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銷合同樣本(精選8篇)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精選8篇)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所購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及質量

1. 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經營的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攤位證明或銷售委託證明等

2.所購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3.產品的質量要求

(1)按照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質量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按照酒店採購定單為準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

產品的包裝按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斤、個、條等)

2.交貨方法:

① 甲方提前一天將所需貨品通知乙方(急件貨品除外)備貨

② 乙方按時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相關人員(財務部人員廚師長指定的驗收人員等)按事無約定的驗收標準對貨品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期限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時間交貨, 若因乙方交貨時間延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相應損失在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 產品的價格

①乙方給甲方的產品價格(具體見報價單)應以批發價或不得高於同行價,若發現高出者,次月結算時從貨款中扣除.若價格有調整,乙方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

②若甲乙雙方議定價格時,就價格及產品質量不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產品貨款的結算:

①貨款結算方式:乙方事先根據甲方的要求鋪貨,次月結算上月貨款

②乙方每月20日至25日與甲方財務核對上月送貨明細,經雙方確認後,甲方依據確認的對帳明細表辦理結算手續.

③乙方結賬時必須提供合法的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貨款,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乙方送貨後甲方即安排人員(財務人員或廚師長指定人員等)驗收。

2.驗收手段:目測或試驗

3.驗收標準:按照國家食品質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產品中不得有國家明文禁止的化學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等物質。

4.產品檢驗檢疫方法:按照國家現行的產品檢驗方法執行。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處理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合規定, 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1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

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產品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貨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 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貨款10%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與對方結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購貨單位(甲方): 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代表人:__( 蓋章)

地址:__ 地址: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2

供方:

需方:

簽訂日期:

一、根據《合同法》有關條款,供需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供方按如下條款向需方銷售如下產品:

二、交(提)貨地點及運輸費用承擔:由於供方廠內提貨,運輸費用需方自理。

三、計量檢驗標準:需方現場驗貨,供方計量裝車。

四、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當日需方向供方指定賬户打款500萬元,合同剩餘貨款於一周內付清。需方根據實際拉運數量結算,供貨完畢後需方付清貨款,貨款兩清。供方根據實際出庫重量開具增值税發票。

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均應按貨款的1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須根據對方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以以傳真方式簽訂,傳真件與合同原件內容一致時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貨款兩清後合同自然終止。

供方:

需方: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3

合同編號: 制訂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工程機械配件,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項目、數量、單價及金額:

二、產品總金額:人民幣(RMB元)。

三、購銷條款:

(1) 乙方生產的貨品必須標註甲方指定的“123456”商標,貨品材質、硬度、規格、顏色等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樣品進行加工製造,貨品外表必須平整光滑無毛刺,材質成分必須均勻無色差、無裂紋、無傷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標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標的任何產品出售給其他人或私自進行銷售。否則,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予甲方。

(3) 雙方本次經濟合作事務及以後此類合作均屬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個人透露本合同內容和雙方合作的相關事務。否則,乙方須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作出質量保證,若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六個月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應予以換貨或退貨,若退貨則貨款須按退貨數量全額退還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簽訂並收到甲方定金後45天內不能交付全部貨品,乙方必須全額退還定金並且交付違約金人民幣(RMB元)予甲方。

(6) 若乙方按時按質按量為甲方生產產品,而甲方不按時提貨,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幣貳萬圓整)則作為違約金賠償予乙方。

五、交貨期: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二十五天內交付產品項目1和2全數貨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內交付產品項目3-6全數貨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簽定時,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幣(RM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貨品交貨後二個月內支付人民幣(RMB元),四個月內付清餘款人民幣(RMB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簽定補充合同。

七、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蓋章): 代表人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4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標的物明細

第二條 交貨及運輸

合同簽訂後,供方安排發貨,要求包裝符合長途運輸標準。

第三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接到貨後按合同清點貨物,檢查外觀及數量,如有磨損或數量不符,需方在三日內通知供方,供方有義務補發或重發,如因包裝原因導致貨品損壞,供方應該全部責任,如需方在三日內未書面通知供方,視為驗收合格。

