫和廠區的清潔,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開。

5、乙方保證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將未去除甲方標識的廢品直接轉讓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知識產權。

6、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於掛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營業證照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按時到甲方工廠提取廢品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批廢品價值的【0.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日或合同期內逾期超過次的,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

2、乙方提取廢品時將其他物品帶出甲方工廠的,按所帶物品的雙倍價值賠償甲方,並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裝運廢品時,混裝兩種以上廢品的,統一按價高的廢品結算廢品收購款,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時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規行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知識產權或違反保密承諾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將廢品出售給第三方,乙方除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格的差價損失。

^8、乙方違約情形已構成行政或刑事違法的,承擔違約責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責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  【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補償責任。

九、禁止商業賄賂

1、為保證廉潔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對於員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業賄賂  之要求,併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業賄賂機制。

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與本合同項目相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處(包括但不限於餐飲宴請、娛樂活動、旅遊或任何形式的饋贈),或上述人員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類似要求而乙方照辦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乙方的商業賄賂行為,並將被認為已經對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構成實質性的損害。

基於上述實質性違約行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有形、無形之損害賠償。

甲方還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上述商業賄賂之行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員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認為係為圖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類行為均視作乙方行為。

十、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執行,積極照辦。

未盡事宜應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後附《廢品招標會説明》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

3、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對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人工填寫的內容不得塗改或添加,如有塗改或添加,該塗改或添加無效,但合同雙方認可或均蓋章確認的除外。

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寫的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為準。

5、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6、其他約定:

簽署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