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家長矛盾教育心得:教師管學生又被處分

教師管學生又被處分,這樣的教育局領導又慫又窩囊

有關家長矛盾教育心得:教師管學生又被處分

(一)

近年來,家校矛盾已經成為我國教育戰線的尋常風景。隨着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普及,學生的正當權益不斷得到保護,與此同時,網絡的普及,使得家校矛盾發生後,相關的信息很容易通過各個網站和新媒體得以傳播。

家校矛盾的案例,通常是學生違紀或搗亂,被老師管教,學生受不了委屈,向家長訴説委屈,於是,家長就來學校“問罪”。這種情形下,教師往往會成為弱者。

家校矛盾中,家長一方通常的招數就是鬧。一是跟校長鬧,鬧得校園不得安定;二是向媒體公佈,極力渲染教師的暴戾,誇大孩子所受的委屈;三是通過網絡或新媒體,以誇張的語言,搬出“師德”和“法律”的條文,對相關學校潑污水;四是向上級管理部門鬧訪,直接堵教育局大門,迫使教育局向學校施加壓力。

家校矛盾鬧到最後,如果家長一方顯示出持久的強悍,教育管理部門或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往往會對涉事教師給予一定的處分。

於是乎,校園裏就形成一道扭曲的風景線,當師生之間產生爭執後,學生圍毆老師,只能是批評教育一番了事。老師被毆打,卻不能還手,一旦與學生髮生衝突,老師即使是捱了打,也要做出深刻檢查,並且承擔一定程度的行政處分。

於是乎,一些老師逐漸開始微笑着面對孩子在違紀,在搗亂,在德行上出現污痕。他們並非缺乏師德,而是被家校糾紛的處理結果弄得膽戰心驚。惹不起,怕得起,你家孩子即便是學業無成、道德敗壞,乃至今後殺人越貨,關我屁事?我管不了他,今後自然有社會去管教他。假如我硬要去施加所謂的懲戒,管不好卻惹來一身臊,挨個處分,好心遇到驢肝肺,何苦呢?

不要動輒對老師們套上師德的枷鎖,老師的崗位其實就是一個飯碗而已,誰對老師們進行道德綁架,就是在耍流氓。

(二)

這不,我偶然間在網絡上讀到一個奇葩的文件:《中共安定縣教育局黨組關於給予雷鳴初級中學蔡夫新通報批評的決定》。安定縣是海南的省轄縣。讓我們先了解一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20xx年11月16日,雷鳴初級中學舉行期會考試,蔡夫新老師監場,考場上,有部分學生講話,蔡老師便提出警告。不久,有個叫黃騰宇的學生又跟同學嘀嘀咕咕。蔡老師制止未果,黃騰宇依然不能安靜下來,於是,蔡老師把黃騰宇從座位上拉站起來,告誡他,如果不聽話就到辦公室考試。

這本來是屁大的一點事兒,哪知道,幾天後,黃騰宇的家長竟然來到學校反映情況。蔡夫新見到家長後,就“在學校沒有要求他配合的情形下”,直接走到辦公室,對着該家長説“我沒有打人”之類的話。我猜,也許,雙方在言語上發生了爭執。

四天後,更奇葩的事情發生了,蔡夫新在兩位副校長的陪同下,到黃騰宇家裏向家長道歉。

緊接着,最為奇葩的事情又發生了。僅僅是涉嫌對學生教育的過程中“方式方法過於簡單粗燥”,有用手把學生拉起來的動作,並且“對待家長的態度不好”,致使該事件沒有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安定教育局黨組竟然召開會議討論研究,決定給予蔡夫新通報批評。

這種奇葩的通報批評,令人讀了,真的啼笑皆非。對一位教師給予通報批評,必須有站得住腳的理由,不能因為家校矛盾一旦產生,就必須由教師擔責。

在整個事件中,蔡老師根本沒有任何錯誤,不違法,不違紀,更無損師德。學生在考場上違紀,自然要制止。制止違紀行為過程中,將學生拉站起來,這是考場的正常之舉。警告學生,再説話,就讓他去辦公室考試,也不是妄言。難道,在對待學生考場違紀的行為時,老師要滿面春風,以讚賞的口氣去討好學生嗎?

