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林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總結報告範例

十五期間林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總結報告

一、項目執行情況

從項目的執行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是好的,達到了項目建設目的,項目在我市的野生動物保護、工程造林、城鎮綠化和優質苗木的提供和推廣等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項目效與評價

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項目建設和基礎設施的加強,使我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一批野生動物保護站、觀測點的建,促進了我市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規範化運轉,保護站等,使大熊貓等野生動物在自然保護區得到進一步保護,數量不斷增加。近期內在我市出現的“勝林一號”放歸;金絲猴數活動範圍擴大,常在旅遊景點與遊人相遇;野生鳥類明顯增加,在城區時常可見。都充分説明了我市森林生態環境質量得到了明顯改善,以及人們生態意識和保護動物意識的明顯提高。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問題1:骨幹苗圃項目設計、批覆與實際投入不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功能的發揮。

xx年和xx年,國家分別下達給我市骨幹苗圃建設項目7個。各項目承擔區縣按照要求,由具備設計資格的省林業設計院對項目進行了初設,並經省廳批覆。按照設計要求,每個骨幹苗圃項目,國家投資在80—100萬元。但實際投資均為40萬元,再加上地方配套投資不能完全兑現,致使項目建設內容受到限制和縮減。但苗圃類林業建設項目與工業建設項目不同,雖然縮減了大量建設內容,仍能依據土地這一自然條件進行苗木生產,但與我們建設骨幹苗圃所要求的高起點、高質量和高科技含量育苗,確不相適應。

建議:國家將小型林業基建項目的投資計劃、資金以及項目建設的要求,通過省廳直接下達給地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充分調動和發揮地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提出上述建議,一是地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縣區更為了解,對是否應該立項和建設規模更有發言權;二是地市州可依據建設項目在區域的地位與作用,有爭取同級財政配套的可能;三是較之於國家和省廳,地市州對承建單位有更明顯的監控能力,更有利於項目建設。

問題2:地方配套資金確有困難,致使建設項目不得不打折扣。

地方對林業建設項目的積極性非常高,通過項目建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當地林業建設的快速發展。但是,絕大多數林業建設項目的配套投資不能到位,不是基層單位不爭取,而是決策權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辦的事太多,對來至方方面面的建設項目所要求的配套資金無能為力。為了爭取項目,不得不向上做出虛假承諾。這樣不僅影響了項目建設,還給項目竣工決算和審計帶來問題。

建議:國家在下達項目時,對地方配套資金不作硬性要求或儘量減少地方配套投資數量。

問題3:多數林業小型基建項目建設管理不夠規範。

由於基層單位領導和管理人員變動頻繁,項目建設管理的具體人員不清晰,往往都是單位負責制,導致了項目建設中管理不科學、檔案收集不規範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林業項目建設。

建議:一是加強林業項目建設管理培訓;二是制定統一、規範化的《林業項目建設程序填報制》;三是實行並落實《林業項目建設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