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精選5篇)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 篇1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要求和市教育局下發的關於教育師生嚴格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的安全,防止環境汙染,維護社會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諾: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精選5篇)

1、認真學習禁放的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2、自覺遵守規定,不在規定禁止的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3、積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對社會陋習。遇婚喪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動,儘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煙花爆竹。

4、教育、勸說直系親屬自覺遵守規定。本人及直系親屬違反規定的,自願接受相應處罰。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 篇2

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辦法》的規定,我以一個人民教師的身份作如下承諾:

1、從自身做起,帶頭執行市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堅決不在規定的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2、從現在做起,摒棄陋習,遇婚喪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動,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環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勸阻直系親屬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單位與同事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制止。

4、積極配合單位做好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維護城市生活環境。

本人以上承諾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有違反,自覺接受處罰。

承諾人:

20__年9月1日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 篇3

為認真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為全體居民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方式,本單位(本人)特作以下承諾:

一、積極參與《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宣傳,認真學習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

二、大力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對社會陋習。自覺遵守《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不在禁放區域內和禁放時間內燃放、經營、儲存煙花爆竹。

三、帶頭落實禁限放規定,保證本單位和本單位職工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春節期間儘量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積極引導親朋好友自覺遵守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及時勸阻、舉報違規燃放行為。

五、以上系我單位(本人)作出的正式承諾,若有違反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單位):

年 月 日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 篇4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意識,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一、符合銷售場所許可條件。持證經營,規範管理。櫃檯存放量、倉庫儲存量不得超過申辦許可規定。

二、換證審查工作:在11月5日前不提起書面申請的,逾期視為放棄申報審查資格。

三、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四、嚴格加強經營管理,經檢查被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取消下年度年審資格,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取消經營資格,沒收煙花爆竹產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經營資格,吊銷經營許可證,沒收煙花爆竹。

1、銷售非法生產、無證批發和不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的,或向非專業人員銷售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

2、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郵寄煙花爆竹以及在託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

3、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4、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六、每月28日前連續不報送進貨和銷售登記臺賬在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年審資格。

七、在本村區域對違法銷售土製爆竹和外來非法批發煙花爆竹不舉報的,取消該村下年度的所有持證年審資格戶。

八、如實提交發貨單位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或批發許可影印件。並按照所提交的發貨單位配發的品種進行規範管理和經營。嚴禁經營發貨單位外的煙花爆竹產品。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禁燃煙花爆竹承諾書示例 篇5

廣大市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傳統習俗,可以增添逢年過年、紅白喜事、開業慶典的歡樂氣氛。但是,隨著城市發展,人口與建築密度不斷增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潛在危險和對人體的危害也不斷增長。在燃放煙花爆竹過程中帶來的鋪張浪費、引發火災、環境汙染、噪音擾民和破壞機場淨空安全等問題越來越嚴重,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安定穩定和構建文明和諧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為此,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特向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的廣大市民朋友們發出“遠離煙花爆竹,倡導文明新風”的倡議:

一、遵紀守法,維護機場淨空環境。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煙霧容易籠罩機場,降低機場能見度,高處燃放煙花甚至可能撞擊起降過程的飛機,給機場航班正常執行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我們要深刻認識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於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zf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規定,共同保護機場淨空安全。

二、主動防範,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煙花爆竹是一種具有潛在危險性和破壞力的特殊物品,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的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後果。近年來,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悲劇比比皆是,有許多悲痛的教訓。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有害煙霧和氣體更是環境汙染的無形殺手。監測資料顯示:在除夕夜至春節期間,多數城市的空氣質量監測結果顯示最差。由此可見,只有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才能有效保障全體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轉變觀念,摒棄傳統陳規陋習。

燃放煙花爆竹只能代表一種氣氛,我們要突破思想障礙,破除舊俗陋習,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環保的慶祝方式,通過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取代燃放煙花爆竹的陳規陋習,從而樹立文明和諧新觀念,營造健康向上的社會風氣,從而展示市民的文明素質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四、厲行節約,倡導文明節儉風尚。

古語說“居安思危,戒奢以儉”。節儉是傳統中華美德,更是當代文明風尚。根據初步估算,我市每年僅除夕夜燃放的煙花爆竹就要耗費數千萬元,還不包括因此引發火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鉅額的財政支出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這與我們倡導的節約型社會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我們必須大力倡導節儉之風,自覺參與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中,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做貢獻。

市民朋友們,為了自己,為了家人,也為了子孫後代,請自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讓我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以實際行動營造健康、祥和、文明的節日氛圍,爭做文明新風的倡導者和傳播者。

承諾人(單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