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合同3篇

本文目錄主體合同建房主體工程施工合同書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主體的範圍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

主體合同3篇

毫無疑問,主體肯定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但是在勞務派遣中,對勞動者來説,存在着兩個單位,一個是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另一個是使用勞動者的用工單位。法律對於勞務派遣合同作了嚴格的規定,在時間上,要求至少簽定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在勞動報酬上,要求同工同酬,同時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可以享受最低標準的工資。上述措施,充分保障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勞動合同法對於自然人與自然人簽訂的合同,譬如家裏請保姆的僱傭合同等是不納入勞動合同範疇的,由其它法律另行調整。但是對於個體工商户與自然人簽訂的僱傭合同,法律認定為勞動合同。勞動者對此要作出區別。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一般説來,勞動者可以簽訂以下三類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於勞動者來説,最最關心的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為此勞動合同充分保障了勞動者的長期勞動權利。對於勞動者來説,不必再擔心在年底的時候老闆是否會炒自己的魷魚。但是,應當指出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同於“終身制”,對於勞動者來説,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仍然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對用人單位來講,只要有法定的理由,履行法定的程序,支付法定的補償金,仍然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勞動者就可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的。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條款的出台,充分保障了那些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這意味着,對於那些不願意於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等待他們的是二種結果,一是一個月以上一年以內違法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工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大大加大,估計以後事實勞動關係將越來越少。對用人單位來講,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等待他們就只能是上述兩種結果。

建房主體工程施工合同書主體合同(2) | 返回目錄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xxxxxxx的住宅樓主體工程建築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發包給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責任:

1、趕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運料到工地,及關係協調。

2、負責調直鋼筋及大鋼筋變勾(由鋼材店負責)。

3、負責鐵釘、鐵絲及搭工棚用的水泥瓦、水管。

二、乙方工作責任:

1、按甲方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天面平滑、牆面平整、順直、水平、砌磚密實、樓梯步級均等)服從甲方指導、檢查、檢驗,確保工程質量好。

2、工程技術質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

4、工程承包內容主體工程從0.00以至天面斜蓋頂為主體工程。

5、包工價格按每層樓投影面積每平方米玖拾捌元(98元/㎡)計算。封閉欄杆同樣按平方計價。基礎地樑每米長按60元計算,鋪地台每平方米12元,不包回填土。化糞池1000元,樓上水池1200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帶施工工具(如模板、頂木、機械、鐵鏟、漿桶等)。

6、乙方按圖施工完成後,甲方指揮失誤,或不如意,須變更的甲方另付工錢。

7、乙方不得任意浪費甲方材料,不準有盜竊甲方材料行為,一經發現按偷一罰十處理。

8、主體工程完成後,乙方負責清理房內所有雜物。

三、乙方進場三天後,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費給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層樓面,按每層樓工程款的80%支付工錢給乙方,餘款待主體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以上條款,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籤之日起生效,完工帳清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主體的範圍主體合同(3) | 返回目錄

公約第1條第1款明確規定:本公約適用於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

(a)如果這些國家是締約國;或者

(b)如果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

上述規定表明:

只有營業地位於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才有可能適用公約。這裏,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的國家,是判斷一個合同是否是國際合同的標誌。在公約上,判斷一個合同是否具有國際性,僅以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否在不同的國家為標誌,而當事人的國籍以及貨物是否在交易過程中跨越國境,均非標誌。不過,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的國家,僅僅在公約的意義上使一個合同具有國際性,但並非必然導致公約的適用。適用公約還必須滿足其他條件:其一、當事人的營業地所在國均是公約的締約國;或者,其二、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這裏的“國際私法規則”是指衝突規則。

可見,公約適用的基本條件包括兩種不同的情形。第一種情形是: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的國家,而且該不同的國家均是公約的締約國。第二種情形是:當事人的營業地位於不同的國家,而且國際私法規則導致適用某一締約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