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議事制度

支部討論決定有關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並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與會成員對討論事項,應當發表同意或者緩議等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採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支部討論決定有關事項,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支部議事制度

一、支部負責人,逐件介紹會議決定事項的相關情況;

二、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

三、進行表決,以支部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