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读书笔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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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和重要的思想启蒙者。他的书大部分我都读过,在那段青涩懵懂的岁月里给了我许多精神上的慰藉与启发。

散文集读书笔记3篇

心灵上的共鸣首先来自于性格上的相似。同样是内向而又敏感,所以常会对他的想法深有感触,有着虽然素昧平生却可以灵犀相通的默契。不过,另一方面,也因为爱看他的书,性格变得更加内向自闭,喜欢独处。这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

周国平的散文大多是他的哲学感悟。哲学从死亡开始。当混沌的心触不及防地被死亡震撼到,一种巨大的无力感与悲伤开始翻腾,从此留下一片再也挥之不去的阴影。作为一枚硬币的另一面,随着对死亡的感伤的加剧,对生的疑惑也不断扩大。而这时,周国平用他的哲学视角给了我许多启发。

“中西人生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不同的。西方人的人生思考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活?或者说,活着有什么根据,什么意义?这是一个人面对宇宙大全时向自己提出的问题,它追问的是生命的终极根据和意义。所以,西方的人生哲学本质上是灵魂哲学,是宗教。中国人的人生思考的核心问题是:怎么活?或者说,怎样处世做人,应当用什么态度与别人相处?这时一个人面对他人时向自己提出的问题。它要寻求的是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所以,中国的人生哲学本质上是道德哲学,是伦理。”(安静) 这一番中西的对比,表现出我们国家历来对灵魂的漠视。在这样的一个国度里,周国平作为一个有性灵的人,和我们分享他的内心世界,真是一件幸福的事。他对灵魂的探寻与执着深深地感染着我。

周国平还热诚地把他喜爱的人推荐给我们:蒙田,尼采,爱默生。由此我开始了解西方哲学。现在还记得他引用的一句爱默生的诗,大意是在安慰一个失恋的小伙子“你应当知道/半人半神走了/神就来了”一次失恋的挫折也可能引发一个人内心的觉醒。多么美妙的句子。

当然,最令我扼腕感慨,也是周国平最为喜爱并且极力推荐的人还是尼采。这个超越了他的时代,宣布“上帝死了”的世人眼中的异端。他的结局一直是深埋在我心中的隐痛,每每触碰到都会让我欲哭无泪,黯然神伤。有一天,他在街上看到马车夫在狠狠地抽打着一批老马,突然情绪失控冲上前去抱着那匹马痛哭不已,从此精神失常,再也没有作品问世。十年后,这个痛苦的灵魂终于安息了。这个天赋异禀,思想深邃,目光锐利的人,终生都在思考着如何才能启蒙普通大众,却不被周围的人理解,饱受孤独与痛苦的折磨。这是作为先知的悲哀。也许死对他来说真的是一种解脱。不知道在他疯了之后,终于不再思考那些问题时,是否感受到了一丝幸福和来自人间的温暖?如果我可以穿越时空,来到他面前,我一定会抱住他,就像那天街头他抱着那匹马。我会用我的体温温暖他,即使他已经没有了意识。

最后谈谈周国平的不足之处。不知道是因为性格上的相似还是已经被他的思想同化了,看到他的标题便可想见他的观点,因此觉得他有些老生常谈。一开始被深深地吸引,看多了不免觉得有些缺乏新意。而且我不太喜欢他谈论爱情与婚姻。因为爱情本来就是人的激情的产物,非要上升到理论便觉得有些迂腐,就像诗一分析就无味一样。婚姻则更多涉及到责任,而他对婚姻的看法完全暴露了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尤其是一个普通男人的弱点,他的评论就像在为男性开脱。

和别的作家相比,比如他提过的爱默生,他的散文确实太散了。文的凝练度和思想深度都逊色很多。大家毕竟是大家。周国平的文在爱默生面前顿时变成了生活小感悟。和同时代的另一位致力于向大众传播哲学的傅佩荣相比,又不够有逻辑性。可能与周国平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哲学,全靠自学与自身的悟性有关。傅佩荣则接受过系统的哲学训练,所以他认为应该:“澄清概念,设定判准,建构系统”。我觉得他的观点更全面而有条理。

