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處罰

導語:肇事逃逸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做錯的事情應該受到處罰,那麼肇事逃逸後怎麼出發的?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處罰

一、發生事故後棄車、駕車離開現場,就屬於逃逸嗎?

答:不一定。發生事故後,要經交警部門調查,再確定是否屬於肇事逃逸。在確定屬於肇事逃逸後,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二、交通肇事罪如何懲處?

答:如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引發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重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