第四條 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

本合同簽訂之後先預付50%貨款,貨到現場,驗收合格之後付清所有貨款。

第五條 售後服務保證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高效節能照明產品保用期均為兩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保用期內產品出現任何質量的問題,供方無條件的給需方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供方提供成本價維修,價格標準為9元-20元(視產品損壞程度而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天,償付需方貨款總額的 1 %違約金;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付款一天,應償付供方貨款總額 1 %違約金,賠償總額不超過標的額的20%。

(2)供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需方規定,需方有權退貨或要求供方進行更換,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需方拖延提貨超過三天,負責承擔貨物發生的保管費用。

(3)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或地點,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所發生的損失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購銷合同生效後,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即事先不能預見和人力無法抗拒的某種強制力量,如戰爭、水災、火災、颱風、地震、禁運、政府行為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情況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合同可延期履行,延期的時間與影響的時間相當。

(2)受事故影響方應在不可抗力時間發生7天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情況通知合同對方,並在事故後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付對方確認。

(3)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減少或減輕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盡力爭取可能實行的合同義務。

第八條 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訴訟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合同執行期內,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交易中的往來信函、傳真等,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5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供需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數量、金額及交貨期:

二、貨物質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產品,符合國家、部委或地方相關標準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 供方應在產品使用期限內,承擔所提供的貨物因自身質量原因產生的責任。

3、 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產品,經過相關部門鑑定確認後,供方須以十倍價款賠償需方。

三、供方將貨物直接運至需方規定的地點。

四、貨物驗收:

到貨後,經安裝、調試後,由需方相關人員驗收。

五、售後服務:

1、 供方提供的貨物在正常使用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均實行“三包”,既:包換、包退、保修。(人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範圍內)

2、 供方在接到用户反饋信息後24小時內解決產品維修問題。

六、質量鑑定: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許昌市技術監督局或指定機構進行質量鑑定,該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供需雙方均應當接受鑑定結論。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貨物到貨後開出全額支票給供方,供方卸貨。

八、結算方式:需方將按實際使用數量給供方結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簽字並加蓋公章。

供方:

需 方:

開户銀行: 賬號:

年 月日

開户銀行:

年 月 日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6

買方: 簽訂地點:

賣方: 簽訂地點:

1、交貨地點:買方本廠內製定地點。

2、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由賣家負擔。

3、計費重量:以買方汽車衡重量為準。

4、驗收標準:水分要求小於等於10%,否則超出部分按總噸數的1%進行折扣;受到基低位熱量卡/克以上按每噸元(到貨含税價)計算,低於卡/克每噸按卡/克(到貨含税價)計算,低於卡/克拒收;含硫量要求小於低於,大於拒收。

5、付款方式:(1)貨到驗收合格後憑發票付款,當月貨款次月結算。(2)一票制結算,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率17%,按綜合到貨價結算。(3)合同有限期內如煤炭市場發生變化,供貨價格經雙方協商進行相應的調整。

6、違約責任:(1)賣方所供煤炭必須符合買方質量要求,不合格的煤炭買方有權拒收。(2)買方不能及時提供貨款賣方停止發貨。(3)其他違約按《合同法》執行。

7、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方向簽約所在地法庭起訴。

8、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

賣方: 買方: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貨給乙方煙酒:

總計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1)項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甲方所供酒水不得有假,如發現假酒屬甲方所供,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購銷合同樣本 篇8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價格

二、供方保證交付的貨物為全新品,產品的功能驗收以產品隨機配備的説明書功能描述為準。需方收貨後七天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合格產品。

三、包裝方式:紙箱包裝。

四、交貨方式:付完預付款後快遞或同城送貨。

五、質量保證:供方對提供的產品實行三個月保換,壹年保修,個人原因除外。

六、結款日期及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付合同款的80%,設備到貨驗收後付20%。

七、違約責任:

1) 若需方非質量原因的退貨,需方應承擔相當於所退貨物5%貨款的違約金;

八、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供方仲裁委員會提出裁決,本裁決為最終裁決。

十、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相互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傳真件和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