我从周国平的书里吸取了许多精神上的养料,是他带我走进哲学的世界,给了我寻找自己的勇气。这个世界是没有尽头的,从远处而来的光亮照耀着我,指引着我继续前进。

《梁实秋散文集》读书笔记2018散文集读书笔记(2) | 返回目录

篇一

狗分许多种,有恶狗、有宠物狗、有疯狗、有野狗……,今天梁实秋为大家介绍狗——恶狗。

恶狗到处都有,在乡下,在城市,我们一不小心招惹一下一只恶狗,恶狗便会无警告的向我们偷袭过来。不仅是我们,梁实秋也遭遇过不少恶狗的“突击”,他在重庆时在家里,被房东家的一只大狗偷袭过好几次,在乡下,也被几只家养的看门恶狗袭击了,但是,梁实秋对付狗也有几套办法,第一种办法:投以饵饼,不过这种办法对这些忠诚的恶狗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它们看起来忠厚,但心却十分狡猾的家伙,吃完了丢来的诱饵,又继续偷袭人们,第二种办法:用暴力解决,按照梁实秋的办法来说,“进攻乃最好的防御”的方法,见头打头,见尾打尾。或者用最干脆的办法,拔出枪把狗给枪毙了!

其实看出狗的狗性就能看出他的主人是善是恶了,因为狗像主人,狗是很有灵性的,也是非常的忠诚的。狗不仅能帮主人看家,还会看主人的脸色,看到陌生人,如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主人对他(她)非常尊敬,那么狗也会摇头摆尾,讨好这位客人。但如果这位客人衣着破烂不堪,很邋遢,主人的脸色又很厌恶、很嫌弃的话,那么狗便会不客气的向这位客人汪汪大叫,狗也会嫌贫爱富,正所谓“狗眼看人低”吗!看透狗性就会看透它的主人的性格,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的。

其实,我自己也看过许多关于狗的书,如美国的埃里克.奈特写的震撼人心的《灵犬莱茜》故事主人公——乔的狗——莱茜被一位坏脾气的公爵买去了,但是莱茜不愿意待在公爵家里,便从遥远的北方跑回了南方——这不可思议上千英里的回归之旅,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出了狗的忠诚。我也借了潘恩灵的一本《巴格达有爱》,《巴格达有爱》讲述了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出乎意料地从一只脏兮兮的、满是跳蚤的小狗身上领会到了生命、死亡和战争的涵义。

其实,我对狗也非常有感情,曾经哭着让妈妈买了一只狗,因为看了这本书,看出了狗对人类的忠诚,我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篇二

我这两天读了一本新书,是梁实秋的散文,他是中国现代的散文大家,我在读他的散文时,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实秋的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但多读几遍,就会发现文章中蕴藏着无穷的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谈论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

要举例说明他的散文,在我已读的范围内,我认为还是《谈考试》、《时间即生命》和《快乐》写的最好。

《谈考试》写的是人少年时读书而要考试,这是人小时的苦事。有时候,作者在河畔田埂上看到,有孩子手不释卷,原以为是爱学习,之后才知道大部分是临阵磨枪。考试时无需慌张,把知道的写出就行了。但考试的后果太大了:考的好了红光满面,考坏了就要屁股开花。……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快乐》一文大概是写作者认为皇帝最快乐,但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称他自己统治全国约五十年,国王每天公务繁忙,而真正快乐才十四天。在《一个快乐人的衬衫》(一个故事)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实秋)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刚刚读起时平淡,然而你若多读上几遍,就会悟出作者的一番心意。我衷心推荐大家阅读这本书。

《林清玄散文集》读书笔记2018散文集读书笔记(3) | 返回目录

初读《林清玄散文集》,我感受到林清玄清淡隽永的文章精华,犹如一道清泉,在这浮华人世里涤荡心尘、开启心智。面对世事纷乱、人心迷惘,林清玄以自身体验和思考,将佛理修养化作美好心情。会心便是契会于心,是将执着的分别之情超越,融会入以乘的心地,在无言中冥合真谛。

翻开书页,将目录扫视了几遍,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发芽的心情》,初看这个题目,心中充满疑惑:植物发芽怎么还会有心情呢?带着这个疑问,我走进了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一年,我在武陵农场打工,为果农摘收水蜜桃和水梨,那时候也已是冬天了。过了一个月后,果实摘完了,我却爱上了那里的风土,经过果园主人的许可,我可以在仓库里一直住到春天。摘完的果实还要剪枝,等到春天,我要离开了,可在走时却看见两棵果树没有发出新芽,枝丫枯干,它们已经死了。我觉得很疑惑,便问果园主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细细品读这篇文章,这一篇探索人生真谛的随笔。看看问题,再看看文章,我似乎找到了答案。

