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十二月工作總結

X月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物業公司十二月工作總結

1、對整個小區的公共設施和各個部位進行摸底清查。

對於存在安全隱患和虧損浪費的地方積極給予解決。我們維修了暖氣管道檢查井,消除了安全隱患;對公廁管道進行了再維修,減少了水資源浪費;同時也對業主提出的一些公共部位維修進行積極解決,這也得到業主們的認可,為下一步的工作開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2、積極與業主委員會成員溝通,廣泛聽取業主們的意見

物管條例即將公佈,為了物業公司下一步發展,我們積極與業主的執行部門業主委員會聯絡,希望能在現行物業管理問題上達成諒解,尋求委員會的幫助,同時加深彼此之間的感情。

3、組織物業管理人員對新出臺的《物管條例》進行學習、宣傳。

我們利用早上晨會的時間學習新條例和各種法律法規,以便在工作中有據可依有法可依,同時我們也要求大家轉變觀念,變管理為服務,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相信困難只是暫時的,形勢正向好的方向發展;在我們理解各種條例的基礎上,我們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發放各類宣傳單,讓業主們建立起法制觀念。

4、加強電費、曖氣費及其它費用的收繳力度。

對於電費的收取,我們在小區的醒目位置張貼公告,對不知情的業主我們把電費催交單送到業主家中,提高了電費收繳率,電費收繳情況很好;對於曖氣費的收繳,我們對市委、印刷廠、報社進行了走訪,各單位均承諾近期內解決,這也作為我們下一步的工作重點來抓。

5、樹立形象,服務業主。

我們提出了"責任體現人品、政績證實能力"的口號,在全體管理人員中貫徹,同時我們轉變觀念,變被動為主動,對各處衛生死角,安全隱患,及時解決;同業主近距離交流,換位思考,解釋現狀,互相諒解,緩解物業公司同業主的衝突,為物業公司健康發展鋪平道路,樹立起物業公司的新形象。

儘管近期內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物業管理上還是有很多的不足。

1、缺少立法導致政府部門與物業公司及業主三方的權利義務不明確,給物業公司的管理帶來不便。

2、我們物業管理的行為不規範,有時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如服務不到位、收費與服務不相符、擅自決定本該由業主決定的事項等。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形同虛設,業主委員會未能在各方面與物業公司達成共識。

4、建築安裝遺留的質量等問題,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多的不便。

5、管理人員思想觀念急需更新,多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人員素質。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及物業行業的發展形勢,下一月份我們計劃做如下工作:

1、以《物管條例》釋出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社群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進一步提高小區的整體水平。

2、與業主委員會溝通,為條例的實施做前期準備。

3、做好各種費用的收繳工作,減少公司虧損。

4、對所轄小區內的草坪進行全面修剪,清除菜地,恢復草坪。

5、檢查小區內安全用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