令人費解的是,僅僅是孩子在期會考試中被老師批評了幾句,家長就找到學校“反映情況”。不知道這種家長護犢子到了何種地步。黃騰宇的家長來學校“反映情況”時,蔡夫新見狀,主動與家長溝通,説明當時“沒有打學生”也是正常之舉。即便是他與家長產生爭執,身為老師,此舉不違紀,不違法,也損師德。

在安定縣教育局黨組的文件中,提到蔡老師“在學校沒有要求他配合的情形下”就主動找家長溝通。這怎麼是蔡老師的過錯呢?“法無禁止即可為”,沒有哪項規定,要求老師見到家長來反映情況就必須迴避啊。文件把此視為蔡老師的過錯,簡直是強詞奪理。

通讀這一份奇葩的處理決定,我們都會感到,蔡夫新遇到了很窩囊很惱火的處境:一個暴戾護犢子的家長,向教育局進行鬧訪,幾位領導為了息事寧人,以維護本地教育界的良好形象,不惜丟車保帥。一紙文件,給一個對工作負責且有點性格的蔡老師,進行了處分。

(三)

這種奇葩的處理決定,想來想去,總是令人覺得哪個環節很憋悶。蔡夫新老師受了窩囊氣,倘若知道批評黃騰宇會導致自己通報批評,幹嘛非要拉站學生呢?不如笑眯眯地找到校長,反映問題,讓他出面去制止黃騰宇的違紀。或者,乾脆任憑學生考場違紀,只要不與他們發生衝突,自己總歸不會挨處分。

在這場家校矛盾中,安定縣教育局的領導們也是窩囊得夠嗆,按照北方人的口氣講,這些領導有點慫。明擺着家長在無理取鬧,卻沒有拿出足夠的勇氣和正氣,去直面家校糾紛,為麾下的教育工作者伸張正義,反而為了一己之利和“評估驗收”大形勢,生硬地處分老師。俗語道,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這樣的教育局領導,又憑仗什麼去激勵老師們敬業奉獻、勇於擔當呢?

家校矛盾一旦產生,教師就處於弱勢。家長一旦與老師產生對抗,老師就會被處分。可是,無論學生怎麼辱罵老師,怎麼違紀,家長無論怎麼鬧,都不會被處分。自然而然的問題就是,老師要怎麼做,才能不被處分?

自然而然的答案就是,老師不作為,不幹事兒,不惹事,永遠不會被處分。學生違紀,關我屁事,我去制止,萬一學生家長跟我產生糾紛呢?學生寫不完作業,關我屁事,我去批評學生,萬一學生向家長告我罵學生呢?學生上課玩手機,關我屁事,他升學考試的時候考零蛋,會影響我少掙一分錢嗎?學生惹事生非,關我屁事,在校園裏他無法無天,等走上社會,自會有公檢法教育他,我犯得着去懲戒他嗎?他把我打一頓,誰又替我出氣呢?

久而久之,老師們的頭腦和手腳都被拴住了。調皮搗蛋的孩子沒人管了,校園秩序越來越亂了。教育局領導們要求的政績,也難以輝煌了。

誰都喜歡拿着道德的標尺去要求別人。老師也是普通人,趨利避害是人類本能,老師跟其他人一樣,上有父母下有妻兒,都要養家餬口,保住飯碗畢竟是第一位的。如果為了懲戒學生而惹禍上身,卻沒有人為他們找回公道,那麼,他們選擇明哲保身,又有什麼不可?

正如安定縣教育局這一紙奇葩的處理決定,那幾個教育局的黨組成員,難道不是為了明哲保身?

(四)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在學校,對學生進行一定程度的懲戒和強制,是必不缺少的教育措施。可是,時下的社會環境和校園氛圍,剝奪了學校和老師進行懲戒和規訓的權利。一旦老師對學生進行很輕的懲戒,都容易被視為“打罵學生”,當家校矛盾一旦爆發,教育管理部門就容易為了息事寧人,給教師們處分。

10多年前,南京彭宇案發生後,其判決結果引發了國人道德觀的大滑坡。有了前車之鑑,人們遇到老人跌倒時,就不敢前去攙扶。

如今,一個又一個老師,因為對學生嚴格管理而捱了處分。這就導致教育界的彭宇案,一次又一次地產生負面效應。老師們在對學生的管教中,會自覺地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久而久之,我們的教育,會因為缺乏足夠的懲戒,而導致某種意義的德育淪喪。

在今後較長的時間內,類似的奇葩處分決定,恐怕難以絕跡。這裏,只能衷心祝願那些敢於管教學生、勇於擔當的老師們運氣好一些。再就是,我們這些學生家長,請對孩子的老師給予足夠的尊重,不要動輒告狀鬧訪。家長鬧訪,貌似佔了上風,其實到頭來,坑害的依然是自家的孩子。

至於安定縣教育局的黨組成員們,數年後,想起這一紙荒唐的處理決定,我真想知道,他們的臉會不會紅一陣子。

【本文作者:鬍子宏 (微信公眾號:胡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