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臨時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

立協單位:

臨時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承包形式:臨時性用工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開工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完工。

三.總則

甲方將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必須具備承攬工程所必須的、符合規定的資質和條件。

2.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之前,雙方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書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發包單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單位保存,一份交發包單位安全監察部存檔。

3.乙方應指定一名安全負責人,對施工人員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乙方安全負責人每週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彙報施工中的安全情況,參加甲方的安全會議,服從甲方安監部的領導。

4.施工中發生安全問題必須立即彙報甲方。

5.為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交納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此保證金作為對違反本協議的處罰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乙方補齊,節餘款退給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責任或乙方施工人員違章行為造成的人身和設備事故,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相關的事故報告由乙方填報。

四.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對乙方的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凡資質和條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單位不能承包本企業工程。

2.開工前,發包單位根據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冊,審查施工人員的年齡健康、工種配備情況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負責人對乙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

4.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墜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電網破壞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訓的基礎上,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並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要求。

5.提出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要求,並按措施要求做好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在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確的安全警告標誌。

6.對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具有權拒絕使用。現場安全設施不滿足安全需要不允許開工。

7.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墜落、溺水等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電網破壞事故的,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險點分析,並制訂安全措施和防止發生危險的預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監督乙方實施,並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乙方設監護人。

8.甲方有義務根據工作的需要,為乙方的工作辦理工作票、動火票,現場派監護人員。

9.發現乙方或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有責任及時制止,並按規定給於考核罰款,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進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違章作業造成設備停運、損壞,火災及人身傷亡等影響安全生產的,甲方有權對承包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於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停止該項工程合同的執行。

五.乙方的安全責任

1.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接受甲方的資質和條件等必須的審查。

2.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規程、消防安全、電力設施保護和社會治安等方面知識的培訓和考試。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墜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電網破壞事故的,乙方必須請甲方進行再教育培訓。

3.積極主動地瞭解所承包工程的生產和工藝流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可能的危險因素進行分析;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學習要有簽字。

4.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墜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電網破壞事故的,要主動配合甲方完成對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培訓和教育考試。乙方應事先做好危險點分析,並制訂安全措施和防止發生危險的預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監督乙方施工人員實施,並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設專職監護人。

5.開工前辦理開工申請手續,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並要求施工人員佩戴好出入證。

6.認真制定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相關預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貫徹落實。

7.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嚴禁返包,即乙方將工程的某些具體工作交由甲方的車間、班組或個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公司領導批准後,指派有關車間、班組完成。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換人,特殊情況需要換人時須履行手續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對新參加工作人員履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

9.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標準》、《承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規定》、《習慣性違章考核辦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衞防範管理考核細則》等有關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產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技術和安全方面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情況,除按規定逐級上報外,還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甲方。

11.乙方或施工人員因違章作業,造成設備停運、損壞,火災及人身傷亡等影響安全生產的,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

12.乙方在辦理手續時需提供施工人員的登記表,提供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登記表。對提供的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術性的工作,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55歲;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有電力生產的職業禁忌症。

1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取得相應的操作證,並持證上崗。

15.從事礦山、建築工程、危險化學品、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施工安裝、改造、維護等危險性較大的施工時必須設專職安監人員。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設有兼職安全員。安全管理機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要滿足要求。

六.處罰

1.施工人員違反發包方有關安全管理考核辦法時,按考核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或參考甲方經濟責任制相關條款對承包單位進行處罰。

2.施工人員擅自進入施工區域以外的生產場所,罰款500元。

3.不按規定時間上報施工中的安全情況或不按規定及時上報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罰款1000元。

4.施工人員擅動生產設備、設施等,罰款500元。

5.承包單位使用童工;非技術性的工作,工作人員年齡超過55歲;工作人員有電力生產職業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罰款300元,同時責令承包單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罰200元。

6.施工中,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罰款500元;情節嚴重或對甲方造成影響的,停止該項工程合同的執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證金,同時,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7.施工中,因施工人員違章造成火情罰款500元;造成火災,罰款1000元。

8.乙方不按規定辦理手續或證件不全即開工的,責令停止施工,補辦手續,並罰款20__元。

9.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處罰全部工程金,並同時接受上級部門的處罰,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10.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設備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大唐國際安全生產十條禁令:

一、嚴禁無票作業;

二、嚴禁違章指揮;

三、嚴禁不繫安全帶高處作業;

四、嚴禁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

五、嚴禁特種作業無證上崗;

六、嚴禁非工作班成員參加作業;

七、嚴禁擅自擴大工作範圍;

八、嚴禁使用不合格特種設備;

九、嚴禁使用不合格腳手架;

十、嚴禁外包工程隊伍以包代管;

如乙方違返大唐國際安全生產十條禁令,加倍對乙方處罰,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有法人委託授權): 乙方代表(有法人委託授權):

甲方安監部蓋章: 乙方安全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地址:

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現詳細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到甲方工地從事臨時性工作,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臨時性用工勞務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受聘期限

經雙方協商,聘用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按每月 元 (大寫 )人民幣支付。

2、該工資包括甲方單位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個人所得税、各種節假日加班及中夜班補貼、績效工資、生活費、日常交通費等。

3、每月三天(含三天)以內的病、事假工資照發,但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病、事假亦須履行請銷假手續,聘用工資按實際請假天數減發。

4、甲方為乙方提供受聘期間的住宿。

5、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作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受聘期間採取不定時工作方式。

四、社會保險:

鑑於國家省內和省際社會保險統籌及其配套辦法尚未健全和完善,甲方又系跨省、區作業的流動施工單位,乙方工作地變動頻繁這一實際,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XX省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將社會保險中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等按月計入在乙方工資清單中一併支付給乙方,由乙方本人自行到其户籍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繳納,若乙方不參加社會保險,其責任自行承擔。

五、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受聘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指揮,並應遵紀守法,樹立吃苦耐勞的精神。

六、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注意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勞動安全和職業衞生制度及其標準。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安全事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貴州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銅仁地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七、合同期內,如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已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如甲方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乙方也有權提出解除與甲方的合同,但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前,均應提前七天告知對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臨時性用工外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期限為______個月。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部門承擔臨時性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採取________(日、月)工資形式。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