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衞生協議(通用3篇)

職業安全衞生協議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安全衞生協議(通用3篇)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企業工會主席: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職工勞動安全衞生權利,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衞生保護。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熟悉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六條 企業要貫徹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依法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保險費。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鑑定後的待遇,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企業應對職工特別是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職工有權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

第十一條 企業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企業應及時通知工會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職業安全衞生協議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貴賓 □ 一般訪客 □ 廠商 □

協議內容:

一、目的:為維護甲方工廠安全、環境衞生及公共秩序,特制訂本協議, 在甲方廠區範圍內工作,乙方應嚴加督促及管理下屬人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以保障人員生命、公司財產安全。

二、本協議生效期間為:從乙方進入甲方廠區至乙方工作完畢離開甲方廠區為止。

三、一般規定:

3.1乙方至進入甲方公司前需接受甲方的職業安全、衞生管理制度。認真閲讀並遵守《相關方告知書》。在工作中自行實施檢查,同時接受甲方安全衞生管理人員及警衞之監督。

3.2 乙方在甲方現場活動區域為乙方的工作或工程範圍,嚴禁擅自進入其它區域,如需進入其他區域,需由甲方接洽人填寫《管制區域申請單》,經核准後,方可進入。

3.3 乙方人員在作業時甲方接洽人員應全程陪同。

3.4乙方須遵守甲方的門禁管理制度。

四、乙方人員進出廠管制

4.1 乙方人員進廠

4.1.1 貴賓來訪可免於警衞處登記,相關人員事先做好保衞工作;

4.1.2 一般訪客、廠商進廠先於大門警衞處做登記,填寫會客單(警衞已確認其為本公司來賓);

4.1.3 訪客、廠商若進入公司內部洽談、作業,必須在大廳或內務室做相關登記,且攜帶物品需進行登記和檢查,另由本公司接洽人持有主管部門籤核的《管制區域申請單》方可帶領進入;

4.1.4 進入公司內部必須在警衞處押有效證件換取出入證(出入證須掛於胸前);

4.1.5 乙方進入公司內部後,必須遵守公司及部門相關的規章制度;

4.1.6 除貴賓、訪客外,所有廠商必須着紅色馬甲以便統一管理。

4.1.7乙方車輛需發放外來人員車輛牌並停放外來人員車輛指定區域。

4.2 乙方人員出廠

4.2.1 訪客、廠商出廠由接洽部門人員陪同至警衞處辦理出廠手續;

4.2.2 出廠時必須配合警衞人員的嚴格物檢,若攜帶包裹,也需配合警衞打開後進行檢查。

五、乙方車輛進出廠管制

5.1車輛進廠

5.1.1 警衞先確認其為來本公司及進廠目的與性質;

5.1.2 車輛進廠先於大門警衞處登記(物品的攜出攜進);

5.1.3 抵押有效證件換取“廠區車輛通行證”;

5.1.4 廠區內必須減速並停靠於本公司規定處,車輛倒行時必須派員指揮;

5.1.5 廠區內嚴禁快速行駛與鳴喇叭。

5.2 車輛出廠

5.2.1 由相關崗位警衞通知其可以安全出廠;

5.2.2 在大門警衞處辦理出廠手續;

5.2.3 出廠時必須配合警衞人員的嚴格檢查。

六、乙方入廠須知:

6.1嚴禁攜帶危險物、爆炸物入廠。

6.2工作時應按規定及需要穿着合身整齊服裝及鞋套,以及使用各種防護器具,並絕對禁止打赤腳、赤膊及穿拖鞋、涼鞋。

6.3進入廠區應遵照警示標示及信號;禁止區域不得進入。

6.4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公司任何電器設備及叉車作業。

6.5廠區內動火,必需提出動火許可並經核准後方可動火。

6.6作業時嚴禁投擲工具、設備、產品。

6.7作業過程嚴禁隨意丟棄垃圾,作業過程須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對

公司環境及財產造成污損及破壞。

6.8作業完畢後應及時清理由作業產生的垃圾、粉塵等,乙方離廠

應確保其施工作業場所恢復原狀。

6.9於廠區內,除吸煙室外嚴禁吸煙以及發生爭吵或打架事件;

6.10於廠區內作業,若發生意外事故,須及時報告接洽單位及安全管人員;

6.11於廠區內作業休息時應做好安全措施(例:切斷電源、掛上警示牌);

6.12 嚴禁亂扔垃圾,破壞公司財物。

七、搬運作業與防跌措施(針對外來施工廠商):

7.1乙方搬運作業時應使用適當工具,在使用前詳加檢查,切忌超速超載。

7.2乙方對大型之對象進行搬運時,由有經驗之人員擔任指揮,如有礙其它工程工作時,應事先向甲方接洽單位申請協商,並作適當之安全措施。

7.3禁止任何人跨越吊物下方。

7.4高處作業應搭設工作台/架設防護網/作業人員佩帶安全帽/使用安全鈎,以確保安全。

7.5高處作業人員應妥善使用工具、材料,不可任意擺放,防止掉落,傷及人員。

7.6禁止在高處投下工具或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事先向工程單位提出申請,並採取安全措施,方可進行。

7.7 高處作業所需之臨時工作架,應按正確方式搭建,務必安全。

7.8不可使用有裂縫或缺損的梯子,其靠牆以15度為宜。

八、物品放置要求(針對外來施工廠商):

8.1物品放置不要超出斑馬線。

8.2物品放置應成直角、水準、平行。

8.3防止傾倒的擺放。

8.4清楚明確標示箱中的物品。

8.5 物品擺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6施工廠商所挾帶之材料僅限當日施工所需用量,如有剩餘材料應

在當天施工完畢後清理出廠,不可在廠區堆放,否則須經甲方同

意並指定存放區域後方可放置。

九、常駐客户

長駐客户無需接洽人員但入廠時憑我司辦理的訪客識別卡進入,首次入廠時,需接洽部門接待並協助辦理長期訪客識別卡(如客户信息登記存檔、門禁權限開通等)。常駐客户需履行公司管理規定,進出公司均由內務警免檢通道行走,特殊情況有警衞發放鞋套有大廳出入。

十、 貨車進廠裝卸貨物安全措施:

10.1廠區車輛行駛速度為20公里/小時,行進中遇通道或轉彎時,減速慢行。

10.2進入廠區之車輛停放指定位置不得阻礙其它車輛通行。

10.3車輛倒行時,必須派員指揮。

10.4進入廠區後,服從公司警衞人員管理。

十一 、其它規定:

11.1進廠應辦理手續:乙方入廠作業應由承辦人填寫《管制區域申請單》並經核准後,方可進廠工作。

11.2物品離廠須接受甲方門崗警衞人員的檢查。

11.3乙方工作人員攜帶物品出廠時,應至甲方工程監管部門開具《物品放行單》,擅自攜帶或盜取本公司財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1.4乙方在甲方廠區工作時嚴禁發生酗酒、爭吵或打架事件。

11.5 乙方工作人員只限於指定工作場所,未經許可禁止進入與工程無關之區域或動用甲方設備。

11.6 運載工具/材料/物品進入甲方區域裝卸完畢後,應立即離開現場,停放按指定位置停車。

11.7乙方人員使用之交通工具需佩戴甲方發放的車輛通行證並停放指定位置。

11.8 乙方如發現有違反安全規定的事故包括可疑事件,請及時向甲方的警衞人員或甲方所公告的緊急事故聯繫人聯繫或接待人報告。

十二、處罰規定:

12.1 乙方作業人員違反甲方公司吸煙規定的處罰

1) 該作業人員嚴禁進入公司作業。

2) 該作業人員所屬之廠商罰款RMB200-20__元。

12.2 乙方違反動火作業之相關安全規定罰款RMB200-20__元。

12.3乙方違反衞生規定,造成甲方環境衞生污損的罰款RMB200-20__元。

12.4乙方作業人員未徵得相關區域主管及工程部門的同意擅自進入生產及管制區的罰款RMB200-20__元。

12.5乙方擅自使用公司電器生產設備、叉車的罰款RMB200-20__元,如造成人員傷亡或甲方公司財產受損者該廠商負責賠償所有損失,並將相關人員立即法辦。

12.6 乙方違反其餘規定造成安全隱患的罰款RMB200-20__元,造成事故發生的,依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依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12.7 乙方在甲方公司期間應遵守公司相關規定,若發現有偷竊行為,將對違法人員立即送法辦,如為甲方合約廠商,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約,不得異議;被盜竊財物,違法人員應以300倍價值賠償給甲方。但最低不得低於RMB20__元。

12.8乙方在甲方公司期間發生個人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且乙方進入厰內必須帶好並佩帶好勞防用品。

12.9如果乙方需要在甲方食堂就餐,請用食堂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禁止使用公司的餐具,那麼在甲方食堂就餐後有身體不適等症狀,與甲方無關。

十三、此協議由甲方一方保管,以為對乙方工作之監督使。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業安全衞生協議 篇3

甲方:四川有限責任公司寶華村安置點項目部

乙方:食堂經營者

為了進一步明確食品衞生安全責任,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飯菜質量,保證工人就餐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取得《食品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健康證)。

二、乙方在用餐場所配備相應的消毒櫃、保潔櫃、飯桌及其他裝置。保證並杜絕一切外來可疑人員走進食堂內亂串;杜絕工人或外來人員在食堂內喝酒;不使用任何添加劑。

三、乙方做到食堂內外、鍋爐房內外環境整潔,做到並做好防鼠、防蠅、防塵和其它害蟲。

四、乙方所加工的食品不得有鐵釘、木屑、蠅蟲、頭髮、石子等雜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加工與分發規程,食品加工要保證熟透,配合保管員嚴格執行食品72小時留樣制度,並做好相關記錄;不得加工腐爛變質食品和經銷各類食物(食堂內不得開設小賣部)。

六、乙方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凡在食堂內工作時必須隨時穿戴清潔的工作服,按時進行健康檢查和飲食衞生專業知識培訓。

七、乙方必須按照正規加工操作程序進行加工。米要淘淨;用具、餐具要洗淨並消毒;菜要保證洗2至3次,洗淨為止,做到無污跡、害蟲等。做好食堂每天的消毒、衞生保潔工作。

八、乙方承諾向工人供應的食物符合食品安全衞生,若出現食品衞生安全方面的問題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乙方應嚴把食品採購(進庫)關,建立食物(營養餐物資)進出台帳,索取購貨發票,做好營養餐物資進出庫記錄,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品及檢疫部門檢驗不合格的肉類。食品存放要安全可靠,除菜油、豆腐(用水泡好)、雞蛋之外的一切營養餐物資必須放置在離地面70釐米高的桌子上,並且不能貼近牆身;營養餐物資實行隔離(熟食與生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葷素食隔離)。

十、乙方要做好營養餐物資接收及發放、留樣及看護記錄;做好食堂保管室的保潔、乾燥工作。做好營養餐枱賬、總賬及存檔等工作;做好食堂監督檢查、食堂保管室的消毒記錄工作。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上級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