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場委託招聘協議(精選3篇)

人才市場委託招聘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人才市場委託招聘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人才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招聘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等_________個崗位,共_________名職員。甲方招聘崗位的職責描述、具體要求、福利待遇承諾等見《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附件一)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並提供詳實企業資料(性質、經營範圍、規模等),同時向乙方提交詳實《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按承諾對乙方推薦的人才進行面試招錄工作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薦才工作,及時反饋所推薦人才的招錄情況。

3、未經乙方同意與參與,甲方不得直接與候選人進行接觸,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

4、甲方在試用期內辭退乙方提供的人才,或人才自主離職的,應及時通知乙方,同時由甲方根據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新的候選人才,並完成招錄工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中的要求和承諾為甲方搜尋、篩選、推薦人才。

2、乙方在協議生效日內完成首批人才推薦,按每崗位名候選人才向甲方推薦人才。

3、乙方協助甲方審定《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並協助甲方組織人才複試(乙方可提供面試場地)。

4、凡乙方推薦並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乙方不得將該候選人推薦至其他單位(甲方同意的除外),乙方應嚴守保密條款,保證甲方和候選人提供的資訊不外洩。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收費標準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劃分為三級:

(1)普通職位(月薪在____________元以下),乙方按每崗位每人___________元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2)中級職位(月薪在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之間),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____________%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3)高階職位(月薪在__________元以上)乙方按每崗位每人月薪___________%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委託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按委託費___________%支付預付款項計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收款後協議方能生效,餘款在人才試用合格後一月內付清。

乙方因客觀原因不能為甲方提供符合《委託企業招聘需求表》規定要求的人選,則應向甲方退還全部費用。

五、注意事項

1、若首批推薦人才錄用不成功,乙方可再次推薦合適人選,在允許的範圍內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推薦;除非乙方及時提出此崗位人選無法尋獵,提出中止為止,費用結算參照本協議第四條辦理。

2、甲方在試用期內發現被錄用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辭退,或被錄用者在試用期內自行辭職的,乙方可自甲方提出請求之日起日內為其重新推薦合適人選至少名。

3、甲方在面試乙方推薦的人選後,認為符合非本協議規定的甲方所設定的其他崗位時,同樣屬於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服務,並參照本協議所規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六、違約罰則

1、一方當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違約,應先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與第三方之糾紛另行解決。

2、合約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再委託其他機構招聘已委託招聘的崗位,否則以違約論。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變更職位的要求、薪水等條件沒有得到乙方書面確認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屬於違約行為,乙方不予退還已收預付款項。

4、協議簽訂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協議不能按期履行,自乙方第一次提醒之日起30日後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所收預付款項不予退還。

七、後契約義務

合同履行中雙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術及商業祕密如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八、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均以雙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檔案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由雙方加蓋公章及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成立,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人才市場委託招聘協議 篇2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培育和提升人力資源開發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著“平等合作、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受理乙方提出的委託人才招聘的申請。

第二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公司的詳細書面資料,包括公司業務介紹、工作環境、公司的長遠發展目標等,並提供委託招聘崗位的崗位描述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在簽定本協議後的_____天內向甲方支付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整(三個崗位)。

乙方如拖欠手續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 甲方應及時、高效地完成乙方委託的招聘申請,自協議生效起_____個工作日內開始提供職位初選人才資訊。

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委託招聘延期,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因甲方的原因而未及時辦理委託招聘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賠償的損失,在委託費中扣除。

第五條 本協議委託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內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應在錄用成功_____日內按職位收費分類標準(見附件)向甲方支付委託費用。

第七條 乙方如在委託週期(______天)內未成功錄用甲方推薦的初選人才,需再次申請招聘,可適當減手續費。

第八條 本協議簽定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交有關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式文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人才市場委託招聘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招聘人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招聘崗位職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寫《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二、本次招聘崗位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崗位詳細情況見《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見附件)。

三、費用結算方式如下:

(一)委託招聘服務費按委託招聘崗位逐個單獨進行核算,服務費標準詳見網站報價,具體數額以本合約為準,本次委託招聘服務費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

(二)為使委託招聘服務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作為乙方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薦的崗位候選人後報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候選人上班確認書反饋至乙方,並按《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中對應崗位的收費金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作為預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後,須在本協議期限內完成以下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要求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一)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兩個工作日內,乙方網站上釋出甲方的委託招聘資訊。

(二)乙方在協議期內,按照甲方提供的《委託招聘單位登記表》,以各種方式為甲方尋覓所需人才,在1個工作日內至少一個職位推薦五名有意應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五個工作日內即應作出相應的取捨決定,並書面反饋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付的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用。

六、在協議期限內,如甲方未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則

(一)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協議順延期。

(二)雙方可終止協議時,乙方不退回委託招聘前期運作費。

七、乙方推薦候選人到甲方單位報到之日起十五天內,若甲方和候選人雙方都表示滿意,則本次委託招聘成功,甲方應根據《招聘崗位一覽表》向乙方支付該崗位收費金額的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 元(大寫)。如委託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預付款。

八、委託招聘成功後,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須約定違約金)。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因個人原因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適人選,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合適人選,則退回後續費用的50%;因甲方單方面原因導致錄用人員在一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則不退回該崗位收取的全部服務費用。

九、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否則視作委託招聘成功,向乙方雙倍支付委託招聘費用。

十、保密

(一)乙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應對所籤協議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作任何調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錄用人員盜取原錄用人員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辦好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錄用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各種勞動糾紛由甲方和該錄用人員按有關法律法規解決,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協議附件經甲乙雙方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六十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及經辦人簽字後開始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