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進出境運輸報關代辦合同書(通用3篇)

貨品進出境運輸報關代辦合同書 篇1

甲方:

貨品進出境運輸報關代辦合同書(通用3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絡人: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進出境運輸報關手續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等有關事項。

第二條 乙方代理許可權

乙方的代理許可權僅限於辦理清關或者轉關運輸、報關、報檢、驗放,將甲方貨物安全送達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 代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20__ 年 月止。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報關時所需的有效合同、發票、提單、法律檔案及授權委託書;

2、甲方向乙方提交發票時應同時附中文譯文;

3、甲方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報關的貨物不存在偽報、低報、漏報等現象;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所涉及貨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5、按照第六條的規定,按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雙方約定在甲方提供單據及時及齊全情況下按時將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地點。

如因海關及檢疫原因造成的清關及派送等延誤,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理解。

具體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過程中,有義務保證甲方貨物完整、安全,不得損壞或丟失(貨物由於進出境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破損除外);

3、乙方在代理報關過程中,應當為甲方保守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漏甲方的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書等法律檔案和有關資訊,也不得將該類資訊用於與履行本協議無關的目的;

4、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檔案和資料,乙方只有經過甲方書面授權後方可利用甲方的檔案、資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權利;乙方應於履行完本協議項下服務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檔案和資料;

5、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缺損或丟失,乙方有義務督促第三方出具書面證明;

6、乙方對所進口商品的質量等本身問題不承擔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的服務進行轉委託。

若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乙方應對其轉委託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報關費用

報關費用見一報價單。

第七條 結算

乙方應將上月報關費用結算清單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

經稽核無誤後,乙方開正規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規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有義務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應賠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相關費用將根據日千分之5的違約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

同時,乙方有權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或對甲方所交付的檔案和貨物行使留置權,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為止,由此產生的保管費、倉儲費、以及風險和損失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仲裁

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中任一條款與《代理報關委託書》背面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委託報關協議通用條款為準。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代理報關協議書》而發生的分歧,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式和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終止或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終止或變更本《代理報關協議書》時,須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或變更的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簽定書面終止或變更協議書後,本協議書即可終止或變更。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效力

1、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它事宜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貨品進出境運輸報關代辦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託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稅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並紀錄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稅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檔案,以利於乙方及時辦理商檢並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於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後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後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後繕制報關單並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並負責解決。

4.對於甲方委託的保稅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後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裝置在船到後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後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諮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後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並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為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程序,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戶服務部在每月____號、____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後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核心對完賬單後,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核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個費用專案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個費用專案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專案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於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給於明確的答覆,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為CRC自動確認。至於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為了在今後核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徵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後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影印件向CRC報銷。

5.關於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後(尤指PC粉落箱)____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6.在今後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專案,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為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式

1.乙方負責每週對已完成作業的專案按提單號開具發票,並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週五交於甲方專人核對,每月____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核對後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個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並註明費用標準。甲方稽核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絡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並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於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髮生費用變化,雙方本著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為有效,修正部分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後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貨品進出境運輸報關代辦合同書 篇3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資訊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資訊。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