从年轻人的角度而言,由于社会经验缺乏,往往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骄傲自大,而在挫折面前却经不起考验,灰心丧气、失去信心。作者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一个人取得成绩固然重要,或者说是一种财富,但在受到挫折时,就很少有人认为也是一种财富了。他认为:“一个人假如一生都没有成功过固然痛苦,假如不幸没有失败过也不开心。没有失败过和没有成功过,其实都一样,未能真正领会真实的人生。”于是作者把体验人生的成功与失败作为人生的重要经验。对于没有体验过失败的青年人,在某种程度上“求败”,迎接各种磨难,甚至比取得成功更重要。

只有失败之后才会有求得“发芽的心情”,求得将来的更好发展,这对人的成长来说至关重要。

我最喜欢的一段是:我想到,人世间的波折其实也和果树一样,有时候我们面临了冬天的肃杀,却还要剪去枝,甚至流下了心里的汁液。有那些懦弱的,他就不能等到春天,只有那些永远保持春天的心情等待发芽的人才能勇敢地过冬,才能在流血之后还能繁叶满树,然后结出比剪枝前更好的果实。

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人生的天空不可能永远的阳光灿烂。面对人生、面对未来,我们必须慎重,必须认真对待,充分考虑一切问题,认真做好工作的每一环节,周密细致地制定我们的计划,慎重确定我们的一切应对措施,预防任何坎坷的到来、任何挫折的降临。这样,事到临头,我们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茫然失措。

一旦真正的坎坷来了,挫折到了,我们大可不必以为天塌下来了,世界的末日到了。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笑迎一切挑战,面对一切挫折,将风浪与挫折抛在身后,闯过去,前面必定是阳光灿烂,前面必定是坦荡如砥。

我们若一直盯着坎坷、盯着挫折,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前途,走不出心里的阴影,那么,坎坷与挫折就会被放大,就会像山一样地压倒我们。

举轻若重,我们慎重地对待一切。

举重若轻,我们轻松地面对世界。

一个人,时时将脚印背在身上,自己会被压垮倒下;将脚印丢在身后,昂首走过去,这才是应有的人生态度!

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散文集读书笔记(4) | 返回目录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一)

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描述了三毛与荷西在沙漠里的所见所闻,记载了他们多姿多彩的历程,从中让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三毛的乐观、热情、快乐的心境。《撒哈拉的故事》中,有《沙漠中的饭店》、《进入婚姻殿堂记》、《悬壶济世》、《娃娃新娘》、《荒山之夜》、《沙漠观浴记》、《爱的苦找》、《芳邻》、《素人渔夫》、《死果》、《天梯》以及《白手成家》这些篇章。

在《沙漠中的饭店》中,三毛与荷西间的妙语让人忍俊不禁,尤其是最后,三毛用小黄瓜代替笋做的“笋片炒冬菇”令荷西的老板称赞,读完也让我跟着乐了起来。

《悬壶济世》这一节首要是说三毛做大夫,给邻居看病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异独特的方法,或是用国内药书上的老法子,给当地人治好了病。尤甚有一次,三毛“改行” 做牙医,用指甲油来补人牙齿,并且确实补得那几个不肯去医院的发病的人牙齿都不痛了,足可令咬东西。这件事荷西了解后,“吓得全部头发刷一下完整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又足以让读者心里感受到荷西当时的惊吓。

在《荒山之夜》中,荷西差点死掉了。看这1个故事的时间,我真是感到身临其境,被当时的绷紧、惧怕的气氛所打动,也传染了三毛当时的那种惧怕心理,又与她同急、同忧、同喜……

《沙漠观浴记》那主人公离奇的遭遇让我捧腹大笑;《芳邻》里那些邻居的行为让我又好气又好笑;《素人渔夫》中荷西和“我”“用十二倍的价钱在吃自我卖出的鱼”,而后卖鱼的收账单又被洗衣机泡烂,真如同看到他们“又哭又笑”;《死果》则show了十分厉害的“灵异” 状况,“这种符咒的状况,也是拿人本身健康上的缺点在做攻击,它可令将这些小毛病化成厉鬼来取你的性命”看得有部分恐怖;《天梯》又描述了三毛考驾驶执照的搞笑历程……1个个故事活灵活现地展现时了读者面前,其中也可令看出三毛对撒哈拉的热爱。但是,在《娃娃新娘》中又可见三毛对撒哈拉当地风俗的无奈,对姑卡的同情。

