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鋪機安全使用合同書

甲方: 工程專案部

攤鋪機安全使用合同書

乙方:攤鋪機駕駛員

1、乙方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2、攤鋪機未進行檢測,乙方嚴禁使用攤鋪機進行工作

3、乙方在攤鋪機停放在通車道路上時,周圍必須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作業中乙方嚴禁擅自離開駕駛臺,無關人員不得在駕駛臺上停留或上下攤鋪機。

4、乙方嚴禁在酒後進行施工操作。

5、乙方應自覺遵守攤鋪機的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合同條約,如有違反規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甲方專案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崑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專案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