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企業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礦山企業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礦山企業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提高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揮農民在礦山生產建設中的作用,保護農民輪換工的勞動權益。根據《"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規定,甲方從乙方招用_______名農民輪換工。雙方本着正確處理三者關係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招用人數:______名。

二、招用農民輪換工的基本條件:政治表現好、年滿____週歲的男性農民,身份檢查合格,能堅持礦山體力勞動,家庭有富餘勞動力,合同期間能堅持正常生產。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終止,不得延長,農民輪換工返回農村。

四、農民輪換工的熟練期:農民初換工進礦後,根據工種,規定___個月的熟練期,農民輪換工在熟練期內,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適應生產要求時,經公司同意,可以提前離礦,在熟練期內,企業發現農民輪換工不符招用條件退回的,乙方應作好安置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及時補充缺員。

五、生產任務與工作安排

家民輪換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線和井上需要進行輪換的生產崗位,不得借調從事其他工作或轉為固定職工。

被招用的農民輪換工必須服從企業分配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任務。

六、農民輪換工的工資待遇

農民輪換工工資待遇在熟練期內,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熟練期滿後,應高於固定工的工資的_____%.

獎金、下井津貼、夜班津貼、保健津貼、班中餐、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均應與固定工人相同。

進礦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每年5天,工資照發、路費報銷。錄用後來礦和按合同規定正常離礦的路費,均由企業按規定支付。

農民轉換工年工勤超過250個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業加發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於合同期滿時發給。

七、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險待遇

農民輪換工患病或非因工鈉傷,停工醫療期以3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到期尚未痊癒的,企業可以辭退,並酌情發給-2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因工負傷,由企業免費醫療,按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結算,由乙方負責處理。

因工緻殘,不能從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負責送回所在生產隊安置,由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

患矽肺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辦法處理。

八、農民輪換工的管理

"農民輪換工在礦山工作期間,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應對輪換工進行思想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生產。

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發給。

企業應妥善解決農民輪換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問題。

企業要按月向乙方交納相當於在礦農民輪換工當月標準工資總額______的管理費,作為管理農民輪換工的費用。"

農民輪換工在礦工作期間的口糧,按國家規定辦理。

農民輪換工要向所在社隊交納本人標準工資_____的公益金。農民輪換工仍享有社員待遇,責任田應予保留。

農民輪換工在礦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按國務院關於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予以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

被開除、辭退、除名的農民輪換工,由乙方負責退回所在生產隊,並按企業要求及時補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有正當理由,並提前_______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十、爭議的處理及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經公證後生效,並報甲方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企業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礦山企業農民輪換工勞動合同 篇3

乙方: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 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第四條 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簽證: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