整本书以《白手成家》作结。《白手成家》记叙了三毛来到撒哈拉沙漠到她与荷西一步一步终于建成了“沙地的城堡”——他们美好的家。这一过程布满挫折,但最后他们的住所还是由“那个灰暗的中间有个大洞的小屋子”到“沙漠中最漂亮的小屋”,让我心里感受到了白手成家的艰辛和成家后的快乐。

读罢了《撒哈拉的故事》,我看到了1个广阔漂亮的撒哈拉沙漠,看到了一个快乐的三毛……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二)

看完三毛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对于一个看似平凡,柔弱无依的女子,孤身前往撒哈拉沙漠的勇气。我除了钦佩与羡慕,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的形容词来表达我内心的震撼。我慢慢的阅读关于她的点滴词语,开始想象她的长相。也许有剑一般锐利的眉,一出鞘便是刀光火影,但绝不是江南女子般纤柔远黛的细眉,也许有峻峭的鼻子,直挺挺地,像山峰,像刀一样削过一样的坚毅,而眼睛是灵动活泼的,黑色的眸子,剪下一抹抹水一样的柔光,嘴唇薄薄的勾起来的弧度有着女子的温良。

她的文笔闲散而随意,有点像泼墨似,一点泼开了一朵盛开的水花,没有勾勒它的边幅,就这样说,我画好了,你看看吧,还狡黠的跟你说,可不许说不好看啊。毫无目的述说着生活的琐事,连惊天动地的爱情里面,也夹杂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味道,合成一锅浓浓的汤。没有生僻的词汇,没有冗杂华丽的铺述,没有旁征博引的宏大场面,甚至连贯穿故事的主线都乱糟糟的。感觉她就坐在你对面,风尘仆仆,肩上带着月光,指甲里带着撒哈拉特有的细碎的黄沙,甚至一开口的声调都是沙哑的,像乌鸦叫似的(这些毫无疑问你能想象出来),她与你讲着她在撒哈拉的故事,但这个调皮的人呀,对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鲜与好奇,于是她的精神不集中了,她的黑色的眼珠子开始来回滚动,嘴巴依旧一张一合,可不知不觉又讲到另一个故事里去了,的确,在三毛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故事里穿插着另一个故事,你永远也猜不透故事的开头,高潮,结尾,这种神秘而有趣的探险活动,让你乐此不疲,让你牵肠挂肚,让你欲罢不能。

听她炫耀像个孩子一样跟你讲,跑到沙漠的垃圾堆里,寻找不同的东西,把他们改造成富有现代感的工艺品。听她动情的跟你讲沙漠里默默工作着的哑奴,双手捧出来的感恩与友爱,听她淘气的跟你讲到政府公寓里偷植物,听她调侃的跟你讲她与荷西之间的打闹耍玩……三毛对于美好的东西,抱着热烈的渴望与向往,对于厌恶的东西,她嗤之以鼻,口诛笔伐。她毫不掩饰,毫无造作,有着小女儿的娇嗔,有着妻子的温良贤惠,也有大女人般挡风遮雨的坚不可摧。

我想,最终让三毛留在撒哈拉,并把那儿当成家的,一定是那个叫荷西的男子。他在知道三毛要飞去撒哈拉的梦想之后,默默地像公司要求调去撒哈拉分公司工作,默默地提前为三毛准备好一切(尽管这样的准备显得仓促而不足。)但当他张开双臂(我猜想它该是伟岸而宽广的),说:marry me的时候,三毛一定再也没有任何犹豫了吧。一个能安静陪伴自己的伴侣。了解自己的伴侣已经多么不容易,更何况荷西契合着她的灵魂,接受她狂浪不羁的梦想。

可惜后来的荷西死于意外,这一定让三毛痛不欲生,仿佛灵魂被生生的撕成两半,荷西带走了三毛的一切,她的天真,她的调皮,她的可爱,还有再也回不去的时光。后来,三毛好长时间没有勇气去提起笔去写东西,对于一个失去了灵魂的人,所有再美好的文,也是多么的苍凉,荒芜。

再次提笔的三毛,退却了小女儿的羞涩,洗尽了生活的铅华。睿智却也沮丧,智慧却饱含泪花。

生活给予她的所有苦痛,在荷西死后的几年内,随着三毛的死亡,一切消失殆尽了。

“他们死时也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