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安裝作業合同(通用3篇)

高處安裝作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高處安裝作業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安全的完成_________的安裝,經甲乙雙方商洽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當地技術鑑定或檢驗方可使用。

(3)吊裝和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構件應儘可能在地面安裝組裝,並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併考慮和落實。

(4)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5)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6)梯腳底部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7)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樑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樑的強度。

(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L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宜加設護籠。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險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6.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及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脱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8.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9.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高處安裝作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安全的完成A4廳外立面廣告字的安裝,經甲乙雙方商洽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當地技術鑑定或檢驗方可使用。

(3)吊裝和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構件應儘可能在地面安裝組裝,並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併考慮和落實。

(4)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5)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6)梯腳底部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7)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樑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樑的強度。

(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L70× 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宜加設護籠。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險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6.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及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脱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8.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9.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高處安裝作業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現因生產需要,有氨水車間設備及附屬平台、管線需安裝,乙方要求承包該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一、施工地點:甲方廠區內。

二、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設計圖紙組織施工,圖紙中所包含的所有設備、配件、管線、平台及車間配套的蒸汽、供水、原料管道等均包含在合同範圍內。

2、製作安裝所需的設備、主材、配件及油漆等由甲方提供。其它如氧氣、乙炔、電焊條等輔助材料及吊裝等均由乙方自理。

3、設備安裝後須由乙方進行試壓,乙方需配合甲方進行車間試生產。

4、開關櫃、電器線路的安裝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涉,甲方如有設計、安裝上的改動須出具聯繫單予乙方。

三、工程質量要求:按GB50235-97《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6-98《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國家有關標準。

四、工程期限:工程安裝自 3月31日起至5月5日結束,5月6日至5月9日為調試期,調試結束全部清場,工期共計36天(包括停電、雨天等)。乙方如未能按期完工則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五、驗收標準: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由甲方驗收小組對工程按有關標準進行試驗驗收。

六、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範操作,備好勞動保護用品,嚴守甲方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凡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與甲方無涉;凡發生質量事故,浪費、損壞甲方財物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七、施工紀律:施工廢料應按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應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嚴禁觸動正在生產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設備等,嚴禁用生產設備、管道、構架及生產性構築物做起重吊裝錨點。施工機具和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生產設施、裝置人員的操作與巡迴檢查。

八、乙方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前必須與甲方安保部門簽好安全生產事故責任書,如不訂立安全生產責任書,不準施工。

九、合同價格:工程完工後按甲方驗收小組驗收的工程量,按股份公司20xx版定額結算。監檢費用另由甲方支付。

十、付款方式:工程開工後預付30%,驗收合格後憑安裝發票再付50%,餘款在三個月後一次付清。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