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勞動合同(精選5篇)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精選5篇)

乙方(職工)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招收乙方擔任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發工資制,每月的15號發放上個月的工資。乙方月工

2、乙方每天需要工作8個小時以上,按規定5元/時算加班工資(特殊情

3、其他福利和工作業績獎勵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標準執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內容和保密義務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1、保密的內容

(1)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或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2)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保密的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設計資料均為公司商業祕密,未經允許,不得對外洩露(含同行、同事、同學、親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祕密資訊。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祕密內容的檔案、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6)因工作接觸的甲方檔案應妥善儲存,並按公司的規範要求嚴格遵守技術資料(含每天產生的手稿)的交接和專人保管制度,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

(7)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祕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8)在工作期間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從事私人業務,從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七、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規定在乙方試用期過後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八、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因乙方違約行為嚴重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除選擇根據本協議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將乙方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市縣(區) 鄉(鎮)?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充套件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室內設計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工作和職工健康。

2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不宜從事的工種。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檔案洩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戶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4—5天,因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特技殊情況除外);每月 號為發薪日。

3.甲方應當根據公司的工程發展及乙方的業績優異程度、工作效率、在公司的表現程度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設計師:每月 元加上本月所設計的業務提成。業務員:每月 元加提成,注:以上工資的調整和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元。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締約基礎和知情權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之基礎上達成協議,簽訂本勞動合同。 雙方承諾:本合同所確立的內容乃雙方之合意,在規範彼此權利義務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皆應一體遵循並嚴格履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 作經歷等情況。乙方承諾:上述情況已向甲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對甲方有欺詐行為(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 的責任,甲方並可解除本合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甲方承諾:上述情 況已向乙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 (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並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為_ 年 ,即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 而無須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須 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 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 彼此明確的內容。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

種)工作。工作地點主要為襄陽,但甲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漢或其他省市甲方開展業務地工作。

乙方須按甲方對該部門崗位的相應崗位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甲方賦予的職責, 承擔勞動義務,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臨時指派的本條第1款以外的其他職責。

當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作出調動乙 方所在的工作崗位的決定時,乙方應予服從。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各項培訓,並努力實現培訓目的。

乙方任職期間,無論是否收取報酬,在取得甲方明確的書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經濟組織任職或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親友的名義從事或協助從 事任何與甲方有關或實際構成競爭的業務或行為。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因受僱於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 的利益。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正式被錄用後每月工資 不低於1500元(包括國家規定乙方應享受的各種津貼等),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由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資,獎金部分年終一次性發放給乙方(未到賬專案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考慮)。

乙方的獎金,按甲方的相應規定執行。鑑於公司計獎辦法已在較大程度上考慮了 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人員流動性大等原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按養老保險繳費一檔總金額的70%貨幣補貼給乙方,每半年集中補貼。

第六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任務量大時也會加班)。

乙方享受有國家有關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職工孕 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關待遇。

乙方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及襄陽市規定執行。

第七條 醫療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襄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法律規定的工作條件、勞動安全衛 生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培訓

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組織或安排乙方參加培訓時,雙 方的權利義務應受以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的關於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 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在參加培訓時,應認真學習,勤奮專研,力爭實現培訓目的。

3、乙方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培訓以外的培訓時,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為前提; 培訓與工作可能產生衝突時,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參加甲方的專項培訓的,甲方可要求與乙方簽訂服務期的協議。

5、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向 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勞動紀律與甲方的規章制度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和勞動紀律。

乙方確認本合同約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以及任何經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討論、 協商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以書面形式釋出的勞動紀律的合法性,承諾嚴格予以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直 至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乙方有無條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的業務。

乙方的保密範圍包括:

(1) 乙方的年薪、工資、獎金等的數額;

(2) 甲方客戶名單、業務來源等業務資訊;

(3) 甲方的業務檔案,包括案卷、賬目、圖紙、工作底稿、各類計算書等。

(4) 甲方經長期實踐所形成的業務操作規程、專有的業務操作要領、技術。

(5) 乙方經甲方培訓後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項專業技術。

(6) 事關甲方利益、發展的其他資訊、資料、檔案。

(7) 甲方認為屬於祕密範圍的其他經營資訊、技術資訊以及其他資料、檔案等。 乙方違反保密約定,洩露甲方祕密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 乙方洩露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簽訂單獨的保密協議。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本合同發生變更時,雙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記載變更內容,也可以重新簽訂新的 勞動合同書。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乙方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雙方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

(7)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 傷殘就業補助金的;

(8) 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勞動者已滿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雖未申請,仍以滿足享 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但依甲方規定經甲方批准勞動合同仍然 存續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負有依據規定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的義務,乙方負有根據甲方 要求,妥善辦理移交手續的義務,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辦理退工手續的,則乙 方應自擔其責。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務求使雙方利益 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訂立關於規範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後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為達成一致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協商解除時,雙方應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議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 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 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 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6)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 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替代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或者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絕接受培訓或調整崗位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 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 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 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對甲方解除合同有異議或者認為甲方違法解除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約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內書面 形式提出的,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後者乙方 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同 時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經濟賠償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的有關補償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前,如乙方有意繼續受聘於甲方,應於距本合同期滿之日一 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給予明確答覆。如乙方未在距本 合同期滿之日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則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 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 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後者競業限制,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規定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附則

以下各項檔案均屬甲方規章制度:

(1) 員工手冊;

(2) 甲方以規章制度形式釋出的各項檔案、通知等。

(3) 以下各項協議均屬本勞動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本勞動合同同等: ① 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② 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③ 雙方簽訂的其他檔案。

第二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所約定條款內容如與國家、襄陽市有關規定相悖,應以國家、 上海市的規定為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電話: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願意聘用乙方為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制員工,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__________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範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 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 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 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後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_______元。

2、甲方於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於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公示。

第十七條 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 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並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範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後,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於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 甲方按法定程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後,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資訊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籤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一條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第四十二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十三條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 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四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設計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第一條 為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係,規範企業與職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__________廠(以下簡稱廠)與__________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 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 款,應不低於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範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 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_______年各專案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______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______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______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______%。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______%。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______%。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裝置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六條 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佈結構,改善勞動組織,採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儘快達到上崗條 件。

第七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八條 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週不超過______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 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並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後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______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 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範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 廠制定關於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 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於______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於分局公佈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______小時為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______%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為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五條 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 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並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 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並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 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採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 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工會支援並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更多精彩文章 來自“祕書不求人”)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採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職工培訓

第二十一條 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並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佈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 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 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 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並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廠______年為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______%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二十七條 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 例》等有關檔案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並以此為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並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十八條 對於違反企業規章 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後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十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幹部,德能勤績考核幹部,強化幹部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幹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為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為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為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為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援、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群眾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鑽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 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為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 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 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並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變更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 款。修改後的條 款為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並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 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並由幹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資料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並做出決議。

第十二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 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範圍內的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並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各持一份,並於七日內將合同文字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後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佈並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