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協議書4篇大綱

本文目錄2019學校協議書學校實訓學員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說明學校與用人單位實習協議書

甲方: (省/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學校協議書4篇大綱

乙方:

丙方: (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 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畢業於 (院校) 專業,是 省 市 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 省(市)關於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絡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戶口(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係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鑑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彙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彙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型別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資訊,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戶口及其關係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准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後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迴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併到丙方辦理戶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並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戶口、黨團關係一併寄回生源地,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回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戶口關係和黨組織關係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於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委託丙方簽署,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無效)。

甲方簽章:

  丙方簽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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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協議各方: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學員(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發展甲方對日軟體外包技術人才培養業務,與乙方進行合作,使用乙方開發設計的軟體實訓案例產品及軟體產品服務。甲、乙雙方聯合對丙方進行技術專案實訓培養。

為了確保本協議中甲、乙、丙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本協議在堅持平等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實訓宗旨

甲方與丙方通過媒介諮詢達成需要開發技術深造培養的一致共識。乙方依據企業研發設計生產的技術優勢,為甲方、丙方提供嵌入式產品課程體系實訓和產品實訓服務,滿足甲方、丙方的開發技術深造需求,並在產品實訓培養考核結束,與實訓考核合格者按本協議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實訓學員條件

2.1學員須具備國家正規院校計算機、電子、自動化等相關專業理工類專科及本科(具備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專科的招收比例不高於25%;

2.2須提交的證明材料有:自薦信、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影印件;

2.3學員須通過乙方的筆試、面試、體檢,符合條件者才能參加實訓。

第三條、實訓實施

3.1乙方承擔全部的培訓師資和場地

3.2實訓週期6個月,共計92個學時;(包括法定假日、節日)

3.3實訓費用:

java實訓方向:8元/人,實訓教材費用6元/人(多退少補)

3.4經資格稽核通過後,學員一次性付清學費,由甲方收取並給學員出具憑據。

3.5實訓考核合格者,學員有權不與乙方簽定勞動合同,但學員實訓費用不予退還。

3.6退學說明因非甲方和乙方原因造成的學員退學退費,規定如下:

開課一週內退學,扣除學費1%;書費按照發生額扣除,開課一週後不再退學費。

第四條、學員去向

4.1學員經過6個月實訓後進行考核,乙方保證考核合格者(考核成績不低於75分者)全部錄用;且乙方保證根據最終考核成績排名(中途退出者除外)按最低8%擇優錄取。

4.2被錄用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通過測試的學員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但不予退還學費),在乙方工作。

4.3學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需向乙方提供與其他單位沒有勞動關係的證明和健康證明;簽訂勞動合同前仍不能提供的,視為放棄聘用機會,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4學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將享受青島海爾軟體有限公司規定正式員工的待遇。

4.5對經考核未被錄用學員,甲方有責任安置本期實訓成績不合格人員的出入問題,如就業、再實訓等;或由甲方返換本期實訓成績不合格人員每人1元人民幣產品實訓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五條、甲、乙、丙各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權利和義務

5.1.1甲方承諾按照第一條約定履行責任。

5.1.2甲方選派學員到乙方進行軟體開發實訓,本期不超過且不少於25名;甲方對實訓期間學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負有全部的責任。

5.1.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學員實訓用計算機及相關周邊裝置,產權甲方所有。

5.1.4甲方負責實訓期間計算機的維護及維修費用等的開支;甲方派駐教師到乙方共同管理學員。實訓期間,計算機等物品的保管責任由派駐到乙方的甲方教師負責。

5.1.5甲方有權利監督檢查所使用產品和產品服務的情況,並要求給出綜合評價。

5.1.6甲方保護乙方的“軟體實訓案例產品及產品服務”智慧財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保密軟體產品進行洩密,如果由於甲方洩密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須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並給予乙方經濟損失賠償,賠償細則另行規定。

5.1.7學員實訓期間,乙方依據《海爾軟體員工管理檔案》之規定對實訓學員進行監督管理,與代表甲方參加實訓的全體學員分別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如有學員洩密的,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負責具體的實訓專案管理並給出評價及考核結果。

5.2乙方權利和義務

5.2.1乙方承諾按照第三條約定培養學員。

5.2.2如學員不能堅持正常學習、不能遵守學校或公司紀律,乙方有權停止對丙方的實訓並退出實訓。

5.2.3乙方向甲方提供實訓產品課程體系說明書及產品服務說明書;

5.2.4乙方為甲方提供軟體開發企業的用人標準、嚴格的軟體外包開發流程及質量管理規定、實訓課程體系及相關的軟體產品,對甲方學員進行全真專案實訓並提供相關軟體產品的使用服務;

5.2.5乙方負責為甲方學員提供實訓場所、實訓工位,做好指導和監督管理實訓學員的工作,並在實訓結束給出綜合評價;

5.2.6對於符合乙方對軟體開發人員的要求的學員,乙方有權優先擇優錄用;

5.2.7乙方在產品實訓服務中提供服務場地、嵌入式實驗裝置使用維修經費等;

5.2.8乙方在管理參訓學員時,應在實訓開始前公示相關管理規定,並有權在參訓期間根據乙方公示的制度規範進行獎勵或處罰,有權利要求不遵守規定的人員退出產品實訓,實訓培養費用不予退還。甲方相關人員需代表參訓學員簽收書面檔案,認可並承諾遵守乙方公示的相關管理規定。

5.2.9乙方保證在培訓期間,對有要求籤定網上就業協議的學員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具體事項按照本協議第四項條款(如第4.1項)規定執行。

5.3丙方權利和義務

5.3.1丙方必須努力學習、認真參加實訓工作。

5.3.2丙方應遵守甲、乙雙方的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出勤制度。

5.3.3丙方必須努力認真完成佈置的作業、實訓內容和測試考核專案。儘管有上述各項約定,各方一致同意並明確:

丙方在實訓期間,屬甲方在校學生,並不視為被乙方就業錄用,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

丙方在實訓期間,若發生疾病、人身傷害事故等,由丙方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乙方履行協助義務,且甲、乙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丙方在實訓期間,按照本協議條款3.6項之規定執行外;因丙方違反甲、乙雙方管理制度造成丙方不能繼續參加實訓、或因丙方自身原因造成丙方不能繼續參加實訓,本次實訓所收各項費用,一律不予退費。

第六條、爭議及仲裁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執行合同中,如三方發生爭議時,三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同意由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籤之日起生效。該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負責人代表/章:負責人代表/章:

丙方:學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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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填寫說明

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後,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果畢業生未籤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係和檔案轉遞迴原籍。每位畢業生只對應一份協議書,每份就業協議書右上角為專用條碼貼上處,無專用條碼的協議書無效。

二、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係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三、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的最終過程就是為了簽上一份合約,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協議書填寫具體說明如下:

1、要用黑色鋼筆填寫,做到跡端正,不得大量塗改。

2、甲方(用人單位),注意各欄要填完整,以便聯絡。“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門的地址或名稱。

3、乙方(畢業生)由畢業生如實填寫。其中: “應聘意見”一欄,表示自己願意去該單位就業,格式可以是“願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上姓名和日期。

4、 “用人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簽章”欄應由用人單位籤“同意錄用”等樣並蓋上公章,注意公章應與用人單位名稱一致。如果已與用人單位就違約責任等達成共識的也可在此欄註明。(例如:考上研究生協議自動解除。)

5、“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事局簽章”一般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門簽章,需由畢業生前去辦理或由用人單位代辦。

6、“院(系)就業主管部門簽章”由學院就業指導中心填寫。

7、“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由校就業工作處簽章。

四、協議書籤章一般依表格順序自上而下進行。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門簽章,不能算正式簽約,畢業生關係、檔案仍將派回原籍。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項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主體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人事、教育等部門和學院、學校只起鑑證、監督以及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服務的作用。畢業生一經與用人單位簽下就業協議書,哪怕不辦後面的手續以後要毀約仍需用人單位書面同意,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反悔,畢業生的相關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因此,希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後,要儘早完成其他手續,並將其中一份協議書交給用人單位。

參加升學考試的畢業生同用人單位簽約時需要事先告知自己考研或專升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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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協議書

編 號: 版本號:a/o 流水號: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 名學生(以下簡稱“實習學生”(具體實習學生名單見附件))就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應乙方要求,經乙方考核通過,甲方實習名學生到乙方實習,實習地點位

於: ;實習內容為: ,實習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為甲方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在實習期間與甲方一起共同管理和指導學生的就業實習。

三、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排實習學生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不得安排實習學生從事與其專業、年齡、身體狀況等不相適應的工作。

四、乙方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安全、衛生設施等,負責對實習學生進行崗前培訓,為確保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實習學生,乙方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

五、為完成實習和工作任務,乙方負責安排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的有關職業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產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六、上崗實習期間,乙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及國家政策直接向實習學生支付實習補貼 元/月,並按公司規定支付相關獎金和加班費用等。

七、甲方負責頂崗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上《學生實習責任險》。如有未上保險者乙方有權將其退回甲方。

八、實習期間,實習學生應遵守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制度的實習學生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由雙方協商決定處理辦法,若共同決定將實習學生退回的,乙方可將其退回。實習期間甲方如需學生回校需提前三日告之乙方,乙方保證實習學生在規定期間內順利返校。

九、乙方如發現實習學生在實習期間不適合乙方工作,乙方可於本協議有效期內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確定對該實習學生的處理意見。

十、對於在實習期間因工負傷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一、實習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實習學生不再視為本協議約定的實習學生,甲方無須承擔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並由乙方與實習學生進行雙向選擇,對經乙方錄用者,由乙方與錄用者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另行簽訂勞動合同書以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十二、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對上述任何條款的不當履行,均視為對本協議的違約,如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其損失。

十三、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實習學